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為什么投江
屈原為什么投江
屈原(約公元前340-前278),中國古代偉大的愛國詩人。那么,屈原為什么投江呢?共有九種說法:
1、殉國說。此說始于漢,盛于清時至今。班固《離騷贊序》云:“國將危亡,忠誠之情……自投汨羅。”宋朱熹《離騷經(jīng)序》云:“不忍見其宗國將遂危亡,遂赴汨羅之淵自沉而死。”清王夫之《楚辭·九章通釋》之序云:“迨頃襄狂惑,竄原于江南,絕其抒忠之路。且棄故都而遷壽春。身之終錮,國之必亡,無馀望矣,決計自沉。”王夫之認為,屈原眼看郢都淪陷,國都已破,于是不忍國亡而投江以殉國。
郭沫若《屈原賦今譯》(1)說:“屈原是一位理智很強的人,而又熱愛祖國,……他的自殺必然有更嚴肅的動機。頃襄王二十一年的國難,情形是很嚴重的。那時,不僅郢都破滅了,還失掉了洞庭、五渚、江南。頃襄王君臣朝東北逃難,在陳城勉強維持了下來。故在當年,楚國幾乎遭了滅亡。朝南方逃的屈原,接受著壓迫,一定是看到國家的破碎已無可挽救,故才終于自殺了。”郭沫若是現(xiàn)代屈學中持“殉國”說的主要代表。郭沫若多次申述其“殉國”說。他在1942年撰寫的《屈原考》說:“他把所有的血淚涂成了偉大的詩篇,把自己的生命殉了自己的祖國,與國家共存亡,這是我們所以崇拜他的原因,也是他所以偉大的原因。”他在《屈原簡述》(2)中說:“當楚國的都城被白起攻破的時候,他曾做過一首悼國都的詩,……看到楚國的前途已經(jīng)絕望,就在這年的五月五日(農(nóng)歷)終于跳進湖南汨羅里自殺了。”他又在《偉大愛國詩人屈原》(3)中說:“屈原的自殺,事實上是殉國難。”詹安泰《屈原》(4)說:“屈原是戰(zhàn)國時代楚國貴族中一個最進步的分子,他熱愛祖國,關(guān)心人民,忠于自己正直的主張,以忘我的精神與一切惡勢力斗爭到底,最后,他投入長江東邊的汨羅江,以身殉國。”游國恩、陸永品也承襲此說。
2、憤世說。此說主要認為屈原痛恨朝政紊亂、世事昏濁而投江。這種說法始于漢代。班固《離騷贊序》云:“屈原痛君不明,信用群小,……不忍濁世,自投汨羅。”王逸《楚辭章句·離騷序》云:“屈原自放草野,復作《九章》,援天引圣以自證明。終不見省,不忍以清白久居濁世,遂赴汨羅,自沉而死。”劉向《新序·節(jié)士》云:“屈原疾暗世亂俗,汶汶嘿嘿,以是為非,以清為濁,不忍見于世,將自投于淵。”另外,從有關(guān)史籍和屈原作品中,也可看出,屈原是極為憤恨朝政不明和世事混濁的,如《懷沙》:“世溷濁莫吾知,人心不可謂兮”、“莫白以為黑兮,倒上以為下”。更為明顯的是《漁父》:“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是以見放!……寧赴湘流,葬于江魚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塵埃乎?”司馬遷也將此記載于《屈原列傳》,可見,司馬遷對于屈原投江原因的看法大約屬于此類。 3、潔身說。此說來源于《漁父》、《離騷》以及《懷沙》、《涉江》等詩篇的詩句。《漁父》有“安能以身之察察,愛之汶汶呼!”、“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塵埃乎!”《離騷》有“伏清白以死直兮”。宋司馬光《屈平》詩曰:“白玉徒為潔,幽蘭未謂芳。”司馬遷《屈原列傳》也有“其志潔,故其稱物芳”的評說。
