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導論論文(2)
西方哲學導論論文
西方哲學導論論文篇二
1 引言
本文旨在反思西方語言哲學,即分析哲學(analytic philosophy)、日常語言哲學(ordinary language philosophy)和歐洲大陸本體論語言哲學(ontologicallanguagephilosophy)。在此基礎上,建議將前兩者整合為分析性語言哲學,進而將分析性語言哲學和歐洲大陸本體論語言哲學整合為西方語言哲學,為中國語言哲學的建構奠定基礎。
2 分析哲學與日常語言哲學
分析哲學是20世紀西方哲學中的主要思潮之一,起源于弗雷格(Frege, G.)、羅素(Russell, B.),經過維也納學派/維也納小組(Vienna Circle)的努力,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后在美國等英語國家流傳、發(fā)展,在英國等哲學界長期占據主導地位。其學術活動可以區(qū)分為分析哲學和日常語言哲學。兩者的不同在于分析和研究方法。盡管如此,它們仍然具有共同特點。按照劉放桐等人的研究,這些共同點可以概括如下。第一,“分析方法”:分析哲學家都關心如何把復合的東西分解為它們的組成部分。分析哲學家都肯定,無論語言表達式屬于邏輯語言還是日常語言,哲學的任務都是澄清這種表達式的意義。第二,“反心理主義”:分析哲學的一個重要成就就是把邏輯從心理學和認識論(epistemology)中分離出來。盡管后來的一些哲學家(如后期維特根斯坦)并不完全反對心理主義,但他們的工作卻是基于對邏輯規(guī)則客觀性的承認,基于對傳統(tǒng)認識論的排除。因此,反對邏輯研究中的心理主義始終是分析哲學的一個重要特征。第三,“拋棄形而上學”:分析哲學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反對形而上學,反對先天綜合真理的可理解性,否認純理智能夠獨自獲得關于實在的知識。第四,“語言分析的重要性”:對語言表達式意義的描寫和解釋,是分析哲學的首要任務,也是分析哲學的重要標志。弗雷格就已經強調語言對哲學研究的重要性。羅素和摩爾更是把一切哲學問題都歸結為語言問題,而維特根斯坦則把思想的界限也劃在了語言的范圍之內。隨著維也納學派的興盛和邏輯經驗主義的發(fā)展,語言研究已經成為哲學研究的代名詞。劉放桐明確指出,“重視語言因素在哲學研究中的作用并不是分析哲學中的特有標志,整個20世紀的西方哲學都以語言研究為特征,并由此與近代和古代哲學相區(qū)別。分析哲學不同于其他哲學思潮之處在于它把哲學研究歸結為語言研究”(劉放桐等 2003:248)。也正因為如此,20世紀初被宣稱為哲學中心問題的語言問題,似乎在該世紀中葉成為了哲學的中心問題,以維特根斯坦呼吁分析日常語言為標志,開始了哲學中的第二次語言轉向(linguistic turn)。
就上述4個特點而言,可以從兩個方面予以批判。首先,從分析性語言哲學本身切入,“分析”是其貫穿始終的標志性特點。在這種語言哲學中,無論分析哲學還是日常語言哲學,都希望自己的分析具有一種針對形而上學思辨的治療作用和預防作用,因為它們認為這類思辨都是由于不加批評、不加控制地運用語言,從而誤用自然語言而產生的。但在分析哲學與日常語言哲學之間也存在著差別。前者通過建立可消除這類誤用的科學語言來從事一種還原主義的工作。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它從邏輯出發(fā),制定句子形成和句子語義解釋的約定規(guī)則,以便排除形而上學陳述。