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黄特色三级在线观看免费,看黄色片子免费,色综合久,欧美在线视频看看,高潮胡言乱语对白刺激国产,伊人网成人,中文字幕亚洲一碰就硬老熟妇

學習啦>論文大全>學科論文>市場營銷論文>

淺談誠信與市場經濟論文(2)

時間: 斯娃805 分享

  誠實信用原則雖然是私法上的“帝王條款”,但進入20世紀后,隨著公法、私法相互交織、滲透、融合,誠實信用原則開始大規(guī)模進入公法領域,私法、公法都要貫徹誠實信用原則,公法主體和私法主體、公行為和私行為都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成為人們的共識。我國雖然也在一些法律中規(guī)定了誠實信用的內容。但存在以下問題:第一,對誠實信用的含義及作用缺少立法上的界定。誠實信用引入到法律中,無論其含義還是其作用、功能均極富彈性,立法上應加以明確界定,以確保誠實信用條款不被誤用、濫用,正確發(fā)揮作用。但我國恰恰是在此問題上形成法律漏洞;第二,對貫徹實施誠實信用原則缺少具體的義務規(guī)定和制度保證。法律發(fā)揮作用的重要方式就是正確界定和規(guī)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誠實信用從道德信念變?yōu)榉稍瓌t后,就應當對當事人基于誠實信用而產生的義務及違反該義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做出明確界定,將誠實信用落到實處。我國在民事法律中也對當事人給予誠實信用所產生的義務作了規(guī)定,但是,這些義務在性質上多屬于附隨義務,如果與約定義務相比,不僅地位低,而且缺乏特別保障制度;(注:霍陽、王全興:《從民法的附隨義務到經濟法的基本義務》,載人大報刊復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2年第2期。)第三,對違反誠實信用的制裁規(guī)定得不夠。誠實信用原本是道德要求,缺少強制性約束,引入法律中成為法律條款后,如果還是缺少強制性約束,那么,將誠實信用引入法律就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制度為一個共同體所共有,并總是依靠某種懲罰而得以貫徹。沒有懲罰的制度是無用的”(注:[德]柯武剛、史漫飛:《制度經濟學》,商務印書館2001年版,第132、32頁。);第四,把誠實信用看成是私人間的私事,而不是事關國家社會的公事,因此,在救濟方式上,主要限于私人救濟,缺少對公益救濟的規(guī)定和保障;第五,誠實信用原則主要用來約束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活動,在縱向的管理關系中僅要求被管理者遵守誠信原則,而未能要求和規(guī)定政府作為管理者遵守誠信原則的義務。

