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翻譯文言文
怎樣翻譯文言文
文言文是語文考試里的必考內容,要怎樣學好它呢?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收集整理的文言文的翻譯方法以供大家學習。
學習古代漢語,需要經(jīng)常把古文譯成現(xiàn)代漢語。因為古文今譯的過程是加深理解和全面運用古漢語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也是綜合考察古代漢語水平的過程。學習古代漢語,應該重視古文翻譯的訓練。
古文翻譯的要求一般歸納為信、達、雅三項。“信”是指譯文要準確地反映原作的含義,避免曲解原文內容。“達”是指譯文應該通順、曉暢,符合現(xiàn)代漢語語法規(guī)范。“信”和“達”是緊密相關的。脫離了“信”而求“達”,不能稱為翻譯;只求“信”而不顧“達”,也不是好的譯文。因此“信”和“達”是文言文翻譯的基本要求。“雅”是指譯文不僅準確、通順,而且生動、優(yōu)美,能再現(xiàn)原作的風格神韻。這是很高的要求,在目前學習階段,我們只要能做到“信”和“達”就可以了。
做好古文翻譯,重要的問題是準確地理解古文,這是翻譯的基礎。但翻譯方法也很重要。這里主要談談翻譯方法方面的問題。
一、直譯和意譯
直譯和意譯是古文今譯的兩大類型,也是兩種不同的今譯方法。
1.關于直譯。所謂直譯,是指緊扣原文,按原文的字詞和句子進行對等翻譯的今譯方法。它要求忠實于原文,一絲不茍,確切表達原意,保持原文的本來面貌。例如:
原文: 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為圃。子曰:“吾不如老圃。”(《論語•子路》)
譯文: 樊遲請求學種莊稼??鬃拥溃?ldquo;我不如老農民。”又請求學種菜蔬??鬃拥溃?ldquo;我不如老菜農。”(楊伯峻《論語譯注》)
原文: 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梁惠王下》)
譯文: 齊宣王問道:“商湯流放夏桀,武王討伐殷紂,真有這回事嗎?(楊伯峻《孟子譯注》)
上面兩段譯文緊扣原文,字詞落實,句法結構基本上與原文對等,屬于直譯。
但對直譯又不能作簡單化理解。由于古今漢語在文字、詞匯、語法等方面的差異,今譯時對原文作一些適當?shù)恼{整,是必要的,并不破壞直譯。例如:
原文:逐之,三周華不注。(《齊晉鞌之戰(zhàn)》)
譯文:〔晉軍〕追趕齊軍,圍著華不注山繞了三圈。
譯文在“追趕”前補上了省略的主語“晉軍”,把“三”由原句作狀語調整為補語,這樣增補調整才符合現(xiàn)代漢語的表達習慣。如果拘泥于原文,譯成“追趕他們,三圈圍繞華不注山”,這種不符合現(xiàn)代漢語表達習慣的翻譯只能稱之為硬譯或死譯。
2.關于意譯。所謂意譯,是指在透徹理解原文內容的基礎上,為體現(xiàn)原作神韻風貌而進行整體翻譯的今譯方法。
對意譯也要防止一種錯誤理解。有人認為,意譯既然不拘于原文字句,而以傳達神韻為主,那么譯時就可以隨意增刪,任意發(fā)揮。這樣的“意譯”,只能稱之為亂譯。意譯是一種要求很高的今譯方法,只有透徹理解原作的思想內容,真正領悟原作的語言特色,才有可能進行象樣的意譯。初作今譯練習,一般應直譯,切不可借口意譯而任意亂譯。
二、古文今譯的具體方法
直譯和意譯是對譯文的總體分類,在今譯時還應運用具體的翻譯方法。具體方法大體包括對譯、移位、增補、刪除、保留等項。
1.對譯。對譯是按原文詞序和句法結構,逐字逐句地進行翻譯。這是古文今譯最基本的方法。古今漢語詞序一致,句法結構相同的句子,今譯時不改變原句詞序的句法,只要對原句中的字詞,從現(xiàn)代漢語中選擇最恰當?shù)挠袑饬x的詞語來翻譯就可以了。例如:
(1)原文: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zhàn),曹劌請見。(《曹劌論戰(zhàn)》)
譯文: 〔魯莊公〕十年的春天,齊國軍隊攻打我國。莊公將要應戰(zhàn),曹劌請求接見。
(2)原文: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燭之武退秦師》)
譯文: 我不能早任用您,現(xiàn)在〔國家〕危急才來求您,這是我的過錯。
上面兩段譯文,除〔 〕內是必要的增補外,字詞,古今是一對一的關系;詞序、句法結構,古今相同。這種翻譯方法就是對譯。
對譯的好處是逐字逐句落實,便于準確地表達原文內容。由于古今漢語相同之處頗多,所以對譯也就成了古文今譯的一項基本方法。凡是能夠對譯的地方,應盡量對譯。對譯有困難或對譯后意思表達不清楚的,才可作適當調整。
2.移位。移位是指古代漢語某些特殊詞序與表達方式,今譯時按現(xiàn)代漢語表達習慣移動詞語位置。例如:
(1)原文:彼且奚適也?(《北冥有魚》)
譯文:他將要去哪里呢?
