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動法關于產假的規(guī)定
最新勞動法關于產假的規(guī)定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關于產假的規(guī)定是勞動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由學習啦小編分享的最新勞動法關于產假的規(guī)定定,希望對你有用。
勞動法關于產假的規(guī)定
第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83天。
第二,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手術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最新勞動法產假工資待遇規(guī)定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fā)
保胎假是由醫(y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fā)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fā)。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qū),支付標準按本企業(yè)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qū),生育津貼由本企業(yè)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yè),用來發(fā)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guī)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fā)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fā)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yè).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fā)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yè).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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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
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
天津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yè)事業(yè)組織職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7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產假30;不能增加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
重慶
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20個工作日。晚育并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產假期滿后可連續(xù)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晚育者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給護理假7個工作日。
廣東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0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15日。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產婦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35日的產假;男方享受10日的看護假。
山東
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
湖北
已婚婦女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并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
遼寧
職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增加60日,男方護理假為15日。
江蘇
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浙江
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女方產后一年假期(含法定產假)。
四川
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
河南
實行晚育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
湖南
晚育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
安徽
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福建
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135日至180日,男方照顧假為7日至10日。
黑龍江
職工晚育的,女職工產假可以延長至180日,男職工享受護理假5至10日。
吉林
晚育的女職工,憑《生殖保健服務證》增加產假30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晚育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
河北
實行晚婚的,獎勵婚假15天;實行晚育的,獎勵產假45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對產婦增加獎勵產假30天。
山東
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
內蒙古
晚育者增加產假3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10日。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在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工作的,增加產假30日。
甘肅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并給男方護理假15天。在產假期滿前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并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廣西
已婚女職工在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產假14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另增加產假20天。
貴州
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90天。
海南
已婚女性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晚育產假15日。城鎮(zhèn)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給予男方護理假10日。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3個月的產假。
江西
晚育的增加產假3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10日。
寧夏
國家機關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15天,晚育的增加產假14天,國家機關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產假4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青海
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護假。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zhèn)居民家庭,產假可以延長到半年。男方享受15日的看護假(含晚育看護假)。
山西
符合晚育規(guī)定的,女方享受產假4個月,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產假期間采取長效節(jié)育措施的,女方享受產假6個月。
陜西
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15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30天。
西藏
晚育并在孩子出生五個月內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允許享受產假一年。
新疆
晚育假30天;男方休晚育護理假15天。
云南
晚育的給予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給予女方增加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