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讀后感:為什么是牛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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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后感:為什么是牛虻
牛虻不是主人公的真名。真名叫亞瑟。一個瘦小靈活,靜靜坐下來的時候,會被認為是個穿著男裝的窈窕淑女的小伙子,十九世紀三十年代的中產階級,信奉基督。因為在向神父禱告的的時候,泄露了革命秘密,被卡爾狄神父出賣,因此遭到心愛的瓊瑪誤會。更因為生父蒙泰尼里神父的謊言,于是造成自殺的假象,負氣出走。這一走,就是13年。
13年之后的出場,有點王熙鳳的味道。作者并不是直接讓列瓦雷士(亞瑟已經改名)登場,而是借助瑪志尼黨人的討論先引起讀者的興趣。其中,便有對牛虻稱呼的由來進行介紹:“因為他的舌頭厲害,亞平寧山里的走私販子給他起了個綽號叫‘牛虻’,他也就以那個綽號作為自己的筆名了。”舌頭厲害怎么就叫牛虻呢?這里牽涉到一個典故。
典故來自蘇格拉底,這位“西方哲學之父”的最后申辯:如今,雅典如昏睡中的駿馬,我就是一只不斷叮咬它、使它警醒的牛虻!無論我走到哪里,不提出質疑,我就活不下去。因為沒經過省思的生活不值得過。
從這里我們便不難看出,作者塑造的就是一只蘇格拉底式的牛虻。列瓦雷士如同蘇格拉底一樣,具有厲害的舌頭,他可以使統(tǒng)領由于害怕,將牢房的士兵換了一波又一波;使就算要對他執(zhí)行槍決的士兵無法拿起手中的武器。且他們身上都流露出來的非凡的智慧、勇氣以及飛蛾撲火般的執(zhí)著。當然,他們的結局也一樣,面對死亡,毫無恐懼,以英雄主義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本文作者:芒果happy (微信公眾號:羅老師用文字記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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