  (二)行政 管理方面存在的 問題

  誠實信用是公共管理的基本價值或普遍價值。但現(xiàn)實中的很多行政管理卻是與此背道而馳,對 社會 信用秩序的混亂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第一,滯后管理問題。我國曾對市場 經濟 秩序進行過多次整頓,包括公司、期貨、 金融 、 稅收、假冒偽劣、“五小”等,每次治理整頓都是問題嚴重到一定程度才著手進行,而且慣常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實施禁止行為,不僅造成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而且容易使率先違法率先退出的人逃脫 法律 的制裁,從而誘發(fā)其他人在其他領域加以效仿,這就大大降低和嚴重破壞了社會的信用制度;(注:《 中國 青年報》曾報道過這樣一個案例,武漢市的管理部門在電動自行車上柜銷售后遲遲不做反應,直到滿街跑的都是電動自行車時,才突然宣布禁封,將所有的購車者予以“套牢”。如果市民知道政府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仍執(zhí)意購買,由此造成的損失當然由其自負。但是,如果因管理部門反應遲緩造成已購的電動自行車成了“廢品”,其中的經濟損失全部由購車的市民承擔,是否公平呢?這樣的政府又怎么算是誠信呢?見周志成《“滯后管理”損失誰承擔》,載《中國青年報》2001年10月26日第8版。)第二,與民爭利問題。管理的目的是為民謀利,否則,管理就失去了合法性。然而,不少地方和部門卻借管理之名,謀部門利益之實,嚴重敗壞了政府在民眾中的形象和 信譽;第三,政策朝令夕改問題。我們國家地域廣大,人口眾多,經濟 發(fā)展 不平衡,社會轉型與經濟全球化同步進行,因而問題十分復雜,客觀上要求政策要富有靈活性,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政策性要與穩(wěn)定性相結合,不能片面強調靈活性而抹殺政策的穩(wěn)定性。遺憾的是, 實踐中以靈活性為由抹殺政策的穩(wěn)定性的現(xiàn)象卻隨處可見。以宏觀政策為例,我國在處理國家與 企業(yè) 投資問題上,有三個大的政策,一是國家撥款,二是“撥改貸”,三是處理不良資產。這三個前后相繼的政策如果孤立起來看,都是符合當時的客觀情況的,但是,如 聯(lián)系起來看,則是非常容易誘發(fā)機會主義的。表現(xiàn)在:在國家撥款時,早向國家伸手要錢和多向國家伸手要錢的沾光、獲益,晚向國家要錢和少向國家要錢的則吃虧、受損,因為國家以后實施了“撥改貸”。在國家實施“撥改貸”后,積極向銀行償還貸款的吃虧、受損,而賴賬不還的反而沾光、受益,因為處理不良資產政策的一項重要 內容 就是減免企業(yè)貸款,讓身背利息重負的企業(yè)能夠摔下包袱,輕裝前進。所以,處理不良資產的政策被稱為是“ 計劃經濟的最后一次免費午餐”。至于微觀領域,不少地方和部門,都是“新領導、新政策”,為突出自己的政績,標新立異,不顧客觀現(xiàn)實情況和人民意愿,勞民傷財,中飽私囊,其結果只能是政府信譽的喪失;第四,執(zhí)法行為不規(guī)范,“貓鼠串通”問題。政府作為管理者,應當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公正執(zhí)法。然而,實踐中卻大量存在著執(zhí)法者與違法者沆瀣一氣、“貓鼠串通”的現(xiàn)象。假冒偽劣之所以屢打不禁,“五小”之所以難以關閉,就是執(zhí)法部門在里面有自己的私利,因此,雷聲大,雨點小,把“打假”變成了“假打”,人民群眾對此意見很大;第五,行政壟斷和地區(qū)封鎖問題。行政壟斷和地區(qū)封鎖對社會經濟的危害,早已不是什么新鮮的話題。本文想著重指出的是它們對政府信譽的破壞。在觸目驚心的“蠶繭大戰(zhàn)”、“煙草大戰(zhàn)”、“棉花大戰(zhàn)”中,地方政府不惜出動警力,設關設卡加以堵截,老百姓則東躲西藏,與政府打起了“游擊戰(zhàn)”,官民對立情緒嚴重。在這樣的情況下很難設想政府在人民心中的信譽,也很難要求人民群眾遵守誠信;第六,不適當干預企業(yè)經營問題。 現(xiàn)代 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主導作用。企業(y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但是,市場失靈的客觀事實為政府干預市場、干預企業(yè)提供了合理依據。不過,政府對市場、對企業(yè)的干預必須出于公益,否則,就喪失了其應有的合理性。然而,現(xiàn)實中違背公益目的的干預卻大量存在,貸款、招標、資產重組、土地出讓中的打電話、批條子、做指示等種種不正常干預行為屢禁不絕。每一個不正常的交易背后,都隱藏著腐敗。這對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信譽是極為不利的。

  (三)司法方面存在的問題

  司法是權利救濟的最后一道防線。因此,司法必須公平、公正,懲惡揚善,實現(xiàn)社會的正義。但是, 目前 廣泛存在的司法不公不僅沒有起到制止和懲罰非信用行為的作用,反而對非信用行為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比如,在民間打假問題上,經營者經營的商品明明是假冒偽劣,欺詐消費者,但法院卻偏偏判決打假者不是消費者從而判決其敗訴,無形中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者撐起了一把保護傘。又比如,上市公司明明在進行非法上市和交易,欺騙和坑害廣大投資者,但法院就是不予立案,讓騙子們逍遙法外。(注:2000~2001年,中國證券市場上,接連發(fā)生了鄭百文虛假重組、中科創(chuàng)業(yè)和億安 科技 操縱股價、銀廣夏虛構利潤等嚴重侵害投資者權益的惡性證券欺詐案件。當北京、上海、無錫等地的投資者狀告銀廣夏和億安科技后,股民們等到的卻是“暫不受理”的通知。法律的裁判又一次遲到,使股市游戲中的壞孩子再次逃過一劫。參見承偉毅《“良民”為何為惡》,載《中國青年報》2001年10月10日第2版。)再比如,執(zhí)行難問題。法律白條保護的是不講信譽的人,打擊的是守信用的人。

