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憲法精神優(yōu)秀演講稿4篇
弘揚憲法精神優(yōu)秀演講稿4篇
今天更要弘揚憲法精神,深入開展反分裂斗爭。這就要依照憲法,充分認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是我們共同的家園。下面學習啦小編整理了弘揚憲法精神優(yōu)秀演講稿,供你閱讀參考。
弘揚憲法精神優(yōu)秀演講稿篇1
1954年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的頒布,為新中國法治建設奠定了基矗在隨后兩三年里,我國頒布了近千件法律、法令和法規(guī),確立了我國基本法律制度。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法制建設進入快速發(fā)展時期。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2004年“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被寫入憲法。截至目前,我國現行法律共有231部、行政法規(guī)近600件,地方性法規(guī)超過7000件,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法制建設成就舉世矚目。
在一個擁有13億人口的發(fā)展中大國,調整社會關系、規(guī)范社會行為、保障人民權益,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治既是現代國家的重要特征,又是社會和-諧的根本保證。當前,中國正處于黃金發(fā)展期和矛盾凸顯期,在利益格局多元、社會價值多樣的新形勢下,更需要依靠法治解決社會矛盾、保障社會公平、維護國-家-安-全。
弘揚法治精神,才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當前,我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法律體系日趨完備,人民民-主權利的法治保障水平日益提高。但用發(fā)展的眼光來看,民-主法制建設與人民民-主不斷擴大的客觀要求還不相適應,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還有待進一步保障,促進人民有序參與國家治理還需要完善法制建設。只有弘揚法治精神,才能加快法制建設,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
弘揚法治精神,才能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依法執(zhí)政、科學執(zhí)政、民-主執(zhí)政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國,就是要從法律制度上把堅持黨的領導、發(fā)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tǒng)一起來,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貫徹落實。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實現黨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機統(tǒng)一,贏得人民的擁護和支持。
弘揚法治精神,才能加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經過多年努力,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顯進展,司法公正進一步加強,但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仍然在一些地方、一些領域存在。尤其是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一些問題上,不嚴格依法辦事的現象時有發(fā)生。推進依法行政、司法公正,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切實維護人民合法權益。
弘揚法治精神,才能形成全民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建設法治國家,需要全社會積極參與。各種社會組織和全體公民既是法制建設的主體,又是法律適用的對象,人人尊重法律權威,自覺學法守法用法,依法平等參與、平等發(fā)展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才能實現人與人和-諧相處、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自覺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在今日之中國,法治正在成為人們共同的追求。只有堅持并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國家才有光明前途,人民才有美好未來。
弘揚憲法精神優(yōu)秀演講稿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師、同學們: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弘揚憲法精神,建設和諧校園》。
憲法是規(guī)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親一樣。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憲法是愛法,就像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憲法規(guī)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憲法是國法,憲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規(guī),而是規(guī)定整個國家基本制度的國法。
大家知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校有校紀,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一所學校假如沒有嚴格的規(guī)定,就不能得到長久的發(fā)展?,F代社會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響,我們變壞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網吧、游戲廳等,你們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yè)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齡的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會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fā)生。我們完全有必要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來盡量減少甚至完全避免違法犯罪現象的發(fā)生。借此機會,我特別向大家提出幾點建議:
一、不帶通訊工具進入校園,不沉迷于網絡。糾正網絡游戲、網上裝備、網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長錢財和影響學習的行為。
二、不說謊、小偷小摸、義氣用事。我們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享受、一時的痛快,而毀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為相互之間磕磕碰碰,就出現打架斗毆的現象,只要我們心胸放得開闊一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發(fā)生許多惡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時之強,釀終身大錯呢?學校是我們大家共同學習生活的大家庭,我們每個學生是其中的一員,當出現一些不良現象或發(fā)現某些不良苗頭,我們每位學生都有責任和義務加以勸阻制止,并及時報告班主任,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發(fā)展。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現象,相互幫助,團結奮進。讓我們一起學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紀合格的學生,用我們美好的心靈去凈化身邊的丑惡,用我們靈巧的雙手共建人類的文明,共創(chuàng)和諧校園。
謝謝大家!
弘揚憲法精神優(yōu)秀演講稿篇3
尊敬的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弘揚憲法精神,科學和諧發(fā)展》。
同學們,現在我們站在大操場上舉行升旗儀式,你有沒有想過,為什么我們的國旗是五星紅旗?而不是星條旗或者太陽旗呢?為什么我們每天都要來上學,而不是想來就來,想去就去呢?理由是:這是由法律規(guī)定的,更準確說是由憲法規(guī)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國第八個法制宣傳日。
本屆憲法宣傳周主題為:“弘揚憲法精神,科學和諧發(fā)展”。 那么什么是憲法?憲法是規(guī)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親一樣。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憲法是愛法,就像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憲法規(guī)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
憲法是國法,憲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規(guī),而是規(guī)定整個國家基本制度的國法。 大家知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校有校紀,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一所學校假如沒有嚴格的規(guī)定,就不能得到長久的發(fā)展。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思潮的涌現,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也在漸漸地影響到了我們,我們變壞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網吧、游戲廳等,你們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yè)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齡的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會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fā)生。我們完全有必要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來盡量減少甚至完全避免違法犯罪現象的發(fā)生。借此機會,我特別向大家提出幾點建議:
一、不帶通訊工具進入校園,不準沉迷于網絡。糾正網絡游戲、網上裝備、網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長錢財和影響學習的行為。
二、不亂拋亂扔,不準損壞公物。潔凈的環(huán)境、完好的設施,能體現一個集體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體中的個體的文明素養(yǎng)水平。潔凈的環(huán)境不能僅依靠打掃,完好的設施不能僅依靠裝備,而要靠同學們的愛護。
三、不“說謊、小偷小摸、義氣用事”。
在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為逐漸滋生、發(fā)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費觀念和生活觀念的變遷成為重要的誘因。一些學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檔、用名牌,過度的高消費使他們產生不勞而獲的寄生蟲思想,得不到滿足就去偷去搶,墜入違法犯罪的深淵。我們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享受、一時的痛快,而毀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為“相互之間磕磕碰碰,就出現打架斗毆”只要我們心胸放得開闊一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發(fā)生許多惡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時之強,釀終身大錯呢?
