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兩種自由的概念》有感:為何替自由套上理性的枷鎖?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盧梭的這句話道出了自由最大的無奈。在西方語境中,生而自由是不言而喻的真理,為什么人們總是希望自己的是自由的呢?為什么對自由充滿了渴望呢?她到底有多大的魅力,使得如此多的人為了為她傾心,為她瘋狂?匈牙利作家裴多菲就高聲喊出:“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這是一個怎樣的態(tài)度啊,不自由毋寧死,每個生命只能有一次,為了那個鏡花水月般的自由,竟然可以為了自由放棄者唯一的一次生命的機會,這是怎樣的向往甚至瘋狂!但是我們又是無法擺脫枷鎖的,是不是因為我們無法擺脫,或者說是無法完全得到自由,才使得我們對自由愈發(fā)的渴望了呢?
約翰·密爾是想要回答這個問題的,他似乎更相信所有人的隨心隨遇的碰撞形成的思想?yún)R總的創(chuàng)造性。他認為自由是一切靈感的激發(fā)、思想的進步、文明的發(fā)展的前提條件。這似乎是很有說服力的,文明要進步,社會要發(fā)展,人就必須得到自由,沒有自由,社會就將要“集體平庸”,而人是不甘于這種平庸的,所以人就孜孜不倦的追求自由了。但是自由到底是怎樣的一種狀態(tài)呢?沒有人能輕輕松松的說清楚,而你認為說清楚了之后在別人看來也許是大有問題的。
從霍布斯、洛克到邊沁、密爾都在試圖描述清楚自由這種狀態(tài)。他們的自由單純的從政治角度說是有重大意義的,而他們的自由也似乎都是集中在為自己的天生的權(quán)利劃定一個神圣不可侵犯的范圍,在這個范圍之內(nèi),任何外來的權(quán)力都是不可干預(yù)的,是一種防止自己受到侵害的措施,就像是武俠小說中的“金鐘罩”、“鐵布衫”之類的功夫——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消極自由,而在政治上的集中表現(xiàn)就是防止國家權(quán)力對自己空間的侵害。但是我們的思想家們似乎不會滿足于這樣一種毫無攻擊力的功夫,他們懷著對蕓蕓眾生的悲憫情懷,懷著推動人類進步的夢想,要在這樣在空間之外,再設(shè)計一種蓬勃向上的動力,創(chuàng)造一種積極進取的自由,這種自由不再是一個空間問題,而是達到某種境界的一種推動力和引擎,在武俠小說里就相當于“七傷拳”之流的功夫——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積極自由,她不僅希望在政治中獲得一席之地,而且想要融入人的日常生活。
無論是消極自由,還是積極自由,其實都是建立在人的理性之上的,不存在看得見摸得著的自由的界限,更不存在這一種客觀的推動自己成為一種什么樣的人的力量。但是我們也應(yīng)該看到,積極自由并不是消極自由的一種延生和擴展,相反的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限制與約束。許多的懷著積極自由的思想家,還是沉浸在自己理性構(gòu)建的烏托邦之中,企圖以某種強制的力量去推廣自己的自由,殊不知強制之于自由(主要是消極自由)是不共戴天的仇敵。當然,積極自由的思想也是針對消極自由的現(xiàn)實困境提出來的,我們知道不會存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說中的“自由人”,我們是生活在社會之中的,生活在人的圈子之中,就必然面臨著各種不能完全按照自己意愿解決的問題,每當在這個時候,我們到底該怎么辦呢?繼續(xù)我行我素,直到撞個頭破血流甚至視死如歸,還是更多的考慮其他的因素,爭取把問題順利解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