  經濟法對誠信經濟和誠信政府的促進與保障

  (一)經濟法以社會責任為本位,為誠信制度的建設提供了較民法更為有力的法理基礎

  民法最早將誠實信用從道德規(guī)范引入法律中變?yōu)榉梢?guī)范,但是,民法由于以私人權利為本位,造成民法對誠實信用的理解、認識與保護存在一些不足。表現(xiàn)在:第一,關于誠實信用的適用范圍。誠實信用原則起源于并適用于債的履行特別是 合同制債的履行,雖然后來將誠實信用提升為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民 法學界仍有不少學者堅持誠實信用只適用于債法。這樣一來,債以外的廣闊的民事領域,就無法適用誠實信用原則,更不能用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第二,關于違反誠實信用的危害性。誠實信用在民法中的適用領域主要是合同,而合同具有相對性,因此,如果交易中一方當事人不講誠信,那么,受害人只是另一方當事人,社會危害性較小;第三,關于違反誠實信用義務的救濟方式。民法把誠實信用的適用范圍限定在私人之間,必然導致違反誠實信用的救濟方式上也局限于私人之間,缺少對公益救濟的規(guī)定和保障。

  民法對在促進和保障誠信制度的缺陷與不足表明,對誠信制度的法律調整需要新的法學理念予以支持。這種新的法學理念就是經濟法的社會責任本位論。經濟法強調社會經濟活動的所有參與者都要對社會公共利益負責,從而對誠信制度建設提供了新的詮釋空間。第一,從適用范圍看。經濟法認為現(xiàn)代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而信用經濟有效運轉的基礎是經濟活動參與者的誠實信用。誠實信用不是純粹的私事,而是關系到現(xiàn)代社會經濟能否正常運轉的公事,經濟活動的所有領域與所有主體包括管理主體都應該遵守誠實信用原則;第二,從社會危害性看?,F(xiàn)代市場經濟是全球經濟,各個經濟活動的參與人之間,各個地區(qū)之間,各個國家之間,經濟的相互依賴性和合作性都空前加強,在此情況下,失信行為所侵害的就不僅是孤立的交易相對人,而是整個社會的經濟安定和社會安定。而且市場經濟越是發(fā)達,經濟活動參與者的誠實信用就越是重要;第三,從救濟方式看。民法強調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民事主體追究民事責任,而民事責任只能由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守信方來追究。經濟法則主張通過國家來追究失信方的責任,對受害者以救濟,無論是力度、速度還是效益都是民法的私人救濟無法比擬的;第四,從誠信義務的性質看。誠實信用所產生的義務不是民法中的約定義務,而是法定義務,其中很大一部分被規(guī)定為附隨義務。針對附隨義務的保護與執(zhí)行都存在軟和弱的問題,經濟法主張把民法中的附隨義務上升為經濟法的基本義務,從法律上提高誠實信用義務的重要性。

  (二)經濟法確認并規(guī)范政府對經濟的管理、參與和協(xié)調,為誠信經濟的發(fā)展確立必不可少的制度基礎

  如前所述,誠信是現(xiàn)代市場經濟的靈魂和生命,而現(xiàn)代市場經濟是市場機制與政府干預的耦合,這就決定了誠信經濟的發(fā)展同樣是市場機制和政府參與的耦合。但是,以“任你行,任你做,世界 自然 在運轉”的自由放任政策為意識形態(tài)基礎的民法,既不確認又不規(guī)范政府對經濟的干預,無意也無力對國家參與、管理和協(xié)調經濟這一重要的社會關系進行規(guī)范和調整,因此,單靠民法不能為誠信經濟的發(fā)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證。而經濟法正是確認和規(guī)范政府干預經濟之法,(注:王保樹主編:《經濟法原理》,社會 科學 與 文獻 出版社1999年版,第62頁。)包括對誠信經濟的參與、管理和協(xié)調,這就為誠信經濟的發(fā)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

