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教師課文解讀的問答
關于教師課文解讀的問答
答青年語文教師十問(6)
不要證明教師自己的解讀
問:
聽有些名師的課,我發(fā)現(xiàn)一個現(xiàn)象,有的老師對文本的解讀的確算得上是“獨特”“個性”,有的甚至算得上驚世駭俗,石破天驚??墒?,我也很疑惑。那些解讀是老師在認真鉆研之下的一些個人見解,不是學生的,也不是學生在老師的“教”之下而學會自己解讀的,距離學生很遠很遠,老師在上課來證明自己解讀的正確性。這樣的做法好嗎?
答:
這種情況,確實我也看到過。一節(jié)課,就是老師帶著自己的解讀來“教學”,教學過程就是讓學生在“證明”老師的解讀如何獨樹一幟,與眾不同。教師的解讀有了充分預設,把自己的解讀強加給學生,只不過穿新鞋走老路,形式上有所變化,是傳統(tǒng)教學“滿堂灌”的變式而已。比如,有教師把某個文本解讀為某一個“主題”,然后,整個這節(jié)課就是帶著學生一起為達到自己的解讀而賣力地證明,不達目標不罷休,實在是費力不討好,甚至會令人厭煩。
這是一種“假教學”。
教師主動進行文本解讀,是上好語文課的前提。我認為,教學情境中的文本解讀,必須要關注到文本和學情兩個方面,這就是所謂的“教學解讀”。
我們知道,文本具有原生價值和教學價值。前者是作品與生而來的,為所有讀者而準備的,通行于文學理論研究與富有文學素養(yǎng)的讀者中(不排除學生中少數(shù)具有較高文學素養(yǎng)者,但畢竟是個例)。而文本的教學價值,則是在教學情境之下、也就是新課標所強調“學習運用語言文字”的一個“工具”,是為學生的,是為學語文的,適用于教學。教師把文藝理論視域下的文本解讀不經轉化而直接搬到課堂中來,顯然是好東西放錯了地方——如果,教師的解讀也是好東西的話。
任何解讀都與讀者的文化素質、生活閱歷、理論修養(yǎng)、閱讀視野等方面有直接聯(lián)系。一般而言,教師聞道在先,閱讀面、知識面、生活閱歷都比學生有優(yōu)勢,解讀文本也會有一定的優(yōu)勢,這也是教學之所以存在的前提,否則,就不需要教師的教了。加之,教師在上課,尤其是公開課之前,會做大量的備課,借助于自己已有的閱讀經驗、他人的解讀文字,或者有自己的解讀技巧,從而會形成自己的想法,原本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請注意,這些想法,是基于教師個人的,也許高屋建瓴,也許有深度,也許獨具慧眼,也許見他人之未見。別忘了,我們是在上語文課,是在教學生學語文,而不是把學生當作百家講壇的觀眾和聽眾,笑一笑,鼓鼓掌,“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
學生閱讀時就沒有這么奢侈了,且不說有老師上課根本就不給學生讀書時間,課文僅僅是掃描一下,就馬上帶著學生一路狂奔,絕塵而去,飛到文本以外去“拓展延伸”了。就算是給學生讀書,可能就只是上課前幾分鐘才粗略瀏覽一下文章,或者在上課時,隨著老師的“教”而慢慢地走進文本。更兼有的文章篇幅比較長,讀一遍文章還需要很長時間,有的文章詰屈聱牙,說不定還要陌生的字詞、難以理解的語句需要解決。學生在短短幾分鐘內“裸讀”,文本的陌生,閱讀方法的闕如,旁征博引、拓展延伸的虛無,學習自然是躑躅蹣跚,走馬觀花,跌跌撞撞,冒冒失失,深一腳淺一腳。如此狀態(tài)下,學生想讀通讀懂,想有個人的解讀,實在是緣木求魚。這就是我們要關注的學情。
忽略了文本和學情兩個要素,所有的教學解讀,都是無中生有,空穴來風。此時,老師的解讀,再舌綻蓮花,吐沫橫飛,也不過是教師個人的獨舞和炫技。
