學術道德論文(2)
學術道德論文篇二
《淺議高校研究生學術道德建設》
摘要:本文結合“甘露訴暨南大學退學案”這一案例,在列舉我國研究生學術道德失范的諸多表現(xiàn)并深入分析其產生原因的基礎上,提出新時期我國研究生學術道德建設應當提高研究生的準入資格,建立合理的考查和獎懲制度,以及重視提高研究生自身的學術修養(yǎng)。
關鍵詞:學術道德;失范;道德建設
【案情回顧】
暨南大學華文學院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yè)2004級碩士研究生甘露,在2005年參加現(xiàn)代漢語法專題科目的撰寫課程論文考試時,因其先后提交的兩篇論文與網上其他論文有所雷同,該課程老師遂將該種情況上報學校。2006年3月8日,暨南大學作出暨學[2006]7號《關于給予碩士研究生甘露開除學籍處理的決定》,給予甘露開除學籍的處分。甘露不服,2007年6月11日,甘露以暨南大學作出的開除學籍決定沒有法律依據及處罰太重為由,向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暨南大學作出的開除學籍決定并承擔案件訴訟費。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以(2007)天法行初字第62號行政判決維持了開除學籍決定。甘露不服提起上訴。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甘露上訴,維持原判。后甘露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該院以(2010)粵高法行監(jiān)字第6號駁回再審申請通知駁回其再審申請。最終,甘露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該院經過調查審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撤銷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行終字第709號行政判決和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2007)天法行初字第62號行政判決;確認暨南大學暨學[2006]33號《關于給予碩士研究生甘露開除學籍處理的決定》違法。至此,“甘露訴暨南大學退學案”以學生甘露的勝訴而告終。
【案件評析】
“甘露案”的出現(xiàn)不是一個偶然事件,中國人習慣講厚積薄發(fā),“甘露案”就是一個典型代表,它反映了我國研究生學術道德建設中長期存在的一些現(xiàn)象和問題。如論文的創(chuàng)作投機取巧、剽竊、抄襲、拼湊組裝他人論文,缺乏誠信;論文發(fā)表不守規(guī)矩,一稿多投,重復發(fā)表等。更深一步地講,“甘露案”也是我國法制建設不完善,知識產權意識不高,高等教育中學術規(guī)范不嚴謹等一系列問題的集中體現(xiàn)。為此,分析高校研究生學術道德不規(guī)范的成因,并提出高校研究生學術道德建設的可能途徑就顯得尤為必要。學術道德是求學、治學的最基本要求,是學者的學術良心、道德準繩,其實施和維系主要依靠學者的良心及學術共同體內的道德輿論。而學術道德失范則是指研究生因缺乏必要的學術規(guī)范的指導,利用不符合學術規(guī)范的方法和手段去實現(xiàn)自己的功利性的目標。
一、研究生學術道德失范的表現(xiàn)及其原因
(一)研究生學術道德失范的表現(xiàn)
作為初步進入研究領域的研究生,其學術道德失范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如下幾點。
1.抄襲、剽竊、侵吞他人的研究成果。一些研究生為了達到學校申請學位論文的要求,采取各種各樣的形式如抄襲、剽竊甚至侵吞他人的研究成果。
2.偽造或者篡改數據、文獻,捏造事實。一些研究生在進行論文創(chuàng)作和研究時,缺乏必要的調查研究和實地考察,為了論文的需要而隨意更改資料和數據。
3.一稿多投,重復發(fā)表。由于文章的發(fā)表有一定的時間滯后,有的文章在畢業(yè)答辯之前不一定能夠發(fā)表,而有的學校要求研究生在答辯之前必須發(fā)表文章。于是為了擁有答辯的機會,有的研究生就會選擇“海投”的方式,一稿多投,爭取使文章盡早地發(fā)表。
4.未參加創(chuàng)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有的研究生在畢業(yè)時為了達到學校規(guī)定發(fā)表的文章數量,同學之間相互掛名,更有甚者請“槍手”和中介公司代寫代發(fā)論文。
以上就是筆者對研究生學術道德失范主要行為進行的概括,除此之外,可能還會有其他的一些行為表現(xiàn),如偽造注釋、不當引用等,在此就不一一贅述。
