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許昌住房公積金政策
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管理,規(guī)范提取和貸款行為,防范運作風險,公平、合理使用住房公積金,許昌市調(diào)整了住房公積金規(guī)定。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2016-2017年許昌住房公積金政策,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6-2017年許昌住房公積金政策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
(一)職工購買自住房未使用本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自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5年內(nèi)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和基本裝修費用,分次提取間隔時間為一年,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房款和600元/㎡裝修費用的核定標準總額。
(二)職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積金的,分別提供2年內(nèi)(以所需材料中最早時間計算)的相關證明材料,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取,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支出總額。
(三)本人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不得提取其父母、子女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我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月還款能力核定,由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月收入的60%調(diào)整為50%。
(五)我市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須連續(xù)正常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最少繳至貸款申請日前3個月;異地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須連續(xù)正常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最少繳至貸款申請日前2個月。
三、建立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處罰機制
(六)對協(xié)助辦理虛假繳存業(yè)務或出具虛假材料協(xié)助騙提、騙貸的繳存單位,按照《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納入失信繳存單位黑名單,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曝光,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偽造各類證明,提供虛假材料騙提、騙貸公積金、取得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后無故停繳、提取公積金不按申請用途還貸的繳存職工,納入失信繳存職工黑名單,追回騙提、騙貸資金,取消其5年內(nèi)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資格,并對當事人違法行為進行公開曝光,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執(zhí)行。原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有關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2016年7月20日
【拓展閱讀】
許昌住房公積金窗口查詢
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公積金賬號至許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大廳窗口查詢,內(nèi)容包括: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查詢、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明細查詢,單位住房公積金查詢、賬戶查詢等。
許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中心內(nèi)設科室4個,下設6個縣(市、區(qū))住房公積金管理部。
地址:河南省許昌市建安大道東段財政綜合樓四層
郵政編碼:461000
電話:0374-2676151、 0374-2676161
郵件:xcgjj@126.com
網(wǎng)址:http://www.xc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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