(2)原文: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齊桓公伐楚》)
譯文:楚國把方城山作為城墻,把漢水作為護城河。
(3)原文: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鄭伯克段于鄢》)
譯文:命令子封率領二百輛戰(zhàn)車來討伐京邑。
(4)原文:晉侯飲趙盾酒。(《晉靈公不君》)
譯文:晉侯使趙盾飲酒。
(5)原文:邴夏御齊侯。(《齊晉鞌之戰(zhàn)》)
譯文:邴夏給齊侯駕車。
原文(1)的“奚”是疑問代詞作賓語,置于動詞“適”的前面,今譯時應按現(xiàn)代漢語詞序置于動詞后面。“奚適”應譯為“去哪里”或“往哪里去”。原文(2)的“方城”、“漢水”是介詞“以”的前置賓語,今譯時要移至介詞后面。原文(3)的“二百乘”是“車”的后置定語,今譯時要移至“戰(zhàn)車”的前面。原文(4)中“飲”與“趙盾”之間是古漢語特有的動賓關系,今譯時,詞序應調整為“使趙盾飲”。原文(5)“御齊侯”也是一種特殊的動賓關系,賓語不是行為的目的物,而是動詞為賓語而動,今譯時詞序應調整為“給齊侯駕車”。
3.增補。增補是指古代漢語省略或表達過于簡古的地方,今譯時作必要的增添補充。古代漢語省略比現(xiàn)代漢語普遍,今譯時應補出必須補出的省略成分;古代漢語一般表達簡古,為準確清晰地表達原意,今譯時須作必要的增添。例如:
(1)原文: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巌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鄭伯克段于鄢》)
譯文:等到莊公登上君位,〔姜氏〕替共叔段請求制這個地方。莊公說:“制是險要的城邑,〔從前〕虢叔死在那里,〔不適合給他〕。別的城邑一定聽從〔您的〕吩咐。”
(2)原文: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曹劌論戰(zhàn)》)
譯文:第一次擊鼓振作士氣,第二次〔擊鼓〕〔士氣〕已經(jīng)衰落,第三次〔擊鼓〕〔士氣〕便泄盡了。
原文(1)的譯文,補出“姜氏”以明確“為之請制”的主語;增添“從前”和“不適合給他”兩處,是為了揭示原文中隱含的意義;增補“您的”以限定聽從誰的“吩咐”,使語意表達更清楚。原文(2)于“再”、“三”之前承前省略了謂語動詞“鼓”,在“衰”、“竭”前面懲前省略了主語“氣”。翻譯時分別補出“擊鼓”和“士氣”,這樣才能使語意顯豁。
增補宜慎重,只有不增補原意無法表達清楚的地方,才可增補。如隨意亂補,就會使譯文臃贅,失去準確性。
4.刪減。與“增補”相反,刪減是指原文中個別詞語可以刪掉不譯。古代漢語中某些表達方式和某些虛詞,現(xiàn)代漢語中已不再使用,也沒有類似的句法結構和相應的虛詞,遇到這種情況,只要譯文已把原文的意思表達清楚了,個別詞語可以刪除不譯。例如:
(1)原文:爾來二十有一年矣。(諸葛亮《前出師表》)
譯文:從那時以來已經(jīng)二十一年了。
(2)原文:狼度簡子之去遠。(馬中錫《中山狼傳》)
譯文:狼估計趙簡子已經(jīng)離遠了。
(3)原文:維禹浚川,九州攸寧。(《史記•太史公自序》)
譯文:禹疏通河道,使九州安寧。
原文(1)十位數(shù)與個位數(shù)之間起連接作用的“有”字;原文(2)置于“簡子”和“去遠”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的助詞“之”字;原文(3)的句首語氣詞“維”字與“寧”前的詞綴“攸”字,現(xiàn)代漢語沒有類似的表達結構和相應的詞語,今譯時均可刪除不譯。
5.保留。保留指原文中有些詞語可以不譯而徑直保留在譯文中。凡古今意義相同的詞語,特別是許多基本詞匯,如人、牛、山、草等,當然可以保留不譯;像一些表示已經(jīng)消失的古代事物的詞語,一些專有名詞,諸如人名、國名、歷史地名、民族名及官號、年號、謚號、特殊稱謂、特殊學術用語以至專業(yè)術語等,一般都可保留不譯。例如:
(1)原文: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鄭伯克段于鄢》)
譯文:當初,鄭武公在申國娶妻,稱為武姜,生下莊公和共叔段。
(2)原文: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月八日卒,年四十七。(韓愈《柳子厚墓志銘》)
譯文:子厚在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逝世,享年四十七歲。
(3)原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
譯文:道可以用言詞表達的,就不是常道;名可以說得出來的,就不是常名。
原文(1)中的人名、國名都移入譯文,保留不譯;原文(2)中的“子厚”是柳宗元的字,“元和”是唐憲宗年號,也保留不譯;原文(3)中的“道”、“名”、“常道”、“常名”都是具特定含義的哲學概念,也可徑直移入譯文,保留原貌。
所謂保留,是就字面說的,實質上它仍是對譯。這類保留的詞語如須加以說明,可用加注方式處理,如在“元和”后用(唐憲宗年號)注明。但所加的注只是解說,而不是翻譯。
上述五種具體方法中,對譯是最基本的,其他幾項則是根據(jù)具體情況在對譯基礎上的變通調整。我們在今譯時應當靈活運用各種方法,以求既準確信實地譯出原文內容,又行文通暢,符合現(xiàn)代漢語的語法規(guī)范和表達習慣。
這里特別要強調的是,平時練習中,要注意練習“操作程序”,這就是:
第一步,將古文中詞的現(xiàn)代漢語的意義對應著寫下來。
第二步,看不能理解的句子是否是詞類活用、名詞狀語、前置賓語等。尤其要注意詞類活用。
第三步,看有無需要調整的地方(移位、增補、刪減等)。
如果按部就班,即使有難以理解的句子,一般都可以順利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