對此,卡爾納普(Carnap, R.)的著名論文《通過對語言的邏輯分析克服形而上學》(1932)和重要著作《語義學引論》(1942)、《意義和必然性》(1947),艾耶爾(Ayer, A. J.)的《邏輯實證主義》(1959)等是重要代表。如果分析哲學是通過邏輯分析、創(chuàng)造科學語言來消除語言誤用、解決哲學問題,那么日常語言哲學則不創(chuàng)造任何意義上的語言,只是通過對日常語言的分析來揭示在正常用法的有限范圍內支配語言行為的模式。日常語言哲學的真正奠基人是維特根斯坦(WittgenstEin, L.),他的相關主要思想集中體現在《哲學研究》(1952)中。其語言游戲論和意義使用論等(維特根斯坦 1992b)成為牛津日常語言哲學學派等日常語言研究的指南。這包括約翰•奧斯汀創(chuàng)立、約翰•塞爾發(fā)展的言語行為理論,保羅•格賴斯的會話含義理論,斯波伯和威爾森的關聯理論。奧斯汀創(chuàng)立的言語行為理論在語言哲學中的價值主要表現為以下三點。其一,語言不僅可以描寫、反映人對世界的認知過程和結果,而且可以行事或者施為,這一發(fā)現突破了語言單功能觀,迎來了語言多功能時代,為語言哲學研究人的主觀創(chuàng)造世界(神話、童話和宗教等)提供了新的可能。其二,突破了語言真值觀的局限,因為言語行為無所謂真假值,只有得體與否、實現與否之別。這兩點可以稱為語言哲學史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將成為我們今后研究的主題之一。其三,奧斯汀將一個完整的言語行為區(qū)分為言說行為(locutionary act)、意向行為(illocutionary act)和取效行為(perlocutionary act),為我們通過語言分析研究人的意向(目的)提供了可能。要知道,意向與人同在,是人的標志性特征之一。塞爾是哲學史上被忽略的人物。也許,忽略他的原因是人們認為塞爾一生做的主要事情是完善、發(fā)展奧斯汀的言語行為理論(其中,他將言說行為變?yōu)槊}行為,為我們以概念為材料、以命題為形式建構知識系統(tǒng)奠定了基礎),缺乏獨創(chuàng)性。其實,塞爾的最大貢獻在于提出間接言語行為理論。所謂間接言語行為,就是言說行為與意向行為不一致,也就是人們說的話與真實含義不同。比如,有人想向同事借錢又不好意思直說時,通常實施間接言語行為:“哎,最近手頭真緊。老岳母生病,孩子該交學費了……” 間接言語行為理論的提出給將言語行為理論發(fā)展成為一種涵蓋一切語言現象的普遍理論提供了可能性,同時語言中最難分析、與人關系最密切的現象往往都是間接言語行為。言語行為理論之后,格賴斯基于語言交際的對話性,進一步系統(tǒng)研究對話中的意向行為(說話人意義),但是他叫做“會話含義”,該會話含義理論的核心是“合作原則”。合作原則包括質、量、關系和方式4個準則。其中,質指說話人說出的話要真實,不能說假話;量指說話人說出的話在數量上要適當,不多也不少;關系指說話人說出的話要與說話人及其言說主題相關,不能離題;方式則指言說要直接、簡明。按照他的理解,這4條準則既是說話人言說時應該遵守的,也是受話人解釋話語所應該遵守的規(guī)范。也就是說,對話語分析只要照此4條準則實施,就可以確定說話人的含義(意向)。不過,他又將會話含義區(qū)分為一般會話含義和特殊會話含義。這樣,就出現一種異常情況:無論對合作原則遵守與否,都會產生會話含義。正是這種情況消解了格賴斯理論的價值和信度。盡管如此,他將話語中的說話人意義作為研究重點的做法,得到了學界和后來學者的贊賞。之后是斯波伯和威爾森的關聯理論。