  (三)經濟法的平衡協(xié)調理念和綜合、系統(tǒng)的調整方式,為誠信經濟的發(fā)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調控機制

  誠信經濟對經濟活動的參與人都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和法律要求,涉及經濟活動參與人之間的多種利益沖突,對此,必須貫徹經濟法的平衡協(xié)調思想加以解決。具體說就是從整個國民經濟的協(xié)調發(fā)展和社會整體利益出發(fā),協(xié)調經濟關系和利益關系,以促進、引導或強制實現(xiàn)社會整體利益目標和具體利益目標的統(tǒng)一,此其一;其二,誠信問題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建設誠信要比破壞誠信難得多。因此,對誠信制度的建設要統(tǒng)籌兼顧,面向未來,運用多種手段進行綜合調整,而這只有運用經濟法的系統(tǒng)調整思想、綜合調整思想才能做好。

  建設民主法治的誠信政府是打造良好信用制度、促進誠信經濟發(fā)展的重要保障

  (一)建設誠信政府是發(fā)展誠信經濟的基礎和前提

  發(fā)展誠信經濟離不開民主法治建設,離不開誠信政府的建設。這不僅僅是因為誠信具有公共物品屬性,政府在誠信建設方面較市民社會和個人具有更大的作用和責任,更重要的是,在市民與政府的博弈中,市民對政府的所作所為“上行下效”,如果政府不講誠信,只能會誘發(fā)市民更大更多的機會主義。因此,政府的誠實守信是社會誠信的基礎或基石,誠信本身就是民主政府必備的品質,是對政府的一種決不亞于憲法的 政治 道德要求。正如密爾所說:“有關憲政道德的問題,其實際重要性并不亞于有關憲法本身的問題。某些政府的存在本身,以及使其他政府能持久存在的一切,都有賴于對憲政道德原則的實際遵守。”(注:[英]J?S?密爾:《代議制政府》,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173頁。)由于封建專制和市場經濟不發(fā)達的 影響 ,中國的誠實信用主要停留在道德修養(yǎng)上,是倫理意義的,而不是經濟意義的,(注:參見季衛(wèi)東《關系契約論的啟示》,載[美]麥克尼爾《新社會契約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8頁。)更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因此,中國要想在法律層面上實現(xiàn)誠實信用,就必須克服和消除專制,大力建設民主政府和誠信政府。具體說就是國家在制定政策管理經濟的過程中,要遵守以下原則:第一,民主與透明原則。民主不僅具有反對專制的人權價值,而且也是保證政策、法律的科學性的基石。國家或政府不能寄希望于柏拉圖式的“ 哲學 王”或任何類似的知識分子的精英人物的 分析 技藝來尋求好的政策,相反,要賦予民眾廣泛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以保證政策與法律的民主、透明,讓政策與法律真正成為民之所愿、民之所選和民之所愛;第二,穩(wěn)定性原則。韋伯認為“資本主義所需要的是一種類似于一臺機器讓人可以預計的法”(注:[德]馬克斯?韋伯:《經濟與社會》(下),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第723頁。)。這雖然是針對資本主義說的,但適用于一切市場經濟。制度經濟學認為人類在與他人的交往中受制于兩種知識的不足,一是關于未來人們只有不確定的知識,二是人們在了解資源、潛在交易伙伴及他們的精確特征上具有“橫向不確定性”。制度恰恰具有減少世界的復雜性、簡化“識別負擔”(cognition task)的關鍵功能,使復雜的人際交往過程變得更易理解和更可預見,從而減少交易成本,提高效益。(注:[德]柯武剛、史漫飛:《制度經濟學》,商務印書館2001年版,第52、142頁。)但是,如果制度不穩(wěn)定,缺少可信賴性,那么,制度的執(zhí)行成本就會大大提高。因此,政府政策與規(guī)則的穩(wěn)定是非常重要的;第三,公益性原則。政府要“以公共利益為依歸”(注:[法]盧梭:《社會契約論》,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第35頁。)。為保證政府不成為個人牟取私利的工具,除了按“三個代表”的思想指導政府的一切行動外,還應該讓人民直接立法,讓法律真正成為人民公共意志的產物。為此,國家就要賦予民眾以廣泛的權利。就誠信建設而言,特別要賦予人民群眾在參與立法、監(jiān)督政府及實現(xiàn)經濟民主等方面的權利,消除和遏制不適當的干預、政府壟斷;第四,保護產權原則。韋伯認為,西方資本主義的產生基礎是產權制度和契約法,而福山認為社會經濟的繁榮既需要 文化、習俗和道德,也需要產權制度和契約法??偟膩砜?,產權制度是社會穩(wěn)定并由此導致良好信用與信譽的重要基礎,正所謂“無恒產者無恒心,無恒心者無信用”。從某種程度上來看,現(xiàn)在的社會信用混亂正是建國以來產權政策不穩(wěn)定特別是未能形成有效、穩(wěn)定的私人產權規(guī)則的必然結果。(注:張維迎:《產權、政府與信譽》,三聯(lián)書店2001年版,第9~11頁。)

