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高考招生藝術類專業(yè)統考考試說明
2017年遼寧高考招生藝術類專業(yè)統考考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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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高考招生美術類專業(yè)考試說明
一、考試性質
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yè)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類專業(yè)統考)是面向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專業(yè)的考生進行的專業(yè)基礎技能測試,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考試能力要求
美術類專業(yè)統考要求通過科學嚴謹的考試內容,全面測試考生的藝術修養(yǎng)、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的運用能力。
三、考試內容和考試目的
美術類專業(yè)統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寫三個科目。
素描考試: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和對形體、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認識和表現能力。
色彩考試: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受、認識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現能力。
速寫考試: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對人物動態(tài)的觀察能力及運用簡單工具的表現能力,同時注重考生對人物的比例、結構、動態(tài)的準確把握,以及畫面的構圖和處理。
四、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素描、色彩、速寫滿分均為100分。
考生美術類專業(yè)統考的總分為素描、色彩、速寫三科得分之和,總分滿分為300分。
五、各科目考試內容范圍、形式和評分標準
(一)素描考試內容范圍、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形式與范圍
(1)臨摹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默寫相關資料所規(guī)定的內容;
(2)寫生(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紙(考場提供);
(2)鉛筆、炭筆均可(考生自帶);
(3)小型便攜式畫架、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長為3小時。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guī)定及要求;造型準確,有較強的表現能力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動態(tài)、結構透視關系、特征、神態(tài)、空間關系等);正確理解對象結構及體面關系,并能完整地表現,素描關系準確,表現生動,形體刻畫完整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
構圖 占10%
造型與比例 占40%
細節(jié)深入與局部刻畫 占25%
表現手段與技法 占25%
(二)色彩考試內容范圍、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形式與范圍
(1)臨摹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默寫相關資料所規(guī)定的內容;
(2)寫生(靜物)。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紙(考場提供);
(2)水粉或水彩顏料均可(考生自帶);
(3)小型便攜式畫架、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4)試卷完成后不允許在畫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長為3小時。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guī)定及要求;有良好的色彩感覺和明確的色調意識,整體色彩關系明確生動;色彩與形體結合緊密,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
構圖 占10%
色彩關系 占40%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現技法 占25%
(三)速寫考試內容范圍、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形式與范圍
(1)依據考場提供的文字內容默寫(單個人物動態(tài)或雙人物動態(tài)的組合);
(2)速寫寫生(單個人物動態(tài)或雙人物動態(tài)的組合)。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紙(考場提供);
(2)鉛筆、炭筆均可(考生自帶);
(3)小型便攜式畫架、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長為30分鐘。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guī)定及要求;構圖完整、比例正確、動態(tài)特征鮮明,表現手法肯定、流暢、生動;能夠準確地畫出命題所要求的動態(tài)特征,有較強的畫面組織能力和深入表現能力。其中:
構圖 占20%
人物動態(tài)表現 占30%
造型與比例 占30%
表現技法 占20%
遼寧高考招生音樂舞蹈類專業(yè)考試說明
一、音樂舞蹈類專業(yè)科目(專業(yè)總分滿分為300分)
1.音樂學專業(yè)(音樂教育專業(yè)方向)
考試內容包括:
演唱:滿分為150分??忌赃x曲目一首,時間不超過4分鐘??忌蛔詭О樽?,考試時提交樂譜一份,簡、線譜均可。
演奏:滿分為150分??忌赃x相當于中級或以上樂曲一首,不超過6分鐘。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2.音樂表演專業(yè)
(1)演唱專業(yè)方向(美聲、民族、流行)
考試內容包括:
演唱:滿分為300分??忌赃x曲目兩首,總計時間不超過8分鐘。考生不自帶伴奏(流行演唱可帶CD格式的伴奏音樂),考試時提交樂譜一份,簡、線譜均可。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2)演奏專業(yè)方向
考試內容包括:
演奏:滿分為300分。考生自選相當于中級或以上練習曲、樂曲各一首,總計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不用伴奏。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考生需自備各種樂器(鋼琴、大件打擊樂器除外)。
3.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專業(yè)
考試內容包括:
基本素質測試:技巧、即興表演,滿分共為150分。
自選劇目表演:滿分為150分。
二、音樂類音樂基礎課
(一)音樂基礎理論部分
1.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對本考試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的掌握情況及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考試內容與要求
(1)音的高低
掌握音的產生原理、樂音與噪音的特性及其作用。
掌握樂音體系、音律、音列、音級、半音、全音、變音與等音等概念。
掌握了解音的四種性質。
掌握音的分組法,能在指定的譜表中識別與寫出指定音的音名與組別及位置。
(2)音的長短
掌握簡譜與五線譜中的基本音符與休止符的意義及其規(guī)范寫法。
掌握增長時值的幾種方法。
掌握音符的特殊劃分:如二連音、三連音、五連音、九連音等。
掌握自由延長記號延音線與連音線的使用作用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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