關聯理論認為格賴斯研究會話含義的合作原則太空太泛,可操作性不強。于是,上述兩位學者便從合作原則中的關系準則出發(fā),將話語含義區(qū)分為與話語字面意義一致者和不一致者兩種。不論是哪一種含義都與說話人的交際-認知目的、言說主題、語境和受話人相關聯。于是,對于話語含義的分析和確定來說,關聯性(包括最大關聯性、最佳關聯性)就是核心環(huán)節(jié)。斯波伯和威爾森主張,所有話語含義的分析和確定都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通過解碼獲得話語的字面意義。如果字面意義與說話人的交際-認知目的、言說主題、語境等因素具有最佳關聯性,那么它就是該話語的說話人含義,含義的分析和確定過程到此結束。第二階段,如果話語的字面意義與上述因素不具有最佳關聯性,就須要通過認知假設來斷定、推導說話人的真正含義。受話人不同,其推導話語含義的過程在長短上也各不相同,但這一階段直到找到最佳關聯性和話語的真正含義為止。坦誠地說,關聯理論迄今為止還停留在理論假設階段,不僅其基本范疇——認知語境、最大關聯性、最佳關聯性、推導等還不確定,而且其解碼規(guī)則和假設-推導規(guī)則都有待于建立。以上是自賴爾提倡、后期維特根斯坦奠基以來,分析性語言哲學發(fā)展的脈絡。
20世紀40年代以后,上述日常 語言分析成為大多數牛津學派 哲學家甚至 英語國家中大多數哲學家的共同興趣。同時,它也受到不少批評和責難。對此,利科 深刻地指出,“無論是由于這類批評也好,還是由于這個本身是批評的和反形而上學的而不是建設的運動的沖勢已告枯竭也好,訴諸日常語言作為一種衡量哲學正當性的準則,正在趨于消失。因而P. F. 斯特勞森在《個體》(1959)一書中主張一種有關物體和個人的本體論,它們是我們有可能明辨言語中的所指物的基本個體。值得注意的是,斯特勞森把他的學說稱作‘描述性形而上學’,而不稱作語言哲學。因為他所討論的與其說是語言結構(即便這個結構假定為一切語言所共有),不如說是一種‘概念圖式’(conceptual schema),這個圖式為一切人類所共有,物體和個人構成此圖式內的兩類基本個體,而其他類型的個體被認為是從屬于這兩大‘范疇’的。當然,個體是語言操作——‘個體識別’——的所指,這種操作基本上是為回答下述問題的:誰?什么?哪些?但是雖然識別活動屬于語言,下述事實卻不是語言的一個特征,即我們的語言所適用的基本個體類只包括物體和人?;緜€體一般都有專有名稱,因為它們是基本個體,而不是倒過來。斯特勞森后來在《意義的限制》(1966)一書中甚至走得離‘日常語言’的哲學思想風格更遠了。在這本書中他想區(qū)分康德《純粹理性批判》一書中他認為有價值的分析特征與批判特征,這就是導致對范疇的先驗演繹進行精細推敲并給予重新解釋”(利科 2004: 396-397)。無論以創(chuàng)造科學語言(理想語言)、治療哲學疾病為目的的分析哲學的失敗,還是在使用中研究話語說話人意義的日常語言哲學的勢微,都不能證偽語言哲學的價值。但是,我們不得不在繼承的基礎上探索語言哲學 發(fā)展的新路徑。
現在讓我們回過頭來審視上文中談到的分析哲學和日常語言哲學的4個特點。就上述前三個特點而言,“把復合的東西分解為它們的組成部分”,比如作為人存在主要方式的“美”、“丑”、“善”、“惡”等,就很難進行,然而這正是語言的有機組成部分甚至是最人性的部分,語言研究不可能忽視它們; 心理語言學以及弗洛伊德(Freud, S.)、榮格(Jung, C.)等人的研究表明,心理是人和語言的重要組成部分,以語言分析為核心任務的分析性語言哲學,反對心理主義,必然為其失敗埋下伏筆;形而上學是研究“在”和“是”的學問,分析性語言哲學分析語言卻反對分析語言的“在”和“是”甚至人的“在”和“是”,這不能不令人感到奇怪。難怪后期的分析哲學家斯特勞森、蒯因會分別提出“描述的形而上學”(斯特勞森 2004)、“本體論承諾”(蒯因 1987: 90-95, 1999: 16)。