潘嘯龍在《從漢人的記述看屈原的沉江真相》(5)一文中指出,屈原“為了保持清白峻潔的操守,捍衛(wèi)自己畢生追索的理想,他因此莊嚴宣告:‘世溷濁莫吾知,人心不可謂兮。知死不可讓,愿勿愛兮。明告君子,吾將以為類兮。’終于帶著不盡的遺恨,懷石自投于汨羅江中——這就是詩人在絕命前的《懷沙》中,對于自己為何沉江所作的憤懣自白。”
姜亮夫《楚辭今繹講錄》(6)說:“屈原為什么要跳水呢?屈原是清清白白的,‘伏清白以死直兮。’‘直’是道德的‘德’字,即,我有這個德,先天得之于我的先祖高陽,我是楚國的宗族。我又有這樣的修養(yǎng),既然‘舉世皆濁我獨清’,我有什么辦法呢?他自己個人是光明磊落的,沒有一點含糊,他最看得起的道德是耿介,耿是光明的意思,介是大的意思,光而且大,這是屈原的最高理想。”
4、尸諫說。此說以王之江為代表。他在《屈原之死芻論》(7)一文中認為,楚國“黨人”橫行,國危瀕亡,屈原已被流放之中,無力身諫楚王。但屈原忠心未泯,既無力效忠國與民,也無力促使楚王醒悟,只好采取尸諫之法,投汨羅而死。
5、賜死說。此說以吳郁芳為代表。吳郁芳在《屈原不是自殺的》、《再說屈原不是自殺的》(8)兩文中指出,史籍中有許多自沉、自縊、自鴆、自刎者,名為“自殺”,實為誅殺、弒殺、刑殺。而且古代又有“刑不上大夫”之俗規(guī),因此,“大臣有罪,皆自殺”,這就是“有賜死而無戮辱”的“優(yōu)刑”。屈原不僅曾任過三閭大夫,而且還任過僅次于令尹的左徒。屈原的流放,實際是變相的死刑。吳郁芳還說,司馬遷的《史記·屈原列傳》曰“流放”、“遷之”皆誅也。變相的死刑即為賜死。
6、謀殺說。此說源起于現(xiàn)代,以1991年《上海采風》第9期刊載的署名為“大可”的《屈原死于謀殺》為代表。該文認為,屈原是做了秘密愛情的犧牲品,他最眷愛和迷戀的“湘夫人”就是楚懷王的寵妃鄭袖,與鄭袖私通而遭流放,楚懷王之子頃襄王繼位后,屈原的政敵對其進行謀殺。刺客在汨羅江上乘龍舟追殺屈原,屈原乘另一只龍舟飛快逃跑。最后被刺客裝入麻袋投入江中,并說此即為賽龍舟和包粽子之情形。對端午的解釋是:“端”就是端正、澄清之意,“午”是“忤”的通假字,“端午”就是澄清謊言的意思。隨后,《東南西北》在1991年第12期上又將該全文轉(zhuǎn)載。1999年湖北《三峽晚報》刊載馬健的《屈原死因新解》,重彈此調(diào),《旅游導報》第78期也登載過此類“情殺”的文章。此說可謂情調(diào)低下,無中生有,粗制濫造。1991年《中國文化報》曾載《屈原不可戲說》一文,批評信口雌黃和嘩眾取寵的“戲說”,稱此是篡改了民間傳說,是招搖過市。
7、救主說。亦稱“易服救主”說。此說源于湖北秭歸一帶的民間傳說。黃丹《屈原死因新說》(9)一文說,在屈原的誕生地——湖北省秭歸縣樂平里,有一個民間傳說:相傳屈原遭奸佞中傷后,被楚懷王流放到沅湘荒蠻之地。懷王在秦國死后,頃襄王繼位。當時的楚宮已墮落得不成樣子,秦軍經(jīng)常犯楚,占領了楚國不少地方,后來又攻破了郢都,并追殺頃襄王。頃襄王非?;诤蓿敵醪辉撚H秦,更不甘心楚國近800年的基業(yè)毀于自己手中,于是他想到了被流放在汨羅江一帶的屈原,就去找他商議救國大計……秦軍聞訊后緊緊追來,在這危急關(guān)頭,屈原與頃襄王換了衣服,并且在秦軍的視線下跳進了汨羅江,秦軍眼看著“頃襄王”沉入江中,停止了追殺,從而使頃襄王得以脫險。該文從“易服救主”傳說故事的可靠性、“救主說”符合屈原忠君愛國思想的一貫性等方面進行了論證、闡述。