我們上課,不是為了把教師的解讀,變個花樣塞給學生,以展示教師個人才華,而是要帶著學生走進文本,去學習閱讀。要教給學生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教師的標新立異,振振有詞,固然可能會博人眼球,但換來的可能是學生的懵懵懂懂,不知所云;熱熱鬧鬧的背后,落下一地雞毛。
尤其是,把老師的個人解讀強加給學生,也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因為個性化的解讀,不可避免的帶有片面性,甚至老師也會有誤讀。有人曾說“所有的解讀,都是誤讀”。話雖刻薄,不無道理。再說了,同樣水平的人面對同樣的問題,往往也會見仁見智的,甚至會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因而,語文教學時,不要輕易地把自己的解讀強加給學生,不能鉗制學生的思維,正如新課標中所強調的那樣,“不以教師的解讀代替學生的解讀”。應該在盡可能多占有素材的前提下,選擇適合學生的解讀,尤其是那些已經得到公認的一致的說法,與學生分享,或者,積極創(chuàng)設氛圍、條件,為學生通過自己的解讀得到自己的認知提供必要的支撐,讀出自己——即使不完美也是有價值的。一些偏激尖刻的說法、觀點,只言片語的感慨,劍走偏鋒的見解,“語不驚人死不休”,是否能登堂入室,要謹慎對待,切勿以奇談怪論、插科打諢來滿足學生的獵奇心理。
盡管有些老師看上去能“彎下腰傾聽學生”,貌似有些“對話”,其實還是預設過強的“主題先行”,是溫柔的強暴。學生只能在老師的所謂的“啟發(fā)誘導”之下,亦步亦趨地走一步再走一步。請君入甕,大概如此。
從教師的“解讀”變成學生的“解讀”,才是語文課應有之義。王榮生教授說,語文教師的使命在于“學生不喜歡的要使他喜歡,學生不懂的要使他懂,學生讀不好的要使他讀好”,對我們應有啟發(fā)意義。
我所說的“不要證明教師自己的解讀”,并非說教師不能把自己的解讀呈現(xiàn)給學生。教師完全可以一個讀者的身份,分享自己的閱讀體驗,與學生一起來交流碰撞,但永遠不要越俎代庖、欲蓋彌彰。也就是說,教師的說法,是“僅此一說”而已。
李鎮(zhèn)西老師拿“食物喂養(yǎng)”比喻課堂教學的三種方式:
第一種是“填鴨式”,教師覺得食物對學生有營養(yǎng),于是,便不擇手段地滿堂灌,唯恐學生吃不飽,而全然不顧學生是否有食欲,也不管學生是否消化不良;當然,也有“高明”的教師,他會將食物先咀嚼得很細碎,然后一點一點地喂學生。第二種是“誘導式”或叫“啟發(fā)式”,教師不是直接將食物灌輸給學生,而是把食物擺在學生面前,然后以各種美妙的語言讓學生明白眼前的食物是多么富有營養(yǎng),激發(fā)其食欲,使他們垂涎三尺,最后爭先恐后地自己動手來取食物,再狼吞虎咽地吃下去。第三種是“共享式”或叫“分享式”,面對美味食物,師生共同進餐,一道品嘗;而且一邊吃一邊聊各自的感受,共同分享大快朵頤的樂趣。在共享的過程中,教師當然會以自己的行為感染帶動學生,但更多的,是和學生平等地享用,同時又平等地交流:他不強迫學生和自己保持同一口味,允許學生對各種佳肴做出自己的評價。在愉快的共享中,師生都得到滿足,都獲得營養(yǎng)。在他看來,以上三種“進餐”方式,分別形象地代表了課堂教學中三種師生關系模式:教師絕對權威而學生絕對服從;教師在行動上似乎并不專制但思想上卻分明是學生的主宰;師生平等和諧,教師在保持其教育責任的同時又尊重學生,圍繞學習和學生設計,把教的過程變成學生學的過程,和學生一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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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梁增紅
公眾號:梁增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