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產品期貨交易論文
關于農產品期貨交易論文
中國是一個農業(yè)大國,農業(yè)是中國的經濟基礎,是關乎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農產品期貨市場具有價格發(fā)現、套期保值等功能,在中國期貨市場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下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農產品期貨交易論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關于農產品期貨交易論文篇1
淺析我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效率低下的原因
【摘要】中國農產品期貨交易從1993年至今,經歷了一個從快速膨脹到迅速萎縮的過程。是什么原因導致中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效率的低下,又是什么原因致使中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不能如設計者們預期的那樣穩(wěn)步發(fā)展呢?本文為此做出了解釋。
【關鍵詞】農產品;期貨交易所;效率低下
從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成立至今,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積累了很多的經驗,但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效率一直低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交易大有萎縮的趨勢,究其根源,探索出以下幾點:
一、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交易市場
農產品現貨市場是農產品期貨交易市場的基礎。然而,我國的現狀是:作為能夠使農產品期貨交易市場健康運行的現貨市場基礎還不充分,具體表現為大宗的現貨農產品沒有真正市場化。
農產品期貨交易市場的參與者主要是投機者。到處充斥著自私自利的角逐、勾結與競爭,進而具有助長投機的作用。
現行期貨市場的期貨品種幾乎全部都是小品種,但是小品種的突出特點是現貨市場供給量有限,使保值者難以進入。因此特別容易成為投機者炒作的對象,使投機者處于無市場約束的狀態(tài)。
農產品期貨交易所供給大于需求,是目前各農產品期貨交易所和農產品期貨經紀公司行為不規(guī)范的根本經濟原因。這主要表現為多家農產品期貨交易所重復交易為數不多的幾個小品種農產品期貨交易所品種,加之入市交易者主要是農產品期貨投機者。在這種情況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和農產品期貨經紀公司要生存下去,就必然導致助長過度投機,而經常處于過度投機的市場就一定是一個失去平衡和不健全的市場。
二、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交易信息
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交易市場交易信息的不完全流動導致有些競價者無法做出正確的競價分析,從而導致錯誤的買賣的出現。這與農產品的現貨市場有很大的不同,也是導致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農產品期貨交易效率底下的原因之一。
三、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成本
我國農產品期貨市場建立之初,由于我國競價者對公開叫價不太適應,就直接采用了電子化撮合的交易方式,這在當時是非常先進的。我國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都實行了電子化交易,但同時保留了現場交易席位?,F場交易席位的保留,這實質上是增大了運行成本。農產品期貨交易所對農產品期貨公司的收費較高,農產品期貨公司又把手續(xù)費轉嫁到投資者身上。比起以前,我國農產品期貨市場經過不斷的改革發(fā)展,交易成本已經大幅下降,但和國外的電子化交易方式相比,我國的農產品期貨交易成本還是非常高的。
在部分農產品期貨品種上推出了指定交易商制度。做市商通過在農產品期貨交易市場上連續(xù)雙向報價來活躍市場,保證市場價格的連續(xù)和有序,為市場提供流動性,增強市場運行的效率。金融市場微觀結構理論認為,金融市場微觀結構因素可以影響投資者參與交易的積極性,從而改變市場上的有效供給和需求,并最終影響期貨市場價格的發(fā)現。2001年,國內農產品期貨交易所嘗試引進國外的做市商制度,但是沒有獲得證監(jiān)會的批準,后來將原來的做市商方案修改后推出了指定交易商制度。但由于目前我國仍然不允許期貨公司開展自營業(yè)務,使得指定交易商制度缺乏制度基礎,從而逐漸走向異化,成為農產品期貨公司爭取交易所高額傭金返回的一種工具。指定交易商制度具有中國特色,指定交易商負有完成交易量和持倉量的任務,但是又不提供雙向報價。在一些不活躍的交易品種上,指定交易商占據了大部分持倉和交易量,有可能會削弱其它投資者的交易興趣,從而無法實現增加流動性、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我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現在所采取的交易方式為現場交易席位與電子化交易方式并存。由于還具有很強的中國特色,導致農產品期貨交易所交易成本的提高,從而導致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效率低下。
四、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交易體制和法規(guī)
農產品期貨市場主體行為還缺乏有效的制度約束。由于中國現行體制還是“二元化”和“過渡性”的,傳統(tǒng)體制在發(fā)揮作用,甚至起主導作用,使市場主體的投資行為無法得到與市場發(fā)展相適應的制度的有效約束,從而反復出現市場主體的短期行為,不斷誘發(fā)市場主體的投機和過度投機。
農產品期貨市場本身尚無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進行規(guī)范。即中國的農產品期貨市場是在既無法規(guī)又無條件的情況下,首先從部門和地方開始,并用行政審批的辦法搞起來的。后來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和頒布的一系列“規(guī)定”、“辦法”和“通知”,幾乎都是在市場出了問題以后發(fā)出的“準法規(guī)”,并且是由多部門分別制定和頒布,容易出現“規(guī)則漏洞”,被投機者利用造成過度投機。
目前,我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會員制組織,也不是股份公司制組織,而是一種行政特征明顯的“行政會員性組織”,行政系統(tǒng)通過任命總經理等手段“控制”了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的日常運作。這種非市場化的會員制模糊了農產品期貨交易所自身的市場性質和政府性質之間的分工。由于農產品期貨交易所擔負了不該擔負的行政職能,從而削弱了農產品期貨交易所自身的市場功能,如產品創(chuàng)新、市場服務和交易制度完善、一線監(jiān)管等功能,使市場本身的功能不能得到有效發(fā)揮。同國外交易所相比,我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市場缺乏競爭,交易所產品結構單一,創(chuàng)新能力明顯不足。
由于上述原因導致農產品期貨交易不僅不能發(fā)揮其自身的功能,反而只能成為投機的場所,惡性炒作等事件的發(fā)生就難以避免,這又必將促使政府采取措施加以清理、調整和整頓,從而導致農產品期貨交易的萎縮,農產品效率低下。
參考文獻:
[1]肖湘雄,高志杰.影響我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效率的因素和對策[J].2008(7).
[2]張瑞清,高先中.略論農產品期貨交易[J].1992(9).
[3]喬娟,邊彩霞.中國農產品期貨交易不斷萎縮的原因探析[J].2000(1).
>>>下頁帶來更多的關于農產品期貨交易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