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卡使用管理制度范本(2)
公務卡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篇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規(guī)范財務管理,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減少現(xiàn)金支付結算,根據(jù)(洛財發(fā)„2014‟107號)《洛南縣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我局在編、在冊職工的公務卡結算管理。
第三條 公務卡的性質和辦理范圍。一、本制度所稱公務卡,是指代理銀行為在編職工發(fā)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額度與透支免息期的,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賬業(yè)務的貸記卡。二、公務卡以在編職工個人名義開立,個人作為持卡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辦理范圍為在編、在冊的正式職工。
第四條 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yè)務中,嚴格按照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執(zhí)行,原使用現(xiàn)金結算的公務支出,包括辦公用品購臵費、差旅費、培訓費、會議費、交通費、招待費、業(yè)務誤餐費等零星購買支出,原則上統(tǒng)一使用公務卡結算。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仍繼續(xù)使用轉賬結算。
第五條 實行公務卡制度不改變我局現(xiàn)行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報賬規(guī)定。
第二章 公務卡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六條 實行公務卡結算后,原則上不再使用現(xiàn)金結算,確因個
別特殊情況需要,經財務部門審核,領導批準,方可辦理現(xiàn)金報賬:
1、支付給個人的一次性勞務報酬;
2、頒發(fā)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一次性獎金;
3、對困難職工、病患職工的慰問支出及其他工會支出;
4、對擁軍優(yōu)屬的慰問支出;
5、對弱勢群體的慰問或救濟支出;
6、對傷亡人員的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等支出;
7、對學生的助學金、獎學金支出;
8、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對特定群體的政策性補貼支出;
9、單位外出執(zhí)勤人員或節(jié)假日值班人員的誤餐補助支出;
10、搶險救災等緊急支出;
11、其他目前不能采用轉賬和刷卡支付方式結算的商品、勞務支出。
第七條 我局確定的公務卡發(fā)卡行為本單位零余額賬戶開戶銀行。
第八條 公務卡的開立,按照“個人申請、領導審批、財務部門確認、銀行辦理”的流程辦理,我局不對公務卡開設提供擔保。
第九條 公務卡只限本人使用,我所設定2萬(人民幣)的信用額度,并實行免費開卡、免收年費、免擔保、到期免費換卡,具有20天至56天透支期限。(此條要和銀行溝通)
第十條 公務卡用于單位公務支出的結算,持卡人在未辦理報銷手續(xù)之前,無論是公務消費還是個人消費均屬個人行為,個人承擔由
此導致的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單位職工新增、調離、退休等人事變動,人事部門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由財務通知發(fā)卡銀行辦理公務卡申辦或變更等手續(xù)。
第十二條 公務卡和密碼安全均由持卡人負責保管,遺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照持卡人與發(fā)卡銀行的領用合約或服務協(xié)議的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三條 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后的掛失、補辦等事項由持卡人自行到發(fā)卡行申請補辦,并及時通知財務部門,通知發(fā)卡行更新公務卡管理系統(tǒng)。
第三章 公務卡支付管理
第十四條 持卡人在差旅、會議、購買等公務支出支付結算時,具備刷卡條件的,要先用公務卡刷卡支付,但不得超過公務卡信用額度,刷卡支付后要取得本人簽名的刷卡憑證(pos機小票)和有效發(fā)票等財務報銷憑證。
第十五條 特殊情況下公務卡信用額度不能滿足公務支付需要時,根據(jù)發(fā)卡行的規(guī)定,持卡人通過財務部門提前向發(fā)卡行申請臨時增加信用額度,增加的額度和使用期限等具體事項,按照發(fā)卡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持卡人在執(zhí)行公務中原則上不允許通過公務卡提取現(xiàn)金進行消費。
第四章 公務卡財務報銷管理
第十七條 持卡人在公務消費后要盡快辦理財務報銷手續(xù),最遲于每月10日-20日(免息還款日前7天;如遇休息日,財務另行通知)前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報銷業(yè)務,并按照以下報銷程序辦理:填制附公務卡刷卡憑證(pos機小票)和有效發(fā)票的報銷憑證,按照我局財務管理規(guī)定的報銷審批流程報銷。對批準報銷的公務卡消費支出,由財務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公務卡報銷還款。