  (二)建設誠信政府、發(fā)展誠信經濟必須禮法并用,把法治與德治有機結合起來

  誠實信用有兩種形態(tài),一種是道德形態(tài),另一種是法律形態(tài)。道德形態(tài)的誠實信用與法律形態(tài)的誠實信用關系密切,相互影響,相互促進。前者為后者提供基本的價值規(guī)則和大致的規(guī)范內容,后者為前者提供強力支持和具體的規(guī)范、規(guī)則內容。(注:參見鄭強《合同法誠實信用原則 研究 》,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8頁。)英國著名法學家哈特認為:“如果一個規(guī)則體系強加于什么人,那么,就必須有足夠的成員自愿接受它;沒有他們的自愿合作,這種創(chuàng)制的權威、法律和政府的強制力就不能建立起來。”(注:[英]哈特:《法律的概念》,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年版,第196頁。)所以,發(fā)展誠信經濟,必須要加強誠信的道德建設,培養(yǎng)和樹立誠實信用的自覺意識,把誠實信用貫徹到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但是,道德畢竟是對社會行為的軟約束,而不是硬約束。如果缺少誠實信用得以確認和寄身的法律規(guī)制,形不成法律化的誠實信用觀念,那么,誠實信用就不能被普遍遵守,誠信經濟就是不可能的。幾千年來,我國雖然有著源遠流長和極為豐富的誠實信用的信條,但由于沒有把誠實信用從道德領域提升到法律領域,缺少法律形態(tài)的誠實信用觀念和制度,遂造成誠信經濟發(fā)展不力。所以,建設誠信國家,發(fā)展誠信經濟離不開法律建設。

  (三)以建立、健全國家信用體系和社會信用制度為目標,制定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

  第一,制定有關社會信用的法律、法規(guī),以法的形式規(guī)范信用的公共信息、征信數據的取得和使用程序,規(guī)定征信機構的設立、經營、管理和監(jiān)督;第二,協(xié)調好信用信息的征用、披露與個人隱私權和商業(yè)秘密保護之間的沖突;第三,建立和完善失信懲罰機制和守信獎勵機制。在銀行、稅務、海關、外匯、 工商行政管理、技術監(jiān)督等部門間建立不良信譽記錄的黑名單制度,對不良信譽者及時亮牌,提高不良信譽的成本,讓那些不講誠信者付出慘重的代價,從而不敢不講誠信,不得不講誠信。對守信者予以獎勵和激勵,提高守信的效益,激發(fā)守信者的積極性;第四,以經濟法的理念為制導,對現(xiàn)行法律中與誠信經濟不適合的制度與規(guī)定進行修改。如把民法中的附隨義務上升為經濟法的基本義務,設立針對違反誠實信用行為的公益訴訟制度等。

  誠信與市場經濟論文范文二:論誠信制度與市場經濟

  論文 關鍵詞:誠信危機 市場 經濟  誠信制度 對策

  論文摘要:在 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傳統(tǒng) 文化中的誠信、禮儀等道德規(guī)范被一部分 中國 人所拋棄。誠信危機已成為人們越來越關注的問題。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更是信用經濟,重視誠信 教育 ,建立誠信制度,是完善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證市場經濟健康 發(fā)展 的基礎。

