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技運動有哪些
競技運動有哪些
現(xiàn)在各種各樣的運動在人們的生活中,競技運動是考驗運動員競技意識與運動意識的運動類型。下面就讓學習啦小編來告訴你競技運動有哪些。
競技運動的類別
競技運動即比賽性的體育活動。目前全世界通行的競技運動項目有田徑、體操、球類、游泳等數(shù)十項,各國還有自己的特殊項目,如中國的武術。
競技運動,即“比賽性的體育活動”。也稱競技體育。英文對應詞是Sport。盡管國外在廣義的理解上對Sport界定不盡相同,但是在狹義上卻相當一致,即“競爭性的身體活動”,“體育競技活動”。
學者們對競技運動概念的闡述
1969 年美國著名體育社會學者 John. Loy 對競技運動的概念進行了深入剖析,他指出:競技運動是游戲的一種特殊形態(tài)( a specialized game) 。就活動本身而言,它是需要技能、謀略和運氣,依靠體能進行的競爭性的玩耍; 在組織層面上,它是制度化的游戲( institutionalized game) ,涉及到組織、技術、符號和教育諸維度; 在社會管理的維度上,它是一種社會設置( a social institution) ,參與各方在競技運動中有一定的秩序( sport order) ; 在社會參與層面上,它是一種社會場景 ( a social situation) ,不同的場景,各方參與的程度與方式各有不同。
英國學者 Kevin Hylton 和 Peter Bramham,將競技運動定義為:需要一定身體活動和身體練習的,由規(guī)則控制的競爭性游戲。
美國體育社會學者 J.Coakley將競技運動界定為:參與者在內外動機的激勵下參加的由完備而正式規(guī)則控制的身體性的競爭活動。
就邏輯關系而言,競技運動與玩耍、游戲一脈相承,具有玩耍和游戲的性質,是玩耍和游戲在規(guī)則制度和組織維度上的延伸。競技運動的游戲本質使它具有鮮明的內在價值,這與精英運動追求功利的外在價值多有不同。具體而言,競技運動的目標指向是活動參與者自身,而非高懸于活動參與者之上的運動成績。這決定了它與經營運動的區(qū)別,為其促進人自身的發(fā)展提供了可能。
需要特別指出,競技運動或競技體育,本身只是具有競技、比賽性質的體育活動,參與人數(shù)、形式等,均遠遠大于只由少數(shù)人參加,以爭取優(yōu)異運動成績、挖掘體能極限為目的的“精英運動”(或“高水平競技運動”)。但在我國近年來形成的語言習慣中,經常將競技運動窄化為精英運動,這種誤用既帶來了理論上的模糊,也為實踐上削弱競技運動的群眾參與基礎埋下了隱患,故特在此辨析。但出于尊重語言習慣考慮,以下內容介紹仍以精英運動為主。
第一、隨著大型綜合性運動會的出現(xiàn)和群眾多方面的體育需要的產生,運動場館建筑也開始向綜合性和大型化方向發(fā)展。如20世紀初德國出現(xiàn)的侃倫運動場和柏林運動場,便包括有賽跑跑道、自行車及機動車跑道、跑馬場、曲棍球場和網球場地等。這一時期籃曲式、半圓式、尖圓式和四解形式等綜合運動場的出現(xiàn),更標志著運動場設計已邁入現(xiàn)代階段。這類運動場一般都是以田徑跑道及其所包圍的足球場為主體構成部分。在這類新型的運動場設計中,德國人卡爾·迪姆設計的籃曲式運動場最具優(yōu)越性——跑道的直道較長,能充分利用場地面積,并利于曲段上的觀眾看比賽,因而被設計師們普遍采用。
第二、為適應俱樂部間和國家間比賽的需要,在統(tǒng)一比賽規(guī)則的同時,也對競賽場地標準提出了統(tǒng)一要求。如1845年棒球場地的面積和形制被確定,1863年對足球場的長寬也作出了規(guī)定,1912年鐵餅投擲圈的標準面積被定為2.50平方米。運動場地標準化也同樣在其它項目發(fā)生。
第三,19世紀晚期,人們?yōu)榕懦龤夂驅Ω偧歼\動不良影響作出的努力已初見成效。1876年人造滑冰場問世,標志著運動設施的全天候時代已經到來。19世紀最后幾年,德國體育館防寒設備的運用,證明人類對運動場館已經開始了舒適性方面的要求。
