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歷史必修一預習筆記(3)
高中歷史必修一預習筆記
高中歷史必修一第三課預習筆記
一、中央集權的發(fā)展
1.漢朝
漢初沿襲秦的郡縣制,同時分封諸侯,實行郡國并行制。
漢武帝頒布“推恩令”,王國越分越小,列侯歸郡管轄,加強了中央集權。
3.唐朝
唐朝中期,朝廷在地方設置節(jié)度使。
安史之亂后形成藩鎮(zhèn)割據局面,嚴重削弱中央集權。
4.北宋
軍事:主要將領兵權收歸中央,抽調各地精兵強將,充實中央禁軍
行政:中央派文臣做地方長官,同時設通判負責監(jiān)督
財政:地方賦稅一小部分作為地方開支,其余全由中央掌控
5.元朝
河北、山西、山東等地由中央直接管理,在地方實行行省制度(行省之下設路府州縣),邊遠民族地區(qū)由宣慰司管理,西藏由宣政院管理。行省長官擁有經濟軍事大權,但在行使時受中央節(jié)制。
行省制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鞏固了統(tǒng)一的多民族國家。
二、君主專制的演進
1.漢朝——內朝(中朝)
漢初,丞相集決策、司法、行政大權于一身。
漢武帝時重用身邊侍從、秘書等工作的人,讓他們擔任尚書令、侍中等,參與軍國大事,削弱相權。
2.魏晉南北朝——三省體制
尚書省(最先擁有實權)、中書省、門下省
3.隋唐——三省六部制
(1)三省: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zhí)行)
(2)六部:吏、戶、禮、兵、刑、工
(3)影響: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互牽制和監(jiān)督,相權分散皇權獨尊;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創(chuàng)造,歷朝基本沿襲這種制度。
4.宋朝——分割相權
宋初,中書門下作為最高行政機構。
后增設參知政事、樞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軍權和財權。
5.元朝——中書省
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是最高行政機關,長官行使宰相職權。
元朝后期,宰相權勢擴大。
三、選官、用官制度的變化
1、漢朝
察舉制——漢武帝令郡國每年舉薦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選拔制度
2、魏晉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子弟依靠門第即可步入仕途
3、隋朝
科舉制——隋文帝時分科選拔,隋煬帝時設進士科,科舉制形成。
4、唐宋元各朝
繼承并完善科舉制——增加考試科目,武舉,殿試等。
科舉制的影響:科舉制是封建選官制度的一大進步。它把讀書、考試與做官緊密聯(lián)系起來,有利于打破特權壟斷、擴大官吏人才來源、提高官員文化素質,把選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權力從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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