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流程是怎樣的
單獨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流程是怎樣的
行政賠償請求是指行政相對一方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行政主體因行政行為違法賠償其損失的訴訟。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行政賠償請求的相關法律知識。
單獨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流程
(一)單獨提出賠償請求程序的含義
根據(jù)行政訴訟法和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受害人單獨提出賠償請求的,應當首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拒絕受理賠償請求。在法定期限內(nèi)不作出決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與一并提出賠償請求的程序相比較,單獨提出賠償請求程序的特點是賠償義務機關的先行處理程序。
單獨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流程是怎樣的
先行處理程序是指賠償請求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先向有關的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雙方就有關賠償?shù)姆秶?、方式、金額等事項進行自愿協(xié)商或由賠償義務機關決定,從而解決賠償爭議的程序。其意義表現(xiàn)在:
1、為賠償義務機關自我糾正錯誤提供機會,體現(xiàn)對賠償義務機關的尊重,同時也有利于加強行政機關的內(nèi)部監(jiān)督。
2、有利于迅速解決賠償爭議,減少受害人的訴累。先行處理程序手續(xù)簡便、及時,從而根本上有利于減少賠償義務機關和受害人的支出。
(二)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的先行處理程序
1、確認加害行為的違法性。
確認加害行為違法性的途徑有:
(1)賠償義務機關自己確認。
(2)通過行政復議確認。
(3)通過行政訴訟確認。
2、受害人提出賠償請求。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請求權(quán)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如果有代理人的,應寫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住所或居所。
(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jù)和理由。
(3)申請的年、月、日。
(4)有關的附件。包括行政復議機關的復議決定書,法院的判決書等文件、醫(yī)療證明、證人、照片等有關證據(jù)材料或者證據(jù)線索。
3、賠償義務機關受理賠償請求,制作行政賠償決定書。賠償義務機關接到賠償請求申請后,應當對本案事實進行調(diào)查,調(diào)查的事項包括: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否遭受實際損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受到的損害與已確認的違法行為有無因果關系。
(3)受害人自己是否具有過錯。
(4)是否存在第三人的過錯。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全面審查、核實相關的證據(jù)材料,可以責令賠償請求人補充有關證據(jù)材料。查明上述事實之后,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決定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賠償?shù)木唧w方式及標準。
賠償義務機關對賠償案件處理的法定期間為2個月。即賠償義務機關在收到賠償請求人賠償申請書之日起2個月內(nèi)要作出是否賠償?shù)臎Q定。如果決定不予賠償或逾期不作決定,請求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對行政事實行為單獨提出賠償請求的程序問題
根據(jù)行政訴訟法和行政復議法,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性的確認,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程序進行;對事實行為的違法性的確認,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不能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程序進行。
受害人可以應當首先請求賠償義務機關確認事實行為的違法性;如果賠償義務機關拒絕,受害人可以直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確認加害行為的違法性和賠償義務機關的賠償責任。理由是:
第一,這符合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加害行為的違法性是賠償責任的構(gòu)成要件之一,賠償義務機關柜絕確認加害行為的違法性,實際上就對于拒絕賠償。根據(jù)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賠償義務機關在受理受害人的請求之后2個月內(nèi)不予賠償?shù)?,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這符合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在賠償義務機關拒絕確認事實行為違法性的情況下,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受害人的賠償請求,作出確認和賠償判決符合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
相關閱讀:
行政賠償請求的條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請求賠償?shù)臈l件有:
(1)必須有合法權(quán)益受到損害的事實;
(2)損害事實必須是由具體的行政行為造成的;
(3)致害行政行為必須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侵權(quán)賠償責任的行為。
只有同時具備上述條件,被訴行政機關才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被訴行政行為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被訴行政機關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審人民法院可直接判決駁回行政賠償請求?!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行政賠償訴訟案件可以適用調(diào)解。
這是因為賠償訴訟的原告可以放棄或處分自己的請求賠償?shù)臋?quán)利。被告在一定范圍內(nèi),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因此,二審人民法院可以就行政賠償問題進行調(diào)解。在調(diào)解不成的情況下,應就行政賠償部分發(fā)回重審,對被訴行政行為違法則直接作出確認判決。
當事人在第二審期間提出的行政賠償請求是新的訴訟請求,由于訴訟請求在一審時沒有提出,根據(jù)不訴不理原則,原審人民法院不會審理和判決。根據(jù)賠償請求的性質(zhì),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就行政賠償部分重新向原審人民法院另行起訴。
例如,個體戶王某不服一審判決,對工商局亂收費的行政行為提起上訴,上訴期間又提出賠償之訴。二審法院可以就賠償部分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王某應就賠償問題向原審法院提出新的訴訟。
看過“單獨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流程是怎樣的”的人還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