在近代競技運動形成、發(fā)展過程中,運動器材也日益豐富并逐漸完善。這是由于,一方面,歐洲大陸體操的發(fā)展和世界各地區(qū)新運動項目的形成,都使得相應的運動器材隨之出現(xiàn)。如單杠、雙杠、木馬、吊環(huán)器械,以及其它輔助性體操練習器材,便都是隨體操發(fā)展逐漸形成的。在籃球、排球作為新興運動項目問世之后,經一段時間實踐也各自有了專用的賽球(最初籃球運動使用手球,排球運動使用籃球膽)。另一方面,為便訓練和比賽安全、方便,各項目都對器材進行了相應改進:拳擊運動員使用拳擊手套(1947年)、擊劍運動員佩戴鐵網面罩(1776年)、跨欄木柵淘汰了天然障礙(1850年)、片杠鈴取代金屬球杠鈴(1910年),以及其它運動項目出現(xiàn)的類似變化,也都是出于同一目的。
獲得優(yōu)秀成績的動機也是運動器材改進、完善的促動因素。為了提高成績,田徑運動員使用了鐵釘鞋;劃船運動員增長了槳的長度,造出了魚形和四邊形劃艇;滑雪運動淘汰了又粗又笨的長雪杖,改用了短雪杖;乒乓球運動員用膠皮顆粒球拍取代了木質拍。類似的情況也廣見于其它運動項目。
滑雪為了適應地區(qū)、國家間比賽的需要,隨著國際體育組織的成立,對運動器材標準也作出了統(tǒng)一規(guī)定。如1974年第一次對網球球網作了規(guī)定(1884年再訂為91.4厘米);19世紀末,鉛球、鐵餅的重量和形狀也被確定下來;20世紀初,標槍的長度和重量也被統(tǒng)一。
近代科技成果在競技運動中的廣泛應用,也有力地促進了運動器材的發(fā)展。如內燃機重量的減輕、引火裝置和氣化器的發(fā)明,使汽車和摩托車成為競技運動的合適器材。此外,在1912年的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出現(xiàn)的電動計時器和終點攝影設備,提高了成績評計的準確性。
近代的運動訓練 近代運動訓練可分為靠經驗指導與模仿學習時期和向科學訓練過渡時期兩個階段。
(1)經驗指導與模仿學習時期
從近代運動開始形成到19世紀50年代(在歐洲大陸還更長一些,直到70年代),是缺乏科學依據,主要由競技指導者根據個人經驗或模仿優(yōu)秀運動員技術動作進行訓練的時期。這時期,絕大多數(shù)指導者信奉的是毫無科學依據的增長運動時間原則。受這原則的支配,有的運動員為了提高運動成績,常常每周參加兩次比賽,3次訓練,而且每次訓練長達3~5小時。最為突出的是,在當時的田徑和水上運動項目中,競技指導者并不是根據自己項目的特點采用正確的訓練方法,而是根據馴馬的實踐經驗來決定運動員的訓練量。努力保持最高速度,不斷進行長、短距離跑,便是當時主要的訓練方法。拳擊、舉重運動員則片面重視肌肉發(fā)展。即使是棋類、賽馬項目的指導者(他們之中大多數(shù)人是真正的運動行家),所采用的訓練方法和遵循的原則,也是一些常見的“刻板公式”,他們很少創(chuàng)新,更不注意運動訓練中的心理及個性問題。
這時期在多數(shù)項目中充任“教練員”的人,一般都是年齡偏大、技術較好的運動高手。這些人缺乏生理、解剖等方面的知識,在運動訓練中只不過扮演了以高超的運動技術來促進運動員運動水平提高的“陪練員”角色,還遠遠不是對運動訓練的原則、方法起決定作用的現(xiàn)代意義的教練員。對這一現(xiàn)象,參加過雙杠之爭的德國體操家胡果·羅思金便曾指責說:“實在是再奇怪不過了,我們?yōu)榱苏疹櫤帽荣愑民R,雇用飼養(yǎng)員時還要考慮他在馬匹的解剖和生理方面的知識水平,但受托發(fā)展和增強人的身體的人,卻反而無須具備我們要求飼養(yǎng)員的那些知識。”
這個時期歐洲大陸運動訓練水平不能迅速提高的原因之一在于,不少有影響的運動家認為,業(yè)余運動是促進身體健康,增強體力,消磨時光的手段;運動團體只不過是一種新型的社交場所,因而訓練的目的只限于增強人的舒適感、靈巧性和力量,其內容也只涉及與生活作息制度相關的活動。這種訓練觀的蔓延使人們很難把注意力轉向以提高運動成績?yōu)槟康牡倪\動訓練。
