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nèi)經(jīng)素論》第九篇:六節(jié)臟象論(二)
SW09——《六節(jié)藏象論篇第九》自然巡航之遷斷校注釋譯說明
‖SW09—Q0202‖≈→‖SW03—D0101→D0103‖(已遷至《生氣通天論》)
‖SW09—Q0203‖≈→‖SW20—Q0503→Q0504‖(已遷至《三部九候論》)
‖SW09—D0501→Q1101‖→‖SW67—Q0207‖(已遷至《五運行大論》)
‖SW09—D1201→Q1205‖→‖SW21—Q0104‖(已遷至《經(jīng)脈別論》)
‖SW09—Q1307→Q1309‖≈→‖LS48—D0705‖→‖SW75‖(已遷至《著至教論》)
‖SW09—Q1305(胃……入出者也)‖→‖SW09—Q1306‖遷移說明:
1、“胃、大腸……入出者也”二十三字,原位Q1305“脾”、“者”之間,臟腑不分,義理不明,顯見亂簡,當(dāng)遷出;
2、《內(nèi)經(jīng)校釋》在“脾者……通于土氣”句后云:“此五十八字,《讀素問鈔》以為有錯簡,并將其改為‘脾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此至陰之類,通于土氣。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名曰器,能化糟粕,轉(zhuǎn)味而出入者也。’《素問釋義》從《讀素問鈔》?!段逍写罅x》卷三第四引本文作:‘脾者,倉廩之本,名曰興化,能化糟粕,轉(zhuǎn)味而入,至陰之類。’”從諸錯簡之識,不從經(jīng)文之改;
3、《素問直解.六節(jié)臟象論》高士宗作“脾者,倉稟之本,營之居也,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此至陰之類,通于土氣。”并云:“舊本混入下段,今改正。”其下句經(jīng)文作“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名曰器,能化糟粕,轉(zhuǎn)味而入出者也。”高士宗智慧,從之!
4、二十三字遷出之后,脾臟之論頓時通暢、完整,且與前文四臟論述體例相同;“凡十一臟,取決于膽也”句,亦因該遷入而完整、順暢。最重要的是,遷出之五腑與脾臟屬類不同,不宜與脾臟籠統(tǒng)而論,故此遷充分必要。
D0101六、六之節(jié):
1、《內(nèi)經(jīng)校釋》注:“古人以天干地支計日,十天干與十二地支相配完畢,共六十日,稱為一甲子,六個甲子,就是六個六十日,故稱為六六之節(jié)。”
2、據(jù)《周易.節(jié)卦》:“《象》曰:‘澤上有水,節(jié)。君子以制教度,議德行’”、《說文》:“節(jié),竹約也。”可知:節(jié),即節(jié)制;前六,指三陰三陽六氣;后六,指六氣之六步;每步為60天87.5刻,故一年為(6節(jié))×(60天87.5刻/節(jié))=365天25刻=365.25天,詳見《六微旨大論》SW68—Q1601和SW68—D1901→Q1904。故“六、六之節(jié)”當(dāng)從本經(jīng)之義,即六氣運行六步而形成一年,即365.25天。
D0101九、九制會:
1、《內(nèi)經(jīng)注評》注:“制,正也;會,會通也。九,指東、南、西、北及東南、東北、西南、西北、中央等九個方位。九九即任何地方均可以運用此九方來分析研究地道和人道,并和天之六六之節(jié)相配合,以此說明天地人相應(yīng)。”
2、《素問集注》張隱庵注:“人以九九制會者,人之九竅、九臟,以會合生五氣,三之?dāng)?shù)也……按下文曰:地以九九制會,蓋人有九竅、九臟,地有九州、九野,以合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故先言人以九九制會,而后言地以九九制會也”,張隱庵之注甚明。
3、本句“人以九、九制會”與下文Q0201“地以九、九制會”有異,然此正《道德經(jīng)》“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理也。