第十九條 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財務管理規(guī)定的報銷時限及免息還款期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xù)。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個人資信影響等責任,由持卡人承擔。
第二十條 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在免息還款日前辦理財務報銷手續(xù)的,可通過傳真刷卡憑證(pos機小票)和發(fā)票復印件等信息以書面方式委托本單位其他人員辦理相關借款手續(xù),經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先將資金轉入公務卡,待持卡人回單位后5天內補辦報銷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產生費用由持卡人個人承擔,不予報銷:一、使用公務卡用于個人消費的部分;二、報銷費用與提供的報銷憑證、公務卡消費刷卡憑證(pos機小票)不符的;三、持卡人透支消費所產生的手續(xù)費、利息等;四、因個人原因,持卡人未能在公務卡免息還款日前申請報銷所造成的罰息和滯納金等;五、因持卡人個人保管不慎或遺失等原因,導致公務卡被盜所刷的支出和損失;六、其他不符合財務管理規(guī)定和要求或超出標準的消費。
第五章 管理職責
第二十二條 財務部門的管理職責:
一、負責公務卡支付系統(tǒng)的日常維護,及時向人事部門了解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新增、調離、退休或賬戶信息發(fā)生變動等信息。
二、審核持卡人提請報銷的公務卡消費信息,及時辦理公務卡報銷還款業(yè)務,做好財務處理工作,并按月與發(fā)卡行就公務卡報銷還款情況進行對賬。
三、特殊情況下,持卡人公務卡信用額度不能滿足公務卡支付需要時,經財務部門和所領導審批后,向發(fā)卡行申請臨時增加信用額度。
四、配合發(fā)卡行做好公務卡相關知識宣傳和培訓工作。
五、配合上級財政部門做好公務卡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
六、嚴禁將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公務卡管理范圍、違規(guī)辦理公務卡報銷業(yè)務或查詢、泄漏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二十三條 公務卡持卡人的管理職責:
一、須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碼,并承擔因個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
二、及時辦理報銷手續(xù),協(xié)助財務部門按時歸還公務卡消費欠款。因調離、退休等原因離開所在單位,應清理并妥善處理公務卡項下債權債務。
三、嚴禁持卡人違規(guī)使用公務卡、惡意支付或將非公務支出用于公務報銷,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四、遵守國家關于銀行卡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法律法規(guī)和單位規(guī)定,規(guī)范使用公務卡。
第二十四條 公務卡持卡人科室的管理職責:
一、審核本科室持卡人公務支出的真實性;
二、督促本科室持卡人及時辦理公務卡公務消費支出的財務報銷手續(xù);
三、在本科室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報銷時,協(xié)助持卡人辦理借款手續(xù)。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財務室負責解釋,辦公室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公務卡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篇五
為進一步加強本局財務管理,減少現(xiàn)金支付結算,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強化資金安全,根據(jù)《**市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號)、《**市公務卡制度改革暫行規(guī)定》(**號)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公務卡刷卡支付范圍: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主要是指本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yè)務中原使用現(xiàn)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零星購買支出等。
二、公務卡的使用和管理
1、公務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管理。公務卡由局財務室統(tǒng)一組織本單位工作人員向發(fā)卡行申辦;對新增工作人員,應及時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手續(xù);對調離本單位的人員,局財務室及時通知持卡人辦理相關變更或注銷手續(xù),還請卡內債務。
2、公務卡只限本人使用。目前公務消費實行公務卡和現(xiàn)金支付并行,具備刷卡條件的,必須用公務卡刷卡支付;工作人員出差應在具備刷卡功能的酒店住宿,并用公務卡刷卡結算;出差乘坐飛機的工作人員,購機票必須使用公務卡刷卡或轉賬支付。
3、公務卡用于本局公務支出的結算。持卡人在規(guī)定的信用額度和免息期內先消費、后還款,持卡人在未按規(guī)定辦理報銷手續(xù)之前,無論是公務消費還是個人消費均屬個人行為,個人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責任。
三、公務卡支付與報銷管理