只有在美國(一定程度上也包括英國在內),真正意義的運動訓練已經露頭。一天安排兩次訓練的方法已初見成效,開始在一些運動項目推行。有經驗的運動訓練指導者,如文夕普博士,已脫離了從馴馬方法中吸取經驗的老路,著手對運動員自身的能力進行探索。另外,美國人這時已經懂得根據不同運動項目本身的特點來指導和組織訓練活動,如棒球運動就因采用適合于該項目的訓練方法使擊球力量和球的旋轉性增強,從而使運動成績得以提高。
從19世紀末到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前夕,經驗的、模仿的運動訓練逐步向科學訓練過渡。在這一時期,醫(yī)學、生理學,以及遺傳學等領域取得的科研成果,也開始對運動訓練發(fā)生影響。
醫(yī)學界和生理學界在肌肉和心臟方面的研究成果(1884年意大利生理學家安吉羅莫索發(fā)明的肌肉測量器、19世紀90年代心臟機能和血液循環(huán)方面的機關報發(fā)生、20世紀初血況測驗、心血管效能測定方法的問世),逐漸進入運動訓練研究領域。
德心理學家溫特的研究成果,使運動訓練者開始從新的角度——運動員的興趣(心理)來考慮訓練的安排問題。
另外,高爾登遺傳研究中關于人的特性可測定的結論、巴甫洛夫的條件反射學說、比內和西蒙關于聯(lián)想與記憶的理論、技巧運動測定法則等問世,都為研究運動訓練過程打下了理論基礎。正是由于這些成果的運用,美國田徑研究會(19世紀90年代成立)和競技運動研究會(1907年成立)的探索才開始有了明確的方向。
經過長期的經驗積累,運動指導者最終明白過來:要獲得優(yōu)異的運動成績,不能僅憑個人經驗,也不能處處模仿,更不能讓運動員一味蠻干,而是必須在形成其運動技術的同時培養(yǎng)其取得好成績必備的身體素質和能力。
這種認識已經接近后來綜合訓練法和輔助訓練法的理論。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萬能運動員”的培養(yǎng)實踐中,綜合訓練法和輔助訓練法已逐漸被人們不太自學地加以運用:體操運動員從事足球、田徑練習,滑冰運動員參加游泳和跑步運動,摔跤運動員從事體操和田徑訓練。事實證明,后來的綜合訓練法和輔助訓練法正是從這類不自覺的訓練中開始起步的。
根據單項運動特點采取針對訓練的原則越來越受到重視。各種球類項目中,技術的作用已為許多教練員理解。最初的訓練大綱已擬訂出來,并開始進行有目的的試驗。田徑運動中,由于訓練與器材和技術改進配合進行,從而創(chuàng)造出蹲踞式起跑法,“剪式”跳高法,直腿前伸跨欄法等新的運動技術。
教練員在運動隊中的地位已發(fā)生變化,他們不再是運動員的“陪練”,而已成為全隊技術、戰(zhàn)術訓練方案的擬訂者。正因為這樣,從19世紀80年代初起,一些團體開始禁止聘請職業(yè)選手作教練員,因為他們除有高超的運動技術處,缺乏提高運動成績所必須的生理、心理方面的知識,也不具備擬訂全隊戰(zhàn)術的能力,因而已經不能勝任運動隊指導者的任務。
近代的運動團體及組織管理 近代運動團體是在近代體育的形成和發(fā)展過程中,在歐洲中世紀后期運動團體的基礎上形成和發(fā)展起來的。
中世紀后期歐洲各地的運動團體基本上是貴族建立起來的,其成員和活動具有很強的排他性,這種情況一直延續(xù)到18世紀。如1742年成立的愛丁堡滑冰俱樂部、1787年成立的英國皇家射箭社等,都是純粹由貴族組成的運動團體。進入19世紀以后,隨著資本主義大工業(yè)和都市的發(fā)展,隨著近代教育和體育的進步,近代意義上的運動團體也迅速出現(xiàn)。在不到100年的時間內,運動組織就經歷了從零星分散的狀態(tài)過渡到全國性綜合運動組織兩個發(fā)展階段。
由于英國戶外競技熱對世界產生的廣泛影響,19世紀50~60年代,歐洲各地都出現(xiàn)了各種競技運動團體。在此之前,英國以外的地方只有很少的運動俱樂部存在,例如帕烏(1814年)、漢堡(1836年)、勒阿弗爾和阿姆斯特丹(1838年)的工程師們建立起來的高爾夫球、劃船、帆船、板球俱樂部等。
19世紀后半期的運動團體廣泛出現(xiàn)于歐洲社會各階層。教會、準軍事組織、工廠、居民區(qū)……都建立了一些運動團體。