  1.誠信缺失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影響。

  (1)誠信缺失將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誠信問題在市場經濟中的特殊重要性,首先表現(xiàn)在,誠信貫穿于市場經濟的各個角落。在市場經濟中,市場參與者的信用關系形成了一個環(huán)環(huán)相扣、互為前提的有機 網絡 ,這個網絡中的某些環(huán)節(jié)斷裂,必然對整個網絡產生連鎖性的破壞。特別是信用網絡中的某些重要環(huán)節(jié)如 金融 、大 企業(yè) 間的相互信用等出現(xiàn)問題,對市場經濟秩序的破壞就更為嚴重、影響波及面就更為廣泛和深遠,其實際破壞性要比表面上體現(xiàn)出來的大得多。

  (2)誠信缺失將從根本上制約市場經濟的健康發(fā)展。社會誠信水平的高低直接對社會道德水平發(fā)生影響,在一個誠信水平不高的社會里,人們的價值觀念、道德水平都會扭曲。這就會使市場經濟健康發(fā)展的基礎動搖,同時,社會誠信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約著市場經濟的保障水準,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依靠 法律 作保障,而法律的威嚴只有在絕大多數社會成員對其行為負責任的基礎上才能充分發(fā)揮出來。自80年代初開始,我國企業(yè)之間相互拖欠資金漸成風氣,進入90年代后,債務拖欠的規(guī)模越來越大,牽進去的企業(yè)越來越多。至今,債務拖欠涉及到幾乎所有企業(yè),整個經濟領域誠實信用嚴重貶值。不良的信用導致不正常的經濟和金融運作,銀行作為結算中介,對企業(yè)相互間的信用監(jiān)督逐漸失效,因企業(yè)間相互不信任而設置的結算障礙如現(xiàn)金交易、款到發(fā)貨等使商品流通速度減慢,商業(yè)銀行在社會信用水平過低的現(xiàn)實下只能苛求過高的信貸安全保障,如要求貸款的高抵押率、項目的低風險性等,使得社會資金供給總量萎縮,制約社會再生產規(guī)模的擴大等。由此可見,誠信缺失正從根本上制約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fā)展。

  2.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xiàn)。

  (1)“假冒偽劣”盛行。據 統(tǒng)計,1998年中國市場上充斥的假冒商品總值超過1300億元。始自2000年10月26日的“全國打假聯(lián)合行動”這一規(guī)模空前的整治行動,取得了相當大的戰(zhàn)績,但假冒產品仍可能每年給我國政府造成成百上千億元人民幣的 稅收損失。眼下,假冒偽劣類型多:第一,產品假冒偽劣;第二,經濟信息作假;第三,上市公司造假;第四, 保險公司不保險;第五,廣告虛假。

  (2)“欺騙、欺詐”成風。在欺騙、欺詐中,當前最突出的現(xiàn)象是:第一,金融詐騙。有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信用卡詐騙、信用證詐騙等8種類型。第二,保險欺詐。80年代末期,全國詐騙犯罪中涉及保險欺詐的占2%左右;1994年末,上升至6%;到2000年上升至9.1%。保險欺詐,已經成為一股不容忽視的暗流。金融是 現(xiàn)代 經濟的“心臟”,破壞國家金融 管理秩序,就好比向“心臟”刺了一刀,輕則破壞銀行信用,讓銀行蒙受損失,重則造成金融風險,最終釀成經濟危機;同時,要知道,銀行信用一旦受到破壞,將動搖整個社會信用、社會誠信的根基。

  (3)“旁門左道”得利。在市場經濟還不成熟的今天,“走私”成為沖擊正常貿易,助長腐敗,危害我國社會公正和誠信建設的公害。自1998年7月全國打擊走私 工作會議召開以來,我國海關加大了反走私腐敗的力度。1999年,全國海關、公安等部門共查獲走私案件20 000多宗,案值達100多億元。

  3.誠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1)信用體系的不成熟、不健全,直接影響人們的誠信與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尚未成熟,正徘徊在“信用經濟”的臺階之下,人們可以選擇“守信”,但當人們感覺“守信”將付出更大的代價,而“不守信”并沒什么懲罰,反而獲大利時,他必然會選擇“不守信”。不守信、沒 信譽,不僅導致個人、企業(yè)交易成本和社會總成本的大大提高,導致市場秩序混亂,而且會嚴重地侵蝕“社會誠信資源”。

