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減輕、從輕情節(jié)總匯
法定從輕是“酌定從輕”的對稱,從輕處罰的一種。刑事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對犯罪分子應當或者可以適用的從輕。你對法定減輕、從輕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法定減輕、從輕的相關法律知識。
法定的減輕、從輕情節(jié)總匯
1、特殊主體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的,在量刑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完全喪失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其實施犯罪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定的減輕、從輕情節(jié)總匯
2、犯罪預備、中止或未遂
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交通肇事罪認定標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典型的自首包括兩個條件,一是主動投案,二是入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另外有一些行為雖然嚴格來講不符合自首的特征,但法律也將其視為自首。
(1)被采取強制措施(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且能夠如實交待主要犯罪事實的,可以視為自首:①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單位、城鄉(xiāng)基層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的;②犯罪嫌疑人因病、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投案的;③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fā)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④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⑤經(jīng)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3)交通肇事后一般不逃逸即可視為自首,包括留在現(xiàn)場等候處理或者為搶救傷員離開事故現(xiàn)場。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外,還必須如實供述同案犯的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實施了多起犯罪行為,但只如實供述所犯數(shù)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對如實供述部分犯罪的行為認定為自首。
4、立功
有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立功表現(xiàn):
(1)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fā)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jīng)查證屬實;(2)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jīng)查證屬實;阻止他人犯罪活動;協(xié)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3)具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xiàn)的(例如被收押期間獲得發(fā)明專利或者在突然重大自然災害時積極參與搶險救災),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xiàn)。
重大立功表現(xiàn):(1)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fā)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2)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jīng)查證屬實;(3)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xié)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4)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xiàn)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或者全國范圍內(nèi)有較大影響等情形。
5、從犯、脅從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jié)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6、其他
防衛(wèi)過當: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避險過當: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教范他人犯罪,但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他酌定從輕情節(jié):
在司法實踐中,除上述法定情節(jié)必須依照法律規(guī)定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可以依據(j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結合具體案情對行為人予以從輕處罰:
1、犯罪嫌疑人年老體弱或者患有殘疾的;
2、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tài)度好,有悔罪表現(xiàn)的;
3、能夠積極退贓獲賠償被害人損失的;
4、被害人有一定過錯的;(如犯罪嫌疑人在遭遇被害人羞辱后因激憤將被害人打傷的)
5、初次犯罪、偶然犯罪。
不能予以從輕處罰情節(jié):
1、醉酒的人犯罪。醉酒的人不僅不能成為免除或減輕、從輕處罰的依據(jù),在交通肇事犯罪中,如果行為人酒后駕駛,不僅在責任上處于不利地位,而且可能因此從重處罰。但行文系病理性醉酒且自己不知情,因醉酒實施犯罪行為的,則因缺乏刑事責任能力,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
2、法盲。俗話說不知者不怪罪,但并不適用于法律領域。在現(xiàn)代社會,學法、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因此不知法不能減輕責任,“知法犯法”也不會“罪加一等”,否則人們就不會有學法的積極性,反而在觸犯法律時可以以不知法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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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從輕的基本內(nèi)容
法定從輕是“酌定從輕”的對稱,從輕處罰的一種。刑事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對犯罪分子應當或者可以適用的從輕。
與“酌定從輕”不同。后者不是刑事法律明文規(guī)定,而是審判機關根據(jù)審判實踐經(jīng)驗和案件的具體情況自行掌握適用的從輕。中國刑法中通常將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或者和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規(guī)定在一個條文中,供量刑時選擇適用。
屬于法定從輕處罰、法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有:
(1 )犯罪后自首的;
(2)已滿1 4歲不滿18歲的人犯罪的;
(3)未遂犯;
(4)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時的教唆犯。
屬于法定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有:
( 1 )從犯;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3)預備犯。
刑法理論上,法定從輕有“一般從輕”與“特別從輕”、“相對從輕”與“絕對從輕”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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