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安全責任書
房屋出租安全責任書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房屋出租安全責任書,供大家參閱。
房屋出租安全責任書(一)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guī)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chuàng)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huán)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年年月日。
2.甲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fā)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guī)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設備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huán)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
(2)應由乙方承擔維修義務而乙方未予及時維修;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設備、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fā)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后,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責任書于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并交還甲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年月日
房屋出租安全責任書(二)
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guī)定》(北京市政府令194號)、《北京市房屋租賃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jiān)督管理辦法》(北京市政府143號)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規(guī)定,為確保房屋產權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確保地區(qū)治安、消防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乙方在使用該房屋期間:
1、甲方對乙方有安全監(jiān)督檢查的權利,乙方須服從甲方及其相關部門管理,保證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
2、乙方是該房屋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的一切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責任。
(二)乙方在使用該房屋期間,如因違反消防管理及治安管理的相關法規(guī)而被有關部門處罰或不慎發(fā)生消防及治安安全事故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有權因此收回該房屋,且不承擔責任。
(三)乙方使用該房屋時,人員居住的房間不得低于人均4平方米,住人房間凈高不應低于2.4米。
(四)防火要求,乙方應制定防火規(guī)章制度,制度要上墻公示,防火責任人負責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識的的宣傳教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房屋內禁止數個高瓦數電器并用,以免用電超負荷;使用高瓦數電器要有人看管,使用完畢要及時斷電;禁止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危險電器。
2、禁止儲存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險物品,不準燃燒廢紙廢物。
3、做倉儲用的房間內不得住人、禁止吸煙,照明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按要求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住人的房間內不得使用液化氣罐、燃油爐、電爐子、明火煤火爐,不得臥床吸煙;嚴禁在房間內住、廚混用。
4、不得亂拉亂扯臨時電器線路,增加電源、電路設施須經甲方同意,并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范要求進行改造;禁止使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絲。
5、裝修施工要經甲方同意;施工中如需動用明火(電焊、氣焊、噴燈、電爐子等),應辦理審批手續(xù),并采取消防措施。6、未經燃氣部門允許不得擅自改造然氣設施,燃氣軟管使用兩年必須更換。
7、自備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并有專人負責按時檢查維修,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8、防火責任人及相關人員會使用滅火器,并將甲方提供的滅火器使用方法張貼于屋內顯著位置。
9、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程》的相關要求,結合房屋使用用途來設置排煙設施、自動噴淋系統(tǒng)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10、乙方須虛心接受有關部門和甲方的落實綜合治理、消防安全、維護治安秩序情況所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
(五)乙方在使用房屋時須做到
1、強化房屋日常管理力度,自覺接受用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制定應急預案。
2、建立并落實防火、防汛、治安、衛(wèi)生等相關管理制度,落實處置突發(fā)事件應急隊伍及配備相應的處置突發(fā)事件應急設備,做到遇有突發(fā)情況能夠及時應對,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甲方管理部門。
3、加強巡視,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上報,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嚴格落實環(huán)境衛(wèi)生要求,嚴防傳染病的發(fā)生。
4、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拆除或改裝房屋的配套設備設施。
5、保障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六)乙方不得使用該房屋從事以下活動:
1、使用熱得快等超負荷大功率電器,使用煤油爐、燃氣爐。
2、從事黃、賭、毒等各類違法違規(guī)活動,進行無證無照違章經營活動。
3、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存儲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泄露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侵害民族風俗、習慣。
5、留宿無證人員或公安部門通緝的人員。
(七)其他未盡之處,以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為準
(八)本責任書與合同一并簽字生效。
九、補充條款
1、乙方須嚴格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guī)定》(北京市政府令第194號)、《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jiān)督管理辦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43號)、《北京市房屋租賃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管理規(guī)定以及本合同的要求,根據租賃用途對該房屋進行使用前改造,以達到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使用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間,須自行看護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丟失、破壞等,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3、乙方在使用此房屋期間,將甲方印制的“滅火器使用說明”及“滅火器使用圖解”張貼于屋內顯著位置,并要求熟記會用。
十、本責任書與《物業(yè)服務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一同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出租安全責任書(三)
房屋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房屋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根據國家及市、區(qū)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切實加強國有出租房屋的安全生產、住用安全、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國家房產和承租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房地產管理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重慶市消防條例》、《綜合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二、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對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組織維修(除乙方人為造成的房屋損壞除外),確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三、乙方應正確使用房屋,嚴禁破壞房屋結構,不得擅自開窗打洞或破壞房屋外貌,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改建、搭建。確需對室內進行裝修,必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書面同意,并符合室內裝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四、嚴禁在室內及樓、梯道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必須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四、乙方應正確使用室內電氣、線路,不準超符合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老化電線、器材必須及時使用具備相應操作資格的人員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五、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發(fā)出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噪聲。租賃房內如有可疑的流動及外來人員,應及時向相關機關報告。
六、非住宅租賃人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建立符合規(guī)定的消防設施,并按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材。有火災隱患和經營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的非住宅房屋,租賃戶必須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若因消防防范不當造成火災事故,由租賃人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非住宅房屋經營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必須經我所審批同意并取得國家相關部門的經營審批文件、證照等方能進行經營。
八、房屋使用人(租賃戶)遇火災時,必須及時報警,正確使用滅火設備、設施、物品等,撲滅初期火災,撤離人員、保護現場。
九、相關報警電話:
1、報警電話:110;
2、消防火警電話:119;
3、急救中心電話:120;
4、房管所搶險解危值班電話:
24小時值班手機:
甲方:西城房管所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