  (2)政府干預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信用、信譽機制的形成。信用、信譽機制靠市場競爭而形成,而政府干預常常會阻礙這一機制的形成,甚至完全破壞這一機制??梢赃@么講,如果企業(yè)只是憑一己之力而形成市場壟斷,所能達到的結果非常有限。因此,真正可怕的是一般的行為壟斷變成了法定壟斷,這時候再沒有人能夠挑戰(zhàn)它。政府干預、控制正是法定壟斷的根源。政府的控制與干預的初衷可能是限制壟斷,但最后的結果卻是將行為壟斷變成了法定壟斷。這種法定壟斷形成后,因為沒有挑戰(zhàn),就與其他壟斷不一樣,沒有第三方的力量能夠限制它。

  (3)企業(yè)尚未建立起內在信用責任制度,導致全社會信用關系、誠信關系的基礎十分脆弱。企業(yè)是社會信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基礎。我國企業(yè)信用意識之所以淡薄,除了企業(yè)自身尚未建立起內在的信用責任制度外,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市場與社會沒有對企業(yè)構成強有力的外在信用約束機制。在市場層面上,由于沒有建立必要的企業(yè)信用評級制度和全國統(tǒng)一的信用登記制度,致使失信行為并不構成對企業(yè)信譽的損害。在社會層面上,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法律失效也是導致市場經濟秩序混亂,社會誠信體系難以建設起來的一個重大原因。銀行、企業(yè)信用體系的 組織創(chuàng)新適應不了市場發(fā)展的需要。使得市場運行具有較大程度的非理性和風險性。在產權制度上,產權是人們誠信、講求道德操守的基礎。明晰的產權是人們追求長遠利益的動力,從某種意義上說,只有追求長遠利益的人才會講求信譽。如果產權不清,人們就無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自然 就沒有必要講信譽。

  4.建設“社會誠信體系”的對策。

  (1)合理安排社會制度和利用社會結構功能的互補,為重塑“誠信形象”,建設“社會誠信體系”奠定基礎。在一個多元化結構的社會中,有市場的力量、政府的力量、倫理與法的力量等等在起作用。多元的結構分別承擔不同的功能,同時又能夠在功能上互補,構成社會有序的基礎,否則,就會造成社會生活的紊亂。比如,在利益分配的問題上,市場在利益分配上起拉大差距的作用,這是市場的性質以及所承擔的功能所必需的,否則社會和經濟的發(fā)展就沒有動力。而政府要起的作用則與此不同,政府的作用是在于利用行政的手段調節(jié)由市場造成的過大的利益差距。倫理與法則不僅要維護正義、公平與公正,而且要提倡誠實守信,提倡對物欲的超越。正是這三個系統(tǒng)的不同取向的功能造成了社會整體的和諧。但在轉型社會中,往往是在一個中心之下,不同結構體的功能取向高度趨同,并由此造成功能的變形與扭曲。市場中拉開不應該拉開的差距,政府在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倫理文化則在對大款頂禮膜拜,無視失信、欺騙等不道德現(xiàn)象。于是,就造成了經濟社會的混亂。社會結構中不同功能的實現(xiàn)離不開制度安排。制度建設首先的一點是減少信守誠信道德行為的代價和成本,使誠信者不吃虧。這就需要社會中制度安排能夠保障最起碼的公平與正義。在公平與正義能夠得到維護的時候,誠信的力量、道德的力量也會強大起來。在這個意義上說,誠信道德規(guī)范有賴于體現(xiàn)公平與正義的社會秩序的支撐。其次是不能使違反誠信道德的行為成為一種有利可圖的行為。當違反誠信道德的行為往往能夠帶來利益的時候,就會產生有害的誤導。當今盛行的假冒偽劣就是這種誤導的產物。假冒偽劣可以帶來巨大的利益,就會有人鋌而走險。因此,必須通過社會中的制度安排,使不誠信者、不道德者不但不能受益,而且要付出慘重的成本與代價?! ?2)建立誠信信息傳輸系統(tǒng),促進 社會誠信制度建設。信息是 經濟 與社會得以正常運作、發(fā)揮作用的重要依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尤其如此。如果信息不完全、不對稱、不透明,或者說信息失靈,就可能給假冒偽劣、欺詐等行為造成可乘之機,這就要求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傳輸手段。市場經濟在使信息復雜化的同時,也造就了很好的信息傳輸手段和 組織,更好地服務于市場。

