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維權合適途徑要如何選擇
消費維權合適途徑要如何選擇
你知道消費維權嗎?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以及該權利受到保護時而給消費帶來的應得的利益,那么如何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呢?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消費維權的相關法律知識。
消費維權合適途徑的選擇
在實際生活中,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根據(jù)糾紛產生的不同情況,選擇合適自己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選擇不同的途徑產生的效果也會有差別。因此消費者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慎重的選擇合適的途徑來維護權益。
(一)協(xié)商和解與調解的選擇。消費者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如果該侵害涉及的爭議標的金額不大,而消費者既不愿意縱容不法經營者,又不愿意花費過多的精力和時間去解決時,可選擇與經營者協(xié)商和解或請求消費者協(xié)會予以調解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此兩種途徑程序簡單、節(jié)省時間精力,并且與其他的途徑相比成本最低。
(二)申訴的選擇,申訴的程序相比協(xié)商和解、調解等方式要更正規(guī),因此其可靠性也會相對強些。我國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消費者申訴暫行辦法》在程序上有關于時間和回避制度等方面的規(guī)定,這就使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處理行政申訴的時候,其可靠性和正確度有了保證,所以消費者完全可以放心地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來解決他們的權益糾紛。
(三)仲裁的選擇在國外,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往往會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將仲裁作為解決爭議的首先考慮方式,甚至在汽車銷售、醫(yī)療和金融服務領域,都將仲裁條款作為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仲裁與其他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途徑相比,具有更多的優(yōu)點。將仲裁作為解決消費者權益糾紛的途徑,則會有利于社會的進步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fā)展。
(四)訴訟的選擇,如果上述幾種途徑均不能有效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時候,可以選擇訴訟途徑來解決糾紛,實踐中,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法院在1993年率先成立了保護消費者權益法庭,效益顯著。由此可見,訴訟以法律作為后盾,保證判決的公正性,并且有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可以有效的解決糾紛。
有法可依 切實保障消費權益
通過對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規(guī)定的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這五種途徑的分析和比較,法律快車小編在這里提出一些完善建議。
(一)確立協(xié)商和解協(xié)議及調解書的效力
1、雖然通過協(xié)商和解或者調解這兩種途徑達成的解決消費者權益糾紛的協(xié)議并不具有國家的強制力,但通過協(xié)商和解或者調解而達成的協(xié)議可以看作是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的合同,因此這種和解協(xié)議可以看作是有相應的合同效力和法律約束力。
2、我國的法律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建議在以后的法律制定中,制定明確規(guī)定消費者組織做出的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國家強制力保護的法律,這樣便可更好的解決消費糾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嚴格行政職權劃分,制定專門的仲裁機構和程序
1、針對行政體制方面存在的權利劃分不明問題,建議做好分解執(zhí)法職權、確定執(zhí)法責任等工作。各地方、各部門要根據(jù)執(zhí)法機構和執(zhí)法崗位的配置,將其法定職權分解到具體執(zhí)法機構和執(zhí)法崗位。
2、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后的修改中,可以加入之前空缺的消費仲裁制度,從而可以在制度上來保證仲裁途徑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三)建立小額糾紛法庭,完善集團訴訟制度針對訴訟費時費力的弊端以及消費案件的特殊性,建議:
1、可以建立小額消費糾紛法庭。“通過簡易化的努力使一般國民普遍能夠得到具體的有程序保障的司法服務”。
2、完善集團訴訟制度。美國著名制度經濟學家諾思說過:“如果私人成本超過了私人收益,個人通常不會愿意去從事活動,雖然對社會來說可能有利。”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方面,可以借鑒發(fā)達國家的引入集團訴訟制度等相對成熟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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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的內容
(1)安全保障權
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具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權,二是財產安全權。
(2)知悉真情權
是消費者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自主選擇權
是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公平交易權
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獲得質量保障和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的權利
(5)依法求償權
是指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依法享有的要求獲得賠償?shù)臋嗬?/p>
(6)求教獲知權
是從知悉真情權中引申出來的一種消費者的權利。是指消費者所享有的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7)依法結社權
是指消費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8)維護尊嚴權
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jiān)督批評權
是指消費者享有的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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