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公證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chǎn)或者處理其他事務,并在其死亡時發(fā)生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為。遺囑公證是公證處按照法定程序證明遺囑人設立遺囑行為真實、合法的活動。經(jīng)公證證明的遺囑為公證遺囑。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公證遺囑的相關法律知識。
公證遺囑的有效條件
公證遺囑是所有的遺囑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種,《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guī)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正因為公證的法律效力最為明顯,因此對于公證遺囑本身的要求也是嚴格的。
公證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一)公證遺囑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序辦理:
1、申請。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并出具身份證明、財產(chǎn)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
2、審查。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nèi)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chǎn)是否享有處分權, 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
3、予以公證。
(二)公證必須到的公證機關辦理,一切單位領導、組織、街道、政府機關等證明都不能稱公證。
(三)公證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由于立遺囑是與人身關系密切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就象結婚、離婚、收養(yǎng)等一樣,是不能由親屬朋友或律師等代理辦理的。如果遺囑人確有病而無法出門或出門有困難的, 可由他人代理去請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當面辦理公證手續(xù)。
(四)遺囑的審查必須嚴格根據(jù)法律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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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之申請遺囑
申請遺囑公證應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為境內(nèi)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境外的,應提供護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證件;
☆立遺囑涉及的財產(chǎn)憑證(如:房地產(chǎn)權證、存款證明、股權證明等);
☆立遺囑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
☆立遺囑人若已寫好遺囑(草本)的,也可提供。遺囑中指定遺囑執(zhí)行人的,應提交執(zhí)行人的身份證明。
公證遺囑之處分財產(chǎn)
遺囑處分財產(chǎn)的范圍
應為遺囑人個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遺產(chǎn)尚未分割的,應當先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后再辦理遺囑公證。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財產(chǎn)份額。
公證遺囑之注意事項
1、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辦。
2、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3、原來已在 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xiàn)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并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后,遺囑 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范圍的,為受 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后二月內(nèi)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聲明書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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