針對分析性語言哲學的上述不足,我們要追問語言的本質,要研究語言的運作機制(存在方式),就不能把語言中包括心理因素在內的人的因素排除在研究范圍之外,而且不得不將人和人的世界(而不是自在的世界)作為語言研究的最重要維度。所以,以研究人和形而上學見長的歐洲大陸哲學,尤其是其蘊含的語言哲學思想,不能不成為我們批判的對象。
3 歐洲大陸
歐洲大陸語言哲學是指一些從歐洲大陸起源,與英美分析哲學相對立的語言哲學思潮,包括結構主義、現象學、存在主義、解釋學、法蘭克福學派和后現代主義等主要流派中的語言觀和語言研究方法。20世紀的西方哲學以重視語言研究或強調語言重要性為特征。事實上,“語言轉向”不僅出現在英美哲學中,同樣也出現在歐洲大陸哲學里。“……無論英美分析哲學,還是歐洲大陸哲學,都從各自的哲學立場強調語言哲學的研究。”(涂紀亮 2007: 2) 例如,胡塞爾(Husserl, E.)在20世紀初對意義與意向性關系的分析,海德格爾(H Eidegger, M.)在20世紀中葉對語言、存在和此在的闡述,伽達默爾(Gadamer, H. G.)哲學解釋學的興起以及結構主義語言學的出現,哈貝馬斯(Habermas, J.)普遍語用學的提出等,無不涉及對語言的分析和研究。
3.1 研究現狀
關于本體論語言哲學,國外研究與國內相似,研究得還不多,一般只限于在系統(tǒng)探討分析性語言哲學的同時,強調“本體論語言哲學”或“語言本體論”的重要性(Bob & Crispin 1998, Lycan 2000, Marti 2007, Степанов 1998, Мартынов 2001)。比如,馬梯(Marti, G.)說,“無論就洞悉語言的運作機制還是通過語言察看世界和人,本體論語言哲學都遠遠優(yōu)于具有分析傳統(tǒng)的語言哲學流派。對后者的系統(tǒng)研究,無疑是當今語言哲學的最重要任務。不過,知識結構和興趣決定我們自己不能完成這項任務”(Marti 2007: 578);斯捷潘諾夫(Ю. С. Степанов)指出,“語言哲學既可以在語言工具論指導下像分析哲學和日常語言哲學那樣分析,也可以在本體論指導下研究語言的存在方式,進一步揭示語言外的世界。但是,分析哲學和日常語言哲學式的研究實現不了語言哲學的學科目的,這個任務只能由本體論語言哲學來完成,但本書的主旨不在這里”(Степанов 1998: 479)。至于語言哲學的學科目的是什么,他并沒有說明。也許,利科是個例外。他在《哲學主要趨向》一書的“現象學和本體論”和“語言現象學”兩節(jié)中關于歐洲大陸哲學以現象學為中心展開的本體論及其語言研究的論述,是我們迄今所見到的語言本體論方面最好的整體性、歷史性批判。
大家知道,語言哲學研究語言一般都從語言與外在物理世界的關系入手。利科在“現象學和本體論”一節(jié)中,也從語言的指稱功能出發(fā),將語言研究與現象學 聯系起來。語言指稱現實的前提是我們(人)已經朝向現實,存在著將我們與現實聯系起來的種種紐帶,話語的功能是將這種種紐帶附加到語言上,因此研究附加到語言上去的東西,就是從語言學轉向現象學。在他看來,要實現這種轉向是可能的,但是存在著困難:我們在語言之中討論語言存在之前的問題。要克服這種困難,須要區(qū)分出兩種語言:一種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語言,為敘述方便,我們叫做語言1;另一種語言是在語言1出現之前的那種語言,我們叫做語言2。