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怎么處罰
導語:喝酒時酒精的刺激使人興奮,在不知不覺中就會喝多,當酒精在人體血液內(nèi)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也隨之下降。對于酒后駕車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fā)生撞車的幾率越大。那么酒后駕駛有什么處罰呢?
根據(jù)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局發(fā)布的《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醉酒駕車的測試2004)中規(guī)定,該規(guī)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2013年最新出臺的酒后駕駛處罰規(guī)定,同2012年酒后駕駛處罰規(guī)定相同。
一、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
●酒后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內(nèi)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gòu)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