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格式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權人與被特許人之間達成的一種合同關系。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范文一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fā)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后,乙方可以在縣 區(qū)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guī)定為: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后,乙方可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及專有知識產權,有效期限為年。
3. 為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持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后即可享受總部的后續(xù)支持。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xù)完成后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后方能被視為甲方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注冊材料(復印件)于開業(yè)一周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guī)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并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并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于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后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
天繳納(按照開業(yè)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tǒng)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yè)形象標準(VI系統(tǒng)、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須由甲方設計師統(tǒng)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算,合計為: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tǒng)一的形象系統(tǒng)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并以電子文檔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xié)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guī)劃、營建、辦理開業(yè),后續(xù)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為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tǒng)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后經甲方評估認可后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月之后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為保證和統(tǒng)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tǒng)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xié)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tǒng)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yè)的不斷發(fā)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并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fā)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為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知識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為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為,否則視為違約,并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yè)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持工作,甲方應盡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所發(fā)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yè)、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fā)生法律行為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xiàn)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yè)秘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文件或內容泄露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guī)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乙方私自外購(制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設備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wèi)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fā)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xié)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后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范文二
特許人(甲方):
受許人(乙方):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為了在***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fā)展,經過認真協(xié)商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就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下列名詞的含義
1.1知識產權:是指 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企業(yè)VIS視覺形象系統(tǒng)、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同意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志、圖案、廣告畫面等。
1.3 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fā)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 特許經營的區(qū)域保護范圍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qū)(縣) 鎮(zhèn)(街道)的管轄范圍內開辦 特許經營店。
2.2 區(qū)域保護范圍:縣政府所在的鎮(zhèn)、縣以下的鎮(zhèn),每鎮(zhèn)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h級市的市區(qū)、中等城市的區(qū),每區(qū)只開兩家 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qū),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范圍內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區(qū)轄鎮(zhèn)、市轄鎮(zhèn),每鎮(zhèn)只開一家 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方式
3.1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志、 特許專營店的商號、 企業(yè)的VIS視覺形象系統(tǒng)、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qū)域內設立 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
3.3 在統(tǒng)一商店形象,統(tǒng)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3.5乙方須按 特許專營店統(tǒng)一的標準及規(guī)范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甲方對有損 企業(yè)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jiān)督和制止的權利。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yè)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4 甲方為了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 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前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行駛相應權利。如 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 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fā)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 特許專營店專業(yè)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tǒng)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tǒng)一安排 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 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 甲方的網站、書刊和其他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訂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并在合同約定區(qū)域內開展經營業(yè)務。
5.1.2 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yè)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qū)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qū)域內發(fā)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fā)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1.7 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 %進行返利,超額 元以上按 %進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并無其他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己配置全國直撥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lián)絡設備,以方便雙方業(yè)務聯(lián)絡。
5.2.2 乙方按 特許專營店的統(tǒng)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制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并保持 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完稅手續(xù)。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guī),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 為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tǒng)一形象,統(tǒng)一管理,乙方在開業(yè)后一個月內,必須將轉移到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
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他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連續(xù)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為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 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為:第一年為 元,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
5.2.8 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同意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他有益的活動。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fā)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必須于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于質量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 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權,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xù)。
第六條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 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 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 元時返還 元。的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第三年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 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