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女職工生育保險津貼發(fā)放標準
時間:
書榮1192由 分享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在于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y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生育保險津貼的計算方式,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shù)
假期天數(shù):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30天;
(4)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6)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話75天。
2、生育醫(y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yī)身份后就醫(yī)的醫(y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y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shù)結算)。
(3)異地分娩的醫(y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yǎng)補助費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y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補貼。
生育保險津貼充分體現(xiàn)了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
勞動法規(guī)相關文章:
2.北京產假勞動法
4.新勞動合同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