(二)研究生學術道德失范的原因
1.研究生生源質量的下降。我國自1999年實行擴招政策以來,高校學生數量快速擴張?,F(xiàn)在我們研究生的數量相比于以前翻了好幾番,越來越趨近于本科化。而且很大一部分的研究生讀研的目的是為了緩解就業(yè)的壓力,而不是真正想去做研究。這部分人為了一個文憑,就在學校里“混天黑”。
2.考查制度的不合理。每所高校對于研究生的畢業(yè)都有要求,如在畢業(yè)前必須在某某級別雜志上公開發(fā)表一篇文章,希望通過這種壓力來促進研究生踏踏實實的做一些研究。但事實上,這種量化的要求有時候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因為有的研究生確實沒有達到在某某級別雜志上公開發(fā)表文章的學術能力,而且有的期刊雜志也不會使用研究生的學術論文。還有一些獎勵的評比也會涉及到發(fā)表的論文,所有這些不合理的制度是導致研究生學術道德失范的一個重要原因。
3.自身素養(yǎng)不高。內因是事物發(fā)展變化的根本原因。探究研究生學術道德失范的原因,還應從他們自身去尋找。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缺乏必要的學術能力,知識背景不足。有的研究生知識儲備不足,學術研究能力非常欠缺,加上自身的不努力以及導師要求的不嚴格,在考核的時候就會通過“剪刀加漿糊”的方式來完成任務。其次,知識產權及學術規(guī)范意識淡薄。再次,求學目的的功利化。隨著教育功利化的到來,現(xiàn)在的研究生已經不再把研究學問作為自己求學的終極目標,對于一部分研究生來說,接受研究生教育只是為了獲得將來更好的就業(yè)崗位或者逃避眼下的就業(yè)壓力。
二、提高研究生學術道德的途徑
1.提高研究生的準入資格。“我國目前研究生的準入資格不高,研究生入學資格的條件就是將國家規(guī)定的兩到三門公共課考好,至于專業(yè)課,有些研究生只要將指定教材反復閱讀記憶就能考上。但是對于本學科的學科發(fā)展、學術最新動態(tài)、需要關注的研究問題都不太關注,”這些研究生沒有一些自己的想法。因此,提高研究生的準入資格就顯得十分必要。對于政府來說,要擴大高校的辦學自主權,給予高校更多的權力與自由,使其能夠招到適合自己的學生;對于學校來講,要根據自己學校和學科的特色,在研究生入學考試中設置相應的考題,考察學生是否擁有該學科的知識儲備和學科背景,是否具備進行學術研究的能力和其他一些必備的基本素質。對于沒有達到要求的學生堅決放棄,不要單單為了招生計劃而降低研究生的準入門檻。
2.建立合理的考查和獎懲制度。高校不應當將公開發(fā)表多少論文作為衡量研究生能力的唯一標準,更不應該將此作為研究生能否按時畢業(yè)的指揮棒,而應該建立一個合理的考查制度,采用一些全方位、多層次的考核標準來衡量學生的學術能力。同時,還要建立一套完備的獎懲制度。“我國學術道德失范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懲罰力度不夠,從而導致學術失范行為的成本較低。”當然了,對良好的道德范例進行提倡和褒獎,使研究生有一個良好的學術道德榜樣,也是我們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方面。
3.提高研究生自我學術修養(yǎng)。一方面,增強研究生學術責任感。學術責任感是一名學者進行科學研究的最基本要求。我們要發(fā)揮社會、學校、導師、個人等多方面的作用,強調管理制度,提高學術失范的風險與成本,逐步使研究生自覺遵守學術道德規(guī)范,增強學術責任感。另一方面,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升對自己的要求。“學習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制定的學術道德相關規(guī)定和道德規(guī)范,以及國家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如知識產權保護法、著作權法等。明確作為研究生的社會定位及人生價值,在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認真為學,勇于探索。”研究生學術道德建設是一個系統(tǒng)過程,也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需要政府、高校和社會通力合作,齊抓共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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