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帳準備金的核銷需滿足什么條件
呆帳準備金的核銷需滿足什么條件
你聽說過呆帳準備金嗎?呆賬準備金是指公司對可能不能收到的應收賬款的預測,這項數(shù)據(jù)將紀錄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呆帳準備金的相關法律知識。
呆帳準備金的核銷需滿足的條件
商業(yè)銀行提取呆帳準備金,沖銷呆帳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只有在法律的程序下和范圍內,商業(yè)銀行才能核銷其呆帳準備金。商業(yè)銀行提取的呆賬準備金用于彌補商業(yè)銀行的下列損失:
(1)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被破產,經過定清償后,仍不能還清的貸款。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宣告失蹤或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后,未能還清的貸款。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賠款清償后未能還清的貸款。
(4)經國務院專案批準的逾期貸款。
呆賬核銷應實行分級審批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及時核銷呆賬。外匯貸款應提取相應的人民幣呆賬準備金,不得提取現(xiàn)匯,如發(fā)生外匯貸款呆賬損失,經審查批準后,可申請購買外匯,用于沖銷外匯貸款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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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賬準備金的類型
在各國銀行的實踐中,一般計提以下三種呆賬準備金:
普通呆賬準備金
即按照風險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這和我國現(xiàn)行的按照貸款總余額的一定比例(1%)提取的呆賬準備金是相似的。
專項呆賬準備金
即按照貸款分類的結果,對各類別的貸款根據(jù)其內在損失程度,按照一定的風險權重分別計提。大多數(shù)國家要求商業(yè)銀行同時計提普通呆賬準備金和專項準備金,我國計提此種專項準備金。
特別呆賬準備金
即針對某個地區(qū)、行業(yè)或某一類貸款專門計提,為防范 國家風險而計提的呆賬準備金就屬于這一類,我國計提此種準備金。普通準備金是按照 貸款余額的既定比例計提的,它針對的是貸款的不確定損失。
銀行 經營貸款,總會有一定的損失,就要有呆賬準備金,普通呆賬準備金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提取的,用于彌補貸款組合的不確定損失的,這就使普通呆賬準備金具有了資本的性質,可以計入資本基礎。但是,普通呆賬準備金無法反映貸款的真實 損失程度,它只與貸款的總量有關,而與貸款的實際質量無關。
真正的呆賬準備金是用來彌補損失的,這要求呆賬準備金的數(shù)量與貸款的真實質量相一致,貸款質量高,呆賬準備金就少。相反,則必須增加呆賬準備金的數(shù)量。專項準備金由于是按貸款的內在損失程度 計提的,反映了評估日貸款的真實質量。因此,專項準備金不計入資本基礎。它的變動直接與貸款的質量相關,而與數(shù)量無關。銀行建立的普通呆賬準備金制度、專項準備金制度和特別準備金制度共同構成了銀行的呆賬準備金體系,保護了銀行經營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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