8、殉道說。郝志達、王錫三在《東方詩魂》(10)一書中提出,屈原的自沉是“以身殉道”,并認為此舉是屈原對死亡意識的莊嚴探索與實踐,是屈原人格力量的最后升華。認為屈原堅信道德的力量,相信自己認可的道德標準,世上的人都可以做到,也都應該做到。并指出“以身殉道”具有自身認知的片面性。該著中說:“屈子那種‘以道自任’、‘以道輔勢’,大任降于己的強烈的時代使命感,同現(xiàn)實世界的污濁黑暗以及自身認知的片面,使他陷入一種苦痛而無法自拔的思索之中。”又說:“屈子對死亡的抉擇,不是他人生的自然歸宿,而是他對人生積極探索后的必然選擇,是屈子崇高人格的升華與最后的實現(xiàn)。”
當代部分學者認為屈原的“以身殉道”具有一定的缺陷,曲德來《屈原的“鄉(xiāng)國之情”、氣質(zhì)和人格新論》(11)認為,屈原追求的所謂“完美人格”,包含“內(nèi)美”和“修能”兩個方面的內(nèi)容。屈原所稱道的“內(nèi)美”,實質(zhì)上是把人的價值維系在宗法血緣關(guān)系、巫術(shù)意識和巫術(shù)風習上;“內(nèi)美”是楚國固有的原始感性文化的標志。屈原強調(diào)的“修能”,屬于儒家道德倫理,這種意識,把人的價值維系在道德自律和人格完善上,這是春秋時代理性文化發(fā)展的產(chǎn)物。這兩個不同性質(zhì)的文化觀念,在一個完整的人格中是難以并存的。因此,這種“兩難追求”注定了他不可避免的失敗和人生悲劇。黃靈庚《論屈原之死》(12)一文說,屈原沉湘自殺,與其說是社會悲劇,毋寧說是他人格缺陷的悲劇。
9、政治悲劇說。馮川在《人文學者的生存方式》(13)第三編《文心臆解·屈原與自戀》中提出,屈原的悲劇,突出地表現(xiàn)為外在的政治思想和內(nèi)在的道德理想兩者之間的尖銳沖突,把個人理想強加給現(xiàn)實,從一開始就注定了屈原非失敗不可。成功是屈原內(nèi)在神性所不能允許的——成功意味著神性的放棄與泯滅,失敗則有可能使屈原以其他方式去彰顯內(nèi)在之神性。冷成金在《隱士與解脫》(14)一著中認為,屈原對儒家的觀念一直存在兩點迷誤:一是認為王道美政與現(xiàn)實歷史統(tǒng)一;二是認為建功立業(yè)是實現(xiàn)人格自足的惟一途徑。事實上,君主與圣人、國家與祖國,是兩組有著本質(zhì)區(qū)別的概念,君主是社會秩序的偶然和現(xiàn)實形態(tài),并且僅是外在標記;圣王則是一種文化理想的現(xiàn)實顯現(xiàn),是內(nèi)在品質(zhì)的外化;國家只是一個政治意識的人為形態(tài),與美政理想并無必然聯(lián)系,也無情感意義;而祖國是一個情感概念,是一個民族的情感的歷史文化積淀,具有絕對的情感意義和無需論證的神圣性。屈原的痛苦就在于混淆了兩者的區(qū)別。屈原以死追問出了現(xiàn)實國家、君王的真相和意義,彰顯了理想與現(xiàn)實的不統(tǒng)一性和現(xiàn)實的荒謬,對人們有極大的警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