4、《說文》:“制,裁也。”即制約。據(jù)《針解篇》SW54—Q0202“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luò)應(yīng)野”、《九針論》LS78—Q0210“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jié)解、皮膚之間也。”可知:九、九制會,當(dāng)為九竅、九野制約絡(luò)之交會,且據(jù)此正可解釋下文“人有三百六十五節(jié)。”
D0101三百六十五節(jié):
1、《內(nèi)經(jīng)注評》注:“節(jié),指腧穴。”
2、據(jù)《九針十二原》LS01—Q0202“節(jié)之交,三百六十五會。”、“所言節(jié)者,神氣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可知:三百六十五節(jié),即三百六十五穴。
D0101以為天地。久矣:
1、《內(nèi)經(jīng)校釋》譯:“與天地相應(yīng),這些說法已聽到很久了。”
2、《素問直解》高士宗斷句作“以為天地久焉”,并解為“以為人身之天地久矣。”
3、考慮到D0101“人以九、九制會”與Q0201“地以九、九制會”有異,是否也可譯作“以為是天和地很久了”,以強調(diào)兩個“九、九制會”之差異?姑且斷作“以為天地。久矣”,存疑待考。
Q0101昭:《說文》:“昭,日明也。”從后文帝問頗有深度看,當(dāng)譯作高明為是。
Q0102天度:《素問直解》注:“天度,周天之百六十五度也。”
Q0102氣數(shù):《素問直解》注:“氣數(shù),二十四氣之常數(shù)也。”
Q0102制日月之行:《說文》:“制,裁也。”裁決、度量。全句即度量太陽、月亮之運行。
Q0102紀(jì)化、生之用:
1、《內(nèi)經(jīng)校釋》注:“紀(jì),記,標(biāo)志。”
2、據(jù)《史記.本紀(jì)注》索隱曰:“紀(jì)者,記也。本其事而記之。”可知:紀(jì),即記載。全句為記載變化、生長之功用。
Q0104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
1、《內(nèi)經(jīng)注評》注:“奇,余也。地球繞太陽公轉(zhuǎn)一周(360度)要365天,平均每天近似一度。古人認為地不動而日行,故曰日行一度。月亮繞地球運行一周,要27.32天,平均每天運行(360÷27.32=13.18度),13度有余,故曰月行十三度而有奇。”
2、《內(nèi)經(jīng)校釋》注:“以恒星月(即以恒星背景測定月球繞地球運動的周期)計,每月約為27.32日,即每晝夜月行周天的1/27.32,周天的1/365為一度,以此計之,則為13.3。”
Q0104閏:
1、《說文》:“閏,余分之月,五歲再閏。”
2、《百度百科》云:“《周禮.大史》:‘閏月詔王居門終月。’”
3、《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4、《百度百科》云:“從‘王在門中’。古代天子每年冬季以明年朔政分賜諸侯,諸侯于月初祭廟朔政,稱為‘告朔’。據(jù)《說文》段注,舉行告朔之禮時,王通常居于明堂,但逢閏月,則居于路寢門,所以‘從王在門中’。本義:余數(shù)。地球公轉(zhuǎn)一周的時間為365天5時48分46秒。陽歷把一年定為365天,所余的時間約四年積累成一天,加在二月里。農(nóng)歷把一年定為354天或者355天,所余的時間約三年積累成一個月,加在一年里,這樣的辦法在歷法上叫做閏。”
Q0105立端于始:
1、《素問直解》注:“上古樹八尺之臬,度日影以正東西,是立端于始也。”
2、《素問集注》注:“立端,豎端之木,以正天表也。上古樹八尺之臬,度其日出之影以正東西。”
3、據(jù)《說文》:“端,直也。”按:“立容直也。”端即垂直。始,古以冬至之日作為一年開始。立端于始,即豎立端木于冬至之日。
Q0105表正于中:
1、 表,圭(gui1)表,是自公元前七世紀(jì)開始,利用正午日影長度進行節(jié)令測量的古代天文器。正午時,冬至日的圭影最長,兩個冬至日之間為365天?,F(xiàn)存河南登封觀影臺奎表,直立之圭表為40尺,地上圭尺之測日影長度為128尺。
2、 《素問直解》注:“參日中之影與極星,以正南北,是表正于中也。”