  當前, 應用IT技術建立各種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網站,成為進一步推進社會誠信制度建設的重要途徑。第一,建立“ 企業(yè) 資信信息網”。建立一個綜合的公共性的“企業(yè)資信信息網”,既符合國際信用制度 發(fā)展 的趨勢,也有利于推進社會誠信制度的建設,更有利于讓中外企業(yè)和社會公眾能夠在網上快速、準確地獲取有關企業(yè)資信信息。企業(yè)一旦有違反誠信的情況,即可公之于眾。這樣,必將大大加強企業(yè)的行為自律。第二,建立“個人信用信息網”。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個體的經營行為大大增加, 自然 人的市場 信譽等信用情況也成為重要信息。為了防范打擊種種個人詐騙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有必要建立一個“個人信用信息網”。目前,銀行有關于個人信貸情況的內部查詢網, 工商部門也有對私企、個體戶基本情況的詳細記錄。我們可以通過整合這些與個人信用有關的信息資源,建立“個人信用信息網”,通過“個人信用信息網”,使之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jiān)督,這也有利于培養(yǎng)個人誠信意識和信用責任感,維護經濟與社會的健康發(fā)展。

  3、建立“行業(yè)誠信信息網”。行業(yè)自律本身就是一種有效的監(jiān)管措施,而其中通過由地區(qū)性的行業(yè)協(xié)會來建立公布行業(yè)內各企業(yè)信用狀況的“行業(yè)誠信信息網”,讓行業(yè)成員共同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既是糾正行業(yè)作風不正的有力武器,也是促進行業(yè)誠信發(fā)展的有效途徑。

  (3)發(fā)揮道德示范作用,培育市民誠實守信的思想品德。當前,要建立社會誠信體系,我們還要發(fā)揚我國“誠信”的傳統(tǒng) 文化,樹立公民“誠信”的典型,通過典型示范來帶動全社會的“誠信”。重建誠實守信的倫理規(guī)范,需要注重培養(yǎng)市民的誠信品德。第一,要培育以“誠實守信”為核心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道德規(guī)范。首先,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在全社會進行誠實守信的道德 教育 。把誠實守信作為建設 現(xiàn)代 文明的重要基石,作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內容。其次,要以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為契機,營造良好的誠信 環(huán)境,使人們認識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建立在以誠信為核心的道德基礎上,使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的觀念深入人心。經過長期系統(tǒng)的宣傳教育,用誠實守信將人們的道德行為、經濟行為、 政治 行為有機地統(tǒng)一起來,使誠實守信真正成為大多數人所認同與遵循的行為準則。第二,要建立規(guī)范的社會誠信體系和失信約束懲罰機制,從制度和法規(guī)上約束失信行為,為社會誠信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和 法律 保障。要在制度和法規(guī)上保證誠實守信者能夠得到應有的回報,失信者必須承擔其行為造成的成本,不僅要對其予以輿論譴責,更要其付出經濟上的代價。

  社會誠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具有長期效益又能對改良社會信用程度發(fā)揮立竿見影的作用。只要這項工程啟動,企業(yè)法人或個人在從事經濟活動時就得掂量一下自己的行為,若因信用不良而被列入有損形象的“黑名單”,很多機會的大門就會對其關上,且重塑信用形象也非一朝一夕之功。有了這層顧忌,社會的內在約束機制也就自然形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市場經濟的健康發(fā)展就有了良好的、堅實的基礎。

  參考 文獻 :

  [1]林其屏:《規(guī)則與信用:市場經濟兩大基石的缺損與重建》,《新華文摘》2002年第4期。.

  [2]盧陽春:《WTO與我國信用制度的建設》,《財經 科學 》2002年第1期。

淺談誠信與市場經濟論文相關文章

1.談誠信的議論文作文

2.誠信論文范文精選

3.誠信與責任議論文

4.關于社會誠信的論文

5.加強大學生誠信教育的價值與路徑論文

135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