在運動團體大量涌現(xiàn)和競賽活動日益頻繁的條件下,從19世紀50年代末開始,英、美等國出現(xiàn)了一些全國性單項運動組織。1858年,美國成立了全國棒球聯(lián)合會,在60—80年代,英國大多數(shù)運動項目都成立了全國性的組織,如全英射箭總會(1860年)、足球協(xié)會(1963年)、曲棍球協(xié)會(1866年)、帆船協(xié)會(1875年)、自行車聯(lián)盟(1878年)、業(yè)余田徑協(xié)會(1880年)、業(yè)余拳擊協(xié)會(1880年)、業(yè)余游泳協(xié)會(1886年)、體操協(xié)會(1888年)等。比利時、德國、意大利、荷蘭、法國、新西蘭和澳大利亞也陸續(xù)建立了類似的全國性運動會。
競賽活動的急劇增加和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使一些運動協(xié)會感到有進一步加強合作的必要,一些國家開始創(chuàng)立綜合性的全國性運動聯(lián)合會。1878年美國成立的全美業(yè)余運動員協(xié)會,便是世界最早的全國性組織,它后來發(fā)展為全美業(yè)余體育協(xié)會,至今仍是美國最重要的組織之一。德國和法國等歐洲國家,也先后建立了類似的體育運動組織。英國的全國性單項運動協(xié)會雖然有上百個之多,但卻一直未聯(lián)合成為綜合性的全國性運動組織。
全國性單項或綜合性運動團體的建立,促進了運動的發(fā)展。首先,它們導致了比賽規(guī)則的統(tǒng)一,這使人們能按照統(tǒng)一的方式和標準進行練習和比賽。規(guī)則是競賽發(fā)展的產物,并又反作用于競賽,使之能夠在更廣泛的基礎上進行。因此,促進運動技術按照確定方向不斷提高的動力模式形成了,促進運動交往不斷擴大所必需的交際工具出現(xiàn)了。這就為訓練理論和實踐的發(fā)展開辟了廣闊的前景。其次,全國性運動團體的廣泛出現(xiàn),也為競技運動組織的國際化創(chuàng)造了條件。
直到18世紀末,各種競技運動仍處于自發(fā)進行的狀態(tài),只要不被認為已觸及到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統(tǒng)治者都照例不予過問。進入19世紀以后,情況開始變化,在體操危機發(fā)生的同時,競技運動日益為人們所青睞。
最先對自發(fā)的競技運動進行干預和組織的是一些學校當局,如前述英國拉格比公學校方便于19世紀前期對學校體育采用了“自治原則”。到了19世紀后半期,連歐洲某些國家政府也感到有干預競技運動發(fā)展的必要。1868年和1882年丹麥和普魯士分別頒布的關于開展游戲場運動的命令,便鼓勵學校和地方當局推行球類等團體運動。
許多國家的體育教師和校長對此也起了積極作用。如德國1874年在薩爾斯堡召開的體操教師會議就要求市政當局建造公共運動場,1885年成立的美國健康和體育協(xié)會公開要求各州對運動團體給予法律保護。
3年后紐約州通過了第一個這種法案,在90年代美國各州掀起了一個體育和運動立法的高潮。類似的情況在同期其它歐洲國家也都出現(xiàn)了,各國政府先后頒布了一些與發(fā)展競技運動有關的行政命令。
由于學校還是當時開展競技運動的主要場所之一,因而政府對競技運動的組織和管理逐漸成為一些國家教育行政當局的主要職能之一。如丹麥學校事條管理大臣巴爾丁弗勒在90年代就經常發(fā)出有關在公立學校中開展競技運動的指令,并在每年暑期政府主辦的體操教師講習會中,開設了以丹麥球戲、曲棍球等為內容的集體游戲課程。
盡管政府對競技運動重視了,但當時競技運動的發(fā)展尚未能使各國認為有設立專門政府部門加以管理的必要。設立專門負責體育和運動事務的政府機構是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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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奧運知識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