1、持卡人因公務活動使用公務卡消費時,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取得發(fā)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按單位規(guī)定的財務報銷審批程序報請審批。
2、持卡人在公務消費后,應于15個工作日內將發(fā)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按財務報銷審批程序辦理財務報銷手續(xù)。
3、若遺失公務卡消費交易憑證的,持卡人可通過發(fā)卡行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途徑查詢,并將獲取的“交易時間”、“交易金額”、“交易地點”等信息在財務報銷憑證背面證明。 4、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在規(guī)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返回單位辦理報銷手續(xù)的,可通過傳真等方式委托本局其他人員填制借款單,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號、消費時間和每筆消費金額的明細信息,經財務人員審核后先辦理借款手續(xù),于免息還款期前先將資金轉入公務卡,待持卡人回單位后及時補辦報銷手續(xù)并沖銷其借款。
5、超過還款日還款的責任:因持卡人報銷不及時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擔相應的利息、滯納金等;因單位歸還款項不及時引起的,由單位承擔利息等費用。
6、對確實不能采用銀行轉賬結算和公務卡刷卡結算的公務消費支出報銷審批程序:對確實不能使用公務卡的公務支出,經辦人應寫《未使用公務卡結算審批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查證實后報主要領導審批,經辦人將審批后的《未使用公務卡結算審批報告》和原始發(fā)票,及時到財務室辦理報銷手續(xù)。
7、有下列情形之一所產生費用不予報銷:
(1)使用公務卡消費按有關財務管理程序應事先報批而未報批公務卡管理制度的;
(2)報銷費用與提供的發(fā)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的內容不符的;
(3)持卡人通過公務卡提取現(xiàn)金的手續(xù)費;
(4)因持卡人個人保管不慎或遺失等原因,導致公務卡被盜所形成的支出和損失;
(5)其他不符合本局財務管理規(guī)定要求或超出標準的消費。
公務卡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篇六
一、公務卡的開支范圍
公務卡的公務支出,主要是指各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yè)務中原使用現(xiàn)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交通費和零星購買支出等。
二、公務卡的管理
1、公務卡由單位卡和個人卡組成。單位卡和密碼按照單位財務管理要求保管,單位卡密碼必須由一人掌握,嚴格保密。未經批準,不得將單位卡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用作質押或為個人和單位提供擔保。
2、出納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在按規(guī)定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xù)后,財務部門必須及時變更密碼或重新辦理單位卡。
3、個人卡實行“一人一卡”實名管理。各單位工作人員發(fā)生變動:對新增工作人員的,應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手續(xù);對調離本單位,應及時通知持卡人辦理相關變更或注銷手續(xù)。
4、公務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原則上每張卡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為2至5萬元。公務卡的卡片和密碼均由個人負責管理。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后的補辦等事項由個人自行到發(fā)卡行申請辦理,并由發(fā)卡行及時通知單位財務部門維護公務卡管理系統(tǒng)。
5、持卡人自行負責日常對賬,對消費交易有疑義的,可按發(fā)卡行相關規(guī)定提出查詢;涉及公務消費的,可要求財務部門予以幫助。
三、公務卡的報銷管理
1、持卡人應在公務卡信用額度內,先通過公務卡結算,并取得發(fā)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和有關銀行卡消費憑證(銀聯(lián)小票)。
2、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應早于發(fā)卡行的還款限期3個工作日以上,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xù)。
3、若遺失公務卡消費交易憑條(銀聯(lián)小票)的,持卡人可通過發(fā)卡行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途徑查詢,并獲取的“交易時間”、“交易金額”、“交易地點”等信息在財務報銷憑證背面證明。
4、確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規(guī)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返回單位辦理報銷手續(xù)的,持卡人應預先告知所在部門,由該部門領導受托以書面形式向單位財務部門提出借款申請,代為辦理相關借款手續(xù)。單位財務部門核準后,先將資金轉入該持卡人公務卡內,持卡人返回單位后按財務部門規(guī)定時間補辦報銷、還款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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