利科提出語言2的三條界定標準:第一,“它不是一種客體語言,即一種與事物相關的語言,而是一種與我們對事物的關系相關的語言”;第二,“它也不是語言學家談論的一種元語言,即一種被看作是我們的信息據以構成的一組代碼的與語言有關的語言”;第三,“它是一種表達存在于語言之前的東西的語言”(利科 2004: 194)。他進一步斷言,“這種 語言總是存在的。它就是在前蘇格拉底本體論和研究基本問題的思想家的詩學中煅制的那種語言。人從來不能沒有語言而存在”(利科 2004:194)。具體地講,之所以區(qū)分語言1與語言2,之所以區(qū)分之后要突出語言2,是因為:即使在語言1之中,我們仍然朝向語言1之前的東西;正是語言內存在著指稱對象這一語言事實(語內指稱),應當被看作導致本體論方面消失并使我們忘卻存在的原因。把語言實體論簡化為一個封閉的符號世界的態(tài)度和 哲學家對語言學(盡管不是語言學家的語言學)的熱情,可能是這種忘卻傾向的征兆。但是 存在從來就沒有被徹底遺忘,以至于使我們辨認不出本體論陳述的跡象,這類跡象表現在把語言從符號帶向指稱對象的那種沖動中。這種沖動在語言哲學中只能解釋為一種預設:言說,必須“存在”言說的對象。羅素和塞爾不僅這樣認為,而且這樣研究,甚至康德在給《純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寫的導論中也指出,如果什么也不存在,那么什么也不會出現于我們的 經驗中。用“被表達的”代替“出現在我們經驗中的”之后,就可以得到有關上述預設的表達式(胡塞爾 1999, 2006a, 2006b),就使得現象學能為自己劃分出與語言哲學的領域不同的領域。
語言哲學研究被表達的結構,而現象學研究語言表達之前的經驗結構。利科認為,語言哲學的研究并非總是一種本體論,因而他從胡塞爾的現象學及其在法國存在主義現象學中的 發(fā)展(只強調意識的優(yōu)先性),經由海德格爾在《存在與時間》中對存在(b Eing, Sein)與此在(Dasein)的追問(存在優(yōu)于意識/知識),馬塞爾(Marcel, G.)和讓• 華爾對實存(existence)的研究,到梅洛-龐蒂(Merleau-Panty, M.)對知覺等的現象學研究,梳理出歐洲大陸本體論從意識優(yōu)先性到存在,最終抵達此在、實存中心論的研究路徑。他特別強調,梅洛-龐蒂的研究 工作最能體現經由現象學返回本體論的哲學過程:“胡塞爾現象學朝著海德格爾本體論方向的逐步偏轉,再加上有關‘自己的身體’(le corps propre)一類的馬塞爾理論,這些方面足可看作已形成了一種新的獨創(chuàng)性理論。《可見的與不可見的》這本開始寫于1959年,由于作者于1961年死去而未完成的書的出版,使我們能估量出他自從 發(fā)表《知覺現象學》后所經歷的路程。在這本關鍵性的著作中他開辟了兩條路線,既反對行為主義又反對關于判斷的唯智主義哲學。目的在于,在主體的‘自己的身體’使主體沒入親身經驗世界的層次上——恢復知覺的地位。然而我們回顧一下就會發(fā)現,使意義概念與經驗概念 聯系的這種實存現象學包含著接近于海德格爾的一種本體論的種子,而同時又遠離任何 心理學的或生物學的考慮。此外,梅洛-龐蒂在其思想發(fā)展中期的著述表明,他也在研究 藝術(尤其是繪畫),以探索珍奇藝術的本體論意義。然而這種研究必然與意識哲學斷絕了聯系,正是后者啟發(fā)了他在《知覺現象學》中進行的心 理學探索。甚至它也必然與這樣一種精巧形式的意識哲學斷絕了聯系,這種哲學是他本人在稱作‘無言我思’(cogito tacite),即進行無涉于語言的意謂問題上建立的。