3、《內(nèi)經(jīng)校釋》注:“《左傳.文公元年》:‘先王之正時也,覆端于始,舉正于中,歸余于終。覆端于始,序則不【衍/心】;舉正于中,民則不惑;歸余于終,時則不悖’。杜預(yù)注曰:‘步履之始,以為術(shù)之端首,期之日三百六十有六日,日月之行又有遲速,而必分為十二月,舉中氣以正月,有余日則歸之于終,積而為閏,故言歸于終。’《史記》歷書有文與《左傳》同,唯‘余作‘邪’。”
D0301愿聞何謂氣:
1、 此“氣”在《黃帝內(nèi)經(jīng)》中,本是一個很簡明的概念,即十五天為一氣。然黃帝此問,表明《黃帝內(nèi)經(jīng)》真實記載了黃帝從基礎(chǔ)學(xué)習(xí),由淺入深,及至化境之全程,此為黃帝學(xué)習(xí)之初期。
2、 氣,神秘于上古,所以伯言“上帝所秘,先師而傳之。”
Q0301上帝、先師:
1、《素問懸解》卷十《六節(jié)臟象論》黃元御注:“上帝,天帝。先師,僦貸季。”
2、《禮記.文王世子》:“凡始立學(xué)者,必釋奠于先圣先師。凡學(xué),春官釋奠于其先師,秋冬亦如之。”鄭玄注:“《周禮》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樂祖,祭于瞽宗。’此之謂先師之類也。”
3、上帝者,先帝也;先師者,岐伯之祖師也。
Q0402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fù)始:本句被《天元紀(jì)大論》SW66—D0101引作“五行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fù)始。”有“五行”和“五運”之異,由此可知:在此五運與五行同義。這也表明:《天元紀(jì)大論》乃王冰私補之說,蒼白無力。《黃帝內(nèi)經(jīng)》素有《天元紀(jì)大論》,幸有王冰得先師張公秘本正補歸經(jīng)。
Q0403年之所加:
1、《內(nèi)經(jīng)注評》引馬蒔云:“即《六元正紀(jì)大論》加臨之加,年之所加,即指各年主客之氣加臨之期。”
2、據(jù)《說文》:“加,語相增加也。”可知:年之所加,即年歲之遞增。
Q0403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1、由本經(jīng)文可知,古之圣賢認為:掌握五運、六氣、氣交變等巔峰級理論,是成為醫(yī)生之必要條件!就是說,王冰據(jù)先師張公秘本補回之七篇大論,合情合理,充分必要,缺一不可。王冰所正補七篇大論為:《天元紀(jì)大論》、《五常政大論》、《五運行大論》、《六元正紀(jì)大論》、《六微旨大論》、《氣交變大論》、《至真要大論》。
2、本句被《靈樞.官針》LS07—C0120完整引用為“故用針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也。”說明用針亦須深明此道。
3、后文(《黃帝內(nèi)經(jīng)素論》已遷至《五運行大論》)所論之五運太過、不及,亦印證了七篇大論之相關(guān)存在。
D1301臟象:
1、《素問集注》注:“象者,像也,論臟腑之形像以應(yīng)天地之陰陽也。”
2、五臟之外在表象。臟者,五臟也;象者,現(xiàn)象也,外在表象也。
Q1301神之變也:
1、《內(nèi)經(jīng)注評》引《新校正》注:“詳神之變,全元起本并《太素》作‘神之處,作‘處’為是,下云‘魄之處’、‘精之處’等可證。處,居處也。”
2、《內(nèi)經(jīng)校釋》注:“原作‘神之變’,作‘神之處’義長,故據(jù)改。”
3、當(dāng)從原作“神之變”, 圣意甚明。神者,心智也;神變,則心智變;心智變,則智慧生,神明乃出焉。
4、《列子.湯問篇》:“魯公扈、趙齊嬰二人有疾,同請扁鵲求治。扁鵲治之。既同愈。謂公扈、齊嬰曰:‘汝【蘘】之所疾,自外而干府藏者,固藥石之所已。今有偕生之疾,與體偕長,今為汝攻之,何如?’二人曰:‘愿先聞其驗。’扁鵲謂公扈曰:‘汝志強而氣弱,故足于謀而寡于斷,齊嬰志弱則均于善矣。’扁鵲遂飲二人毒酒,迷死三日,剖胸探心,易而置之;投以神藥,既悟如初。二人辭歸,于是公扈反齊嬰之室,而有其妻子,妻子勿識。齊嬰亦反公扈之室,有其妻子,妻子亦弗識。二室因相與訴,求辯于扁鵲,扁鵲辯其所由,訟乃已。”此例可證心換神明亦換,亦說明心雖可變,而神之本性不改。
Q1301華:華者,花也。喻指臟腑之外在表象。
Q1302陽中之少陰:
1、《內(nèi)經(jīng)校釋》引《新校正》云:“按‘太陰’《甲乙經(jīng)》并《太素》作少陰,當(dāng)作‘少陰’,肺在十二經(jīng)雖為太陰,然在陽分之中,當(dāng)為少陰也。’《靈樞.陰陽系日月》云:‘肺為陽中之少陰。’《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文亦作‘少陰’。按:作少陰義長。”
2、據(jù)《金匱真言論》SW04—Q0109“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陰陽系日月》LS41-Q0203“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可知:當(dāng)從“陽中之少陰”,即腰上的少陰之臟。
Q1303蟄:《說文》:“蟄,藏也。”
Q1304罷極:
1、《內(nèi)經(jīng)注評》注:“罷,同疲,松馳之宜。極,作‘緊張’解。肝主筋膜,人體肢體活動與肝有關(guān),故曰:‘罷極之本’。”
2、《內(nèi)經(jīng)校釋》引《素問紹識》注:“或曰罷極當(dāng)作四極,見《湯液醪醴論》,即言四支。肝,其充在筋,故云四極之本。”而審《湯液醪醴論》SW14—Q0801之“四極”,似與本文之意無關(guān),錄以奉考。
3、《素問集注》:“動作勞甚謂之罷。肝筋,人之運動皆由乎精力,故為罷極之本。”從之。
Q1304陰中之少陽:
1、《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并《甲乙經(jīng)》、《太素》作‘陰中之少陽’,當(dāng)作‘陰中之少陽’。”
2、《內(nèi)經(jīng)校釋》按:“作‘陰中之少陽’義長。”
3、原作“陽中之少陽”,據(jù)《靈樞經(jīng).陰陽系日月》“肝為陰中之少陽”、《金匱真言論》SW04—Q0109“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可知:“陽中之少陽”,當(dāng)作“陰中之少陽”無疑。
Q1305至陰之類:“至”非“極”意,宜取“達”意。“至陰”之意有:其一,長夏盛熱至極,乃由陽轉(zhuǎn)陰之始,故稱至陰;其二,胃陽之消化物,經(jīng)脾轉(zhuǎn)化而入五臟之陰,此由陽而達陰,亦為至陰。
Q1305通于土氣:土氣者,脾氣也,與長夏對應(yīng)。此以“土氣”作“長夏”之代詞,與前文春、夏、秋、冬四時相類,抑或是鄒衍初創(chuàng)“長夏”前之過渡名稱。
Q1305四白:
1、《素問直解》注:“四白,口四際之白肉也。”
2、《素問集注》注:“四白,唇之四際白肉也。”
Q1305器:
1、《素問直解》注:“形臟四,胃、大腸、小腸、膀胱也,四者,皆藏有形之物,故名曰器。”
2、據(jù)《說文》:“器,皿也。”段注:“器乃凡器統(tǒng)稱”、《周書》:“物周為器。”可知:盛物之器皿,統(tǒng)稱為器。
Q1306凡十一臟,皆取決于膽也:
1、《內(nèi)經(jīng)校釋》注:“十一臟皆取決于膽,其說亦通。”并譯:“以上十一臟功能的發(fā)揮,都取決于膽氣的升發(fā)。”
2、《素問懸解》注:“膽主決斷,諸臟腑所取決,言十一臟者,連膽言也。”
3、《素問集注》注:“五臟六腑共為十一臟,膽主甲子,為五運六氣之首,膽氣升,則十一臟腑之氣皆升,故取決于膽也。所謂求其至也,皆歸始春。”此注,令坤茅塞頓開!
4、《黃帝內(nèi)經(jīng)》全書,十二臟之?dāng)?shù),已然明確,本文只言十一臟,而據(jù)《靈蘭秘典論》SW08—Q0101→Q0113、《刺法論》SW72—D1001→Q1014可知:本文必有“膻中”之漏。
5、據(jù)《奇病論》SW47—Q1001“岐伯曰:病名曰膽癉。夫肝者,中之將也,取決于膽,咽為之使。此人者,數(shù)謀慮不決,故膽虛,氣上溢,而口為之苦。治之以膽募俞,取陽陵泉,治在《陰陽十二官相使》中”、《靈蘭秘典論》SW08—Q0103“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可知:十二臟之中,其謀慮在肝,決斷在膽。所謂“膽量”,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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