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四個服從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四個服從”既反映了民主又體現了集中,是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徑,是黨內生活秩序的總概括,是正確處理黨內各種關系的基本準則。小編分享黨員四個服從中最重要的意義,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黨員四個服從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四個服從
四個服從是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是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它的核心是全黨服從中央,它的基礎是少數服從多數。
四個服從的重大意義
“四個服從”,是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它的核心是全黨服從中央,它的基礎是少數服從多數。鄧小平曾經指出:“必須嚴格執(zhí)行這幾條。否則,形成不了一個戰(zhàn)斗的集體,也就沒有資格當先鋒隊。”黨的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只有自覺堅持和維護“四個服從”,才能使全黨產生無比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從而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堅強領導核心。
“四個服從”的基本內容:
一是黨員個人必須服從黨的組織。這是因為,每個黨員是黨的一分子,只有個人服從組織,黨才能形成統(tǒng)一的整體。如果黨員個人不服從黨的組織,不執(zhí)行黨組織的決定,各行其是,黨的組織就會成為一盤散沙,就沒有戰(zhàn)斗力。一般來說,黨組織的決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數黨員的要求和意見,是正確的和比較正確的。服從組織的決定,就是服從大多數黨員的意見。在某些時候,也會發(fā)生黨員個人意見和黨組織的意見不一致。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維護黨的集中統(tǒng)一,黨員個人的意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反映。但是,個人在行動上必須服從組織決定。
二是少數必須服從多數。黨的組織討論決定問題時,由于每個成員了解的情況不同,考慮問題的角度不一樣,大家的意見可能不完全一致,這是正常的。在這種情況下,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及時作出決定,統(tǒng)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動。少數人在自己的意見被否決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但必須執(zhí)行多數人所通過的決議,在行動上不得有任何反對的表示。在作出決定的過程中,黨組織要認真考慮少數人的意見。如對重要問題發(fā)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zhí)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的情況向上級組織報告,請求裁決。
三是下級組織必須服從上級組織。下級組織與上級組織之間,是被領導與領導的關系。黨的下級組織對于上級組織的指示、決定,必須堅決地執(zhí)行,做到令行禁止。決不允許對上級指示搞實用主義,合意的就執(zhí)行,不合意的就不執(zhí)行。如果認為上級組織的指示、決定不適合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可以向上級提出意見,但必須在上級組織同意后才能加以調整或改變。在緊急情況下,下級組織來不及請示上級組織而又必須馬上作出決定時,可以邊行動邊報告,或事后報告,請求批準。
四是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我們黨是由中央到地方到基層的各級黨組織組成的整體,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它是全黨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領全黨行動的最高司令部。全黨服從中央,黨才能履行自己的職責,維護整體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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