學校是我們大家共同學習生活的大家庭,我們每個學生是其中的一員,當出現一些不良現象或發(fā)現某些不良苗頭,我們每位學生都有責任和義務加以勸阻制止,并及時報告班主任,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發(fā)展。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現象,相互幫助,團結奮進。讓我們一起學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紀合格的學生,用我們美好的心靈去凈化身邊的丑惡,用我們靈巧的雙手共建人類的文明,共創(chuàng)和諧校園。
弘揚憲法精神優(yōu)秀演講稿篇4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是我們建設法治國家勢在必行的一個重要舉措。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一次會議近日作出決定:將現行《憲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國家憲法日”不等同于“憲法宣傳日”,設定這一特殊日子并不僅僅具有儀式性、象征性的意義,而是高揚依憲治國的旗幟,弘揚憲法精神,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效化制度和基礎性工作。這項工作對于夯實憲法實施的社會基礎、凸顯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營造尊重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社會氛圍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
設立“國家憲法日”,首先在于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所處的核心地位。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是法之統(tǒng)帥、法律之母,憲法確立了我國的國體政體、根本制度、活動準則、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統(tǒng)一、尊嚴、權威,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必須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違法必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一言以蔽之,憲法權威決定著法律權威、法治權威。維護憲法權威有賴于全社會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憲法意識。目前,在一些領導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憲法虛無主義傾向,憲法理念脆弱,憲法意識淡薄,在關系國家核心價值觀的問題上缺乏憲法自信,在實際工作中缺乏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的自覺性。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憲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質上來源于全體國民對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國家憲法日”意味著是“憲法意識深化日”、“維護憲法權威行動日”。
憲法的實施有賴于全社會憲法意識的培育
設立“國家憲法日”,在于憲法的實施有賴于全社會憲法意識的培育。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凝聚了國家和社會的最高價值,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正如列寧所言:“憲法是一張寫著公民權利的紙。”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憲法規(guī)定“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并規(guī)定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方式和途徑。國家與人民的關系是最基本的憲法關系,國家機構受人民委托行使權力,必須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是憲法的基本精神。權利保障是憲法精神的核心內容。人民的權益要靠憲法保障,憲法的權威要靠人民維護。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從根本上講,憲法的實施需要形成以憲法價值為核心的社會共識,需要將這種社會共識轉化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憲法的權威要求現行憲法獲得人民普遍服從、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國家憲法日”,也意味著是“憲法價值的信仰日”、“公民權利的宣言日”,“公權力的規(guī)范日”,經過年復一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必將進一步引領社會思潮,凝聚社會共識,壯大主流思想輿論,進一步增強公民對國家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
“只怕違法,不怕違憲”是錯誤觀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還在于憲法作為“法中之法”具有法律位階的最高性、調整范圍的廣泛性、條文內容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需要通過廣泛的宣傳來認識其特殊的法律功能。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憲法作為母法從宏觀上、原則上、全局上對國家和社會生活進行系統(tǒng)調整和規(guī)范,是一切法律、法規(guī)的立法依據,其本身并不針對某一特定立法領域作出具體規(guī)范,確定相應的法律責任,以憲法為統(tǒng)領的法律、法規(guī)是憲法的具體化,其內容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按照憲法思維,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同時也構成了對憲法的違反。然而,由于認識上存在誤區(qū),不少人存在“法律很近,憲法較遠”的錯覺,認為違反刑法、民法、訴訟法將受到法律制裁,而違反憲法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這種“只怕違法,不怕違憲”的模糊認識和錯誤觀念如不及時矯正,將使至高無上的憲法在某種程度上成為“閑法”。由此,“國家憲法日”還意味著是“憲法宣傳日”、“憲法知識普及日”、“憲法價值體驗日”,通過莊嚴莊重、內涵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示范引領,普及憲法知識、培育憲法意識,使人民群眾在豐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憲法宣傳活動中感受憲法的崇高地位,在點點滴滴的現實生活中體驗、認知憲法的價值,從而把遵守憲法作為指導、規(guī)范行為的最高準則,把維護憲法權威作為神圣的公民責任。
誠如法國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盧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里,它形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它每天都在獲得新的力量,當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時候,它可以復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個民族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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