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的約定方式是什么
借款利息是指企業(yè)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資金時發(fā)生的利息費用,或企業(yè)發(fā)行債券的利息費用等。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借款利息的相關法律知識。
借款利息的約定方式
近年來資金需求越來越活躍,借款中有關利息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好多小伙伴因為不懂怎么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利息,白白吃虧。今天我就來跟大家說說借款利息中的5個門道。
一、利息需要“白紙黑字”
雖然我們的小伙伴們都很講信用,平常借款時也常常口頭約定利息,但是萬一遇到一個誠意不夠的朋友事后不承認就麻煩了。
到了法庭,對于自然人之間的借條,沒有約定利息或者利息約定不夠明確的,都會被認作是無息借款。這時出借人就再難要求對方支付借款期限內的利息了。俗話說“白紙黑字”才有底,借款利息一定要寫明。
借款利息的約定方式是什么
二、月息多少才合適
利息約定并不是隨心所欲而有一定講究,小伙伴們約定利息時月息最多到三分(3%)。即使真正收取的利息超過了三分的,借款人也能起訴到法院要求返還不超過三分的利息。
約定了三分以內的利息,只要借款人將利息真正地還給了小伙伴們,那么該約定合法有效,借款人無法要回;但若約定利息超過二分,且對方未還利息,貸款人起訴到法院,法院僅支持二分利以內的部分。
一句話總結(看下圖,年息),如果約定月息三分,借款人按時還了,萬事大吉;如果借款人不按時還小伙伴起訴到法院,法院最多按月息兩分支持。
三、利息不是你想扣就能扣
盡管看起來本金和利息都是人民幣,但是在法律上兩者屬性可大不相同。因此,小伙伴們借款書寫借條時最好不要事先約定要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這樣的約定事后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條款。
當然,實際出借時也不能隨意預先扣除部分利息,否則,事后維權法院只會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來認定本金。
四、逾期不還?逾期利息事先寫
對于任何一個作為出借方的小伙伴來說,最關心的問題一定是借款人能否按時還款,因此,事先在借條中約定清楚逾期利息才是明智之舉。
如果因為疏忽大意在簽訂借條時實在忘記了約定逾期利息,而事后又出現了借款人沒有按時還款的情況,這時就要分情況來維權獲取逾期利息了。
如果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出借的小伙伴可以按照借期利率主張逾期利息;如果整個借款什么利息都沒有約定的話,法院可以按照年利率6%來支持出借人的逾期利息主張。
五、還款抵充順序很重要
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借款人已經分期好幾次還款,但是最終也沒有還清本息,如果此時借款人說我先還的是本金,沒還的都是利息,豈不借錢出去的小伙伴很吃虧?
為了在這樣的局面下不至于太過被動,因此最好在簽訂借條時寫清楚“還款應當按照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的順序來進行”,這樣當借款人的還款不足時,按照這樣的順序來抵充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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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的計算
1.流動資金借款利息的計算
在項目財務分析中,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是按單利計算的,并且無論借款發(fā)生在何時,在計算利息時,均假定是在年初借用;另外,由于流動資金是周轉使用的,所以一般是假定流動資金借款在生產經營期不歸還,而是在項目終了時一次性歸還。因此:
流動資金借款年利息=當年累計流動資金借款×流動資金借款年利率
例:1
以某項目為例,經估算,項目各年新增流動資金借款為:第3年330.59萬元,第4年31.12萬元,合計為361.71萬元,則各年的流動資金借款利息為:
第3年:330.59×8.64%=28.56(萬元)
第4~14年:(330.59+31.12)×8.64%-31.25(萬元)
2.長期借款付息的計算
為簡化處理,在計算長期借款的還本付息時,假定每年的借款均發(fā)生在當年的年中,因而只按半年計息,而還款則發(fā)生在年末;本年尚未歸還的本金及以前年度的借款則形成了下一年度的“年初借款累計”,并按全年計息。這樣,每年應計利息的近似計算公式如下:
每年應計利息=(年初借款本金累計+本年借款額/2)×年利率
例:2
某項目僅在建設期第2年借入長期借款550萬元,年利率為9.9%,項目第3年起投產,則
第2年應計利息為:(0+550/2)×9.9%=27.23(萬元)
第3年應計利息為:(550+27.23+0/2)×9.9%一57.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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