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同意辭職能否立即離職
單位同意辭職能否立即離職
辭職又稱為離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很多人都想知道在單位同意辭職后,能否立即離職的問題。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辭職的相關法律知識。
單位同意辭職能否立即離職的問答
問:我向單位辭職,結果領導同意我走人,并囑咐我要辦理好工作交接。我一切照辦了,但在結算工資時,單位又提出我沒有提前30天通知,故相關手 續(xù)還要等一等,不肯出具解除合同證明。問題是我下家都已經找好了,這不是明擺著刁難我嗎?當時領導答應我走的,這不是已經協商一致了嗎?請問單位這樣做對 嗎?我可否執(zhí)意走人?
律師:依據法律向您介紹三點意見供參考。
第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從該條款可以看出,“提前通知”用人單位是 職工的法定義務,職工千萬不能將此視作可有可無。這里作為勞動者一定要警惕的是,辭職行為的提出,必須留有三方面的證據:一是書面辭職書而不是口頭的,二 是已經送達單位,三是已經提前了30天。否則萬一碰到單位耍賴就會被動。
第二,雖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這種協商一般是單位主動提出的,也必須支付一 定的經濟補償。而作為辭職,單位一般是無需支付任何補償金的,所以單位怎么會在你本人辭職的前提下而認可你們是“協商一致”解除的合同呢?豈不是給自己找 麻煩?當然,現實用工中確實有“當即同意走人”的說法和做法,但作為勞動者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有單位同意立即走人而不用等滿30天的證據,否則怎么來證明 單位已經免除了你提前30天通知的義務呢?
第三,作為已經找好下家的勞動者,一定要注意銜接新單位的報到時間,至少要留出一個月的提前量,否則就又被動了,你現在就是如此。目前你要么跟 新單位協商一下,不行就只有找原單位商量,但此時有的單位則會“趁火打劫”,即扣掉勞動者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問題是若勞動者不愿意損失一個月工資而執(zhí)意走 人,單位將追究相應的違約責任,故作為勞動者千萬不能盲動。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也就是說,只有當職工提前30天通知并辦理好工作交接之后,單位才會啟動退工手續(xù)并與職工結清工資。
辭職流程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具體步驟
第一步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準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并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后,仍必須把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責任。
第四步
決定離職之后,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xù)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并把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yǎng)老關系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么只要原有的勞動關系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yè)或者出國等等,那么就必須咨詢有關部門后妥善處理,以免需要用到這些關系的時候發(fā)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第六步
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yè)務知識管理。每項業(yè)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里,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yè)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復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xù)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
離職征兆
經常抱怨和爭執(zhí)
員工經常提出反對意見可能是拖延時間等待正式宣布辭職的一種策略。當接到一項新任務或工作要求時,員工可能會說“讓我先研究一下”、“我手頭忙”或“我覺得這么做不管用”等。在有些情況下,員工甚至會開始抱怨工作,或者開始說老板或公司的壞話。
斤斤計較
如果員工經常贊賞其他公司的企業(yè)文化,貶低自己的公司,這是他們很可能就要辭職的明顯跡象。對工作不滿意的員工會開始攀比其他企業(yè),就像一個不滿意的丈夫會拿妻子跟別的女人做比較一樣。
辦公室恐懼癥
考慮離職的員工往往會找各種借口遠離辦公室,比如請很多次病假,上班遲到等等。他可能會不準時上下班,找理由提前離開,也可能利用病假和上班空當去見招聘單位。一個對工作不滿的員工一般都討厭一周工作日的開始,因此管理者要留心“周一缺勤者”。
工作效率變低
如果一個勤奮的員工突然變得懶散起來,你應該有所警惕。他可能工作主動性減弱,只是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也可能更頻繁地推遲完成工作的時限,還可能對于下一步的工作準備不足。雖然許多人心里告誡自己要站好最后一班崗,而實際上卻已心不在焉,也許熱情已跑到即將上任的新崗位上。
參與度減少
在會議上向來發(fā)言積極的員工是不是突然變得安靜了?是不是沒什么特別的原因也不愿意參加周末的員工活動?整體的團隊參與度是不是降低了?對工作上的一切事情都漠不關心,是員工即將離職的最大征兆。如果是管理者打算辭職,那么他可能變得態(tài)度更溫和,待人處事輕松愉快,也不急于在最后期限前完成工作任務。
儀容儀表發(fā)生改變
一個人在工作場所儀容儀表和行為舉止的細小變化可以傳遞出重要信息。公司要求上班穿正裝,但是某個員工可能最近開始不太按規(guī)定著裝;某個員工可能平時穿著比較隨意,但最近經常穿正裝,說不定他是要出去參加面試呢。
和周圍人的關系不再像以前那樣
拍領導的馬屁時也表現出一種“自尊”;喜歡傳閑話、打小報告的開始“自律”;熱心“公益”活動的人也不再亂摻和;即使以前為了搞好同事關系搶著打開水倒茶的現在也罷了工……絕不是這些人懂得做人,成熟了,而是他們馬上要離開這里,用不著再讓自己受委屈。
頻繁請假
如果這個人一向遵守勞動紀律,從不輕易請假而現在突然開始頻繁請假,恐怕就要考慮此人是否準備跳槽,請假無非是去聯系新單位,或做一些應聘準備。還可能是處理私事,既然準備跳槽,就再也用不著像以往那樣積極表現了。
上網另投簡歷
在招聘網站搜索到自己公司在職員工的求職簡歷怎么辦?如果該員工是一個表現不佳或一般的人,不用理睬——巴不得他們趕緊走,省得費事。如果是一個表現優(yōu)秀的員工或者高層管理人員,應該立刻私底下匯報給人力部的上級——為什么不是匯報給該員工的直接上級呢?因為只有人力部的領導才曉得如何處理員工的離職問題,而告訴這個員工的上級主管的話有時會弄巧成拙,讓員工走得越快。
經常收拾東西搬回家
曾經有離職的員工談到為什么要一點一點的搬東西回家:“我對公司很有感情,我也舍不得離開,我擔心自己會動搖,所以我一點一點的搬回去,等到收拾得差不多了我再提出離職,這樣就讓自己沒了后路鐵了心。
不過如果是職業(yè)化的員工,那么他即使到了最后一天上班,也依然會如平常一樣好好工作,認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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