與經驗心理學的斷絕不會徹底,除非我們不再把意識與客體之間的區(qū)別當作出發(fā)點,而且除非我們跟隨海德格爾以主體卷入存在為起點。附在他死后出版的書后的一些論述‘遠處的存在’(l’être des lointains)、‘潛在的存在’(l’être de latence)、‘野性的存在’(l’être sauvage)的筆記片斷,預先顯示了一種困難重重的本體論,這種本體論不僅在努力解決著傳統(tǒng)的語言問題,而且也努力解決著它本身的語言問題。特別是肉身概念——‘我的肉身即世界的肉身’(machair est la chair du monde),從此就應該 應用于可見物、世界、歷史,目的在于以可感的方式去記錄與存在的關系,對于哲學家來說存在成了無法為其命名的東西”(利科 2004: 201-202)。
從上面介紹利科關于歐洲大陸哲學從意識中心論到存在、此在中心論的本體論發(fā)展歷程可以發(fā)現:第一,相關哲學家及其流派依然秉承古希臘以來的傳統(tǒng)——力圖找到隱藏于現象背后的超越時空的那種具有普遍性、本質性的東西,從而建構大全,實現一勞永逸的目的。第二,語言只存在于人存在的某一時間區(qū)間,因此人類的歷史應該區(qū)分為前語言時期和語言時期。第三,語言不是存在,當然也不是在者/是者,而是與事物相關的語言1或者與我們對事物的關系相關的語言2。第四,在者/是者的范圍在不斷擴大,既包括含納人的肉身的外在物理世界,也包括歷史、繪畫等由人主觀創(chuàng)造的藝術世界;既包括近處的存在與遠處的存在、現實的存在與潛在的存在、看得見的存在與看不見的存在,也包括文明的存在與野性的存在……以至于“對于哲學家來說存在成了無法為其命名的東西”。就第一點來說,普遍性、本質性只能存在于特殊性和現象性之中,也不可能超越時間和空間;人的有限性已經決定大全不可能建成,它只能作為一種驅動人不斷發(fā)展的動力。當然,這既是西方哲學的固有特點,也是有限的人渴望超越有限自我的一種表征。關于第二點,“語言是在人的 實踐活動發(fā)展到一定階段產生的”,這只是一種假說,人類歷史發(fā)展到今天依然無法證實“實踐產生語言”,但語言與人同在卻是事實。所以,比較現實的做法是,我們只考察語言與人同在的情況。因此,在我們看來,區(qū)分語言1與語言2,區(qū)分語言學家研究的語言與哲學家研究的語言,既沒有必要也沒有足夠的根據!關于第三點,無論是與事物相關的語言1還是與我們對事物的關系相關的語言2,從發(fā)生學角度看,沒有區(qū)別。按照利科的理解,前者只能是人與事物相關,強調兩者之間的關聯性;后者指同我們與事物之間的關系相關。其實,人與事物相關也就意味著兩者之間存在著關
系,而且此處的“人”和“我們”的內含是一致的。如果將關注的焦點置于“……之間關系相關”,那么應該是指元語言,但利科已經明確否定這種推論。如果將人(我們)(也就是“我的肉身” )和與人(我們)對應的事物理解為兩種不同的世界或相應世界的組成部分,那么語言則是處于這兩者之間的中間世界或世界的組成部分。其特殊性在于,語言中既具有人(我們)的形象又具有世界或其組成部分的形象,是兩種形象的有機統(tǒng)一體。因此,它應該是在者/是者(本體),研究它的在與是理應屬于本體論范疇。最后是第4點,也就是關于本體范圍擴大的問題。無論怎樣擴大,其范圍既不會大于也不會小于人的生活世界。因此,生活世界對于語言哲學來說就十分重要了。
國內研究歐洲大陸本體論語言哲學的情況,可以大致區(qū)分為兩類。一類是從不同維度出發(fā)或以某一局部作為考察對象,引介或探討歐洲大陸語言哲學。另一類是比較英美語言哲學與歐洲大陸語言哲學,在比較中關涉后者。限于篇幅,本文不予細述。
