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道理都懂,但為何問題行為仍解決不了
大家好,我是曹老師,臉大的曹。
問題行為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
問題行為是這個圈兒老生常談,卻也困擾家長最多的問題。
“難,太難控制”很多家長如此評價問題行為。甚至有的家長已經被孩子的問題行為整的處于精神崩潰的邊緣。
之前我也曾就問題行為給過大家一些方法,但是依然覺得這事兒沒聊透。
今天我們先著重聊一聊為什么問題行為這么難消退。
很多家長想到問題行為就心塞,因為束手無策。打也打過,罵也罵過,有的家長還會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但是孩子的行為不減反增,著實讓人頭痛。
為何問題行為這么難解決?
如果你不知道為什么,就來看一看以下的這些事情你有沒有經歷過。
1、(河東獅子吼)張三!你別xxx!
很多家長面對孩子問題行為的時候,常常會立刻制止此行為,而制止的方式也多是采取高分貝的語言提醒。
那么問題來了,孩子有可能根本聽不懂“不”的意思。在他的耳中聽到的有可能是你不斷的描述他正在做的動作。
比如孩子正在打小朋友,媽媽上去制止“別打小朋友!”到孩子耳中有可能聽到的是“打小朋友”
其次,孩子原本問題行為可能沒什么特別的行為動機,也許是無意之舉,比如孩子無意間把杯子摔碎了。
此時家長馬上針對孩子摔碎杯子這件事不斷地在道德和人道主義層面上進行譴責。也許對我有用,但是對我們的孩子幾乎沒用。
最可怕的是,你的這些舉動在孩子看起來更像是對他的關注和關心。那么為了再次得到你的“關心”,他下次就會故意去打碎杯子。
此時一個無目的的行為因為你的“譴責”變成了一個以引起關注為目的的問題行為。
2、你管他慣
很多家長或多或少的都聽過一些培訓,所以對于問題行為總歸有一些解決的辦法。但是家里的老人可能對此并不熟悉,秉承著五千年的光榮傳統(tǒng)“小樹要穿,小孩要慣”的原則,導致我們孩子的問題行為變得極其難以消退。
很多時候是夫妻之間好不容易達成共識,將要統(tǒng)一態(tài)度面對孩子的問題行為,但是一到老人面前就完蛋。
所以各位如果想要解決孩子的問題行為,一定要注意召開一次家庭會議。嚴肅認真的將問題的嚴重性和家里老人講清楚,并努力爭取老人們的配合。
3、今兒管明兒慣
處理孩子的問題行為其實跟減肥是一個道理,倆字兒:堅持。
很多家長看到孩子行為問題看得心煩,決定進行干預。過兩天覺得太麻煩,放棄了。這樣帶來的結果就是孩子的問題行為將會越來越難進行干預。
因為孩子會慢慢拿住你的性子:反正過兩天媽媽也不堅持,我只要熬過這兩天就好了。
4、喪失理智,不分析行為動機
看到孩子問題行為出現(xiàn)后,百分之七十的父母第一反應就是氣涌丹田,不能忍。上去輕則叱罵,重則單打混合打。
但是大家都忽略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行為動機。世間萬物萬事都皆有原因。
你我如此,孩子也是一樣。所以在搞清楚孩子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都應該保持冷靜,認真觀察,做好行為記錄。
克制不住情緒怎么辦,記得秋大王有個名言:自己生的自己生的自己生的。
5、斬草不除根
有時候我們經過一段時間的干預,以為孩子的問題行為消失了。但是實際并沒有,可能只是在特定環(huán)境中,面對特定的人,孩子的行為問題減少或者消失了。但是換個人,換個環(huán)境問題行為有可能復發(fā)。
所以在問題行為的處理上,我們也要去做“泛化”,泛化不同的人和環(huán)境。
6、懲罰的濫用
關于減少行為的技術主要有兩個,一個是消退,另一個是懲罰。很多家長自詡對懲罰運用的得心應手。但是事實真的如此么?
很多家長針對孩子的問題行為多采取懲罰的措施,并且當時也會有效果。
但是,所謂的效果只是暫時的。幾個小時之后,幾天之后這個行為可能還會出現(xiàn)。
是否能稱之為“懲罰”取決于結果:從結果上來看,行為一定是減少的。
我們所談的結果,指的是從長遠來看,行為到底是增加還是減少。
大部分采取懲罰的家長,孩子的問題行為基本沒有的到根本的解決。為什么?
因為不從根本上找清楚問題行為的動機,而單純就行為采取懲罰的話,是不能治根的。
長期懲罰的結果就是孩子對于懲罰會產生抗性,你不得不一次次的提高升級自己的懲罰力度才有用。
各位想一想,這是一條不歸路,因為沒有窮盡。
家長們切忌貪圖一時的安穩(wěn),而慢慢的成為一個暴力青年。
7、只堵不疏
我們每天的在提醒和告訴孩子,你不能做什么。在處理問題行為的時候尤其如此:你不能,你不可以,你不應該。
但是各位有沒有想過他們孩做什么。與其說不要再扔東西,不如叫孩子把東西撿起來。
與其說不要玩手,不如說過來和媽媽握握手。與其說不要開關燈,不如說把垃圾扔在垃圾桶里。
我們如果只是一味的針對問題行為采取簡單的制止,或者只是告訴孩子不該做什么。那么孩子的問題行為不一定會減少,但是正向行為一定不會增多。
反之,我們不光告訴孩子不該做什么,而且還告訴孩子應該做什么。那么我們不光可以消退孩子的問題行為,還能增加孩子積極正向的行為。
何樂不為呢?
【本文作者:曹老師(微信公眾號:星兒之家)】
本文為原創(chuàng)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