3.2 對歐洲大陸語言哲學研究的思考
與英美分析性語言哲學相比,歐洲大陸語言哲學對語言的研究就像它們對于其他問題的研究一樣,深刻與精彩互相輝映,但是其特點不是特別鮮明。之所以如此,也許與下述情況有某種聯系:歐洲大陸語言哲學的建構者都不是這一學科的專門研究人員,他們是在研究自己主題的同時,考察或關涉語言問題。就這一語言哲學流派而言,歐洲大陸各個流派、各位代表人物的語言哲學研究好比深埋地下有待開發(fā)的寶藏,零散地潛藏于這些流派和其代表人物的各種著述之中。各流派、各位學者之間究竟有無聯系、有什么聯系,迄今探究還遠遠不夠。不過,從上文對相關思想及其研究情況的梳理可以看出:第一,人們大多已經意識到歐洲大陸語言哲學的重要性;第二,歐洲大陸語言哲學的研究對象、范圍和目的還有待確立;第三,這一語言哲學流派所涵蓋的各個哲學流派和各位代表人物的語言哲學思想之間的內在聯系還須要進一步發(fā)現;第四,要完成第二、三項任務,迫切須要構擬歐洲大陸本體論語言哲學的框架;第五,利科為我們揭示出歐洲大陸哲學從近代發(fā)展到現代的內在線索:從笛卡爾到胡塞爾,人們致力于建構意識世界;從海德格爾開始,學者們把自己的研究重點又重新拉回到對“在”與“是”的追問上。
“在”與 “是”始終是歐洲大陸哲學探索的主題。這正好與發(fā)端于歐洲大陸,卻風行于以英美為代表的英語國家的分析性語言哲學相呼應,甚至形成互補。在歐洲大陸哲學中,哲學家對語言的關注與他們的哲學立場密切相關。他們的哲學立場雖然各不相同,但他們都自覺地意識到語言問題在他們思想中的重要作用??偟膩碚f,與英美分析哲學和日常語言哲學不同,歐洲大陸哲學對語言的理解更多地是融入他們的思想中,把對語言的語言哲學式的理解和研究視為他們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歐洲大陸哲學家始終把語言當成人生活的組成部分,當成人思想的組成部分。當胡塞爾以邏輯方式探究意識活動的內在機制時,其心目中的邏輯并非亞里士多德式的形式邏輯,而是隱含在我們思想過程中的理性規(guī)律。當海德格爾把語言當成人存在的家園時,他探究的語言當然不是日常語言,更不是邏輯學家創(chuàng)造出來的理想語言,而是存在自身的表現或者顯示方式的(所謂詩性語言)。同樣,伽達默爾對語言解釋的分析更多地是本體論而不是方法論上的,他的方法和概念完全服務于追求人和世界的本真情況。
那么,語言是什么,與語言密切相關的人和人的世界如何在如何是呢?迄今為止,語言學的回答讓人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分析哲學的努力失敗了;日常語言哲學的研究讓人看不到希望;歐洲大陸哲學的回答盡管不乏精彩、深刻,但是同樣存在須要商榷之處,比如對日常語言存在之前的語言的構擬。語言哲學的路在何方?
4 結論
無論是分析哲學、日常語言哲學還是歐洲大陸本體論語言哲學,甚至語言學,都是語言哲學進一步發(fā)展的基石。它們盡管存在不足,但同存在著各自獨特的長處。因此筆者建議實施兩步整合:第一步是將分析哲學和日常語言哲學整合為分析性語言哲學,第二步是整合分析性語言哲學和歐洲大陸本體論語言哲學。在此基礎上,本著繼承、整合和發(fā)展的原則,建構具有中國特色的語言哲學。不過,這已經超出本文的主題了,將在“語言哲學系列探索之八”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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