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的定義
不可抗力又稱人力不可抗拒,它是指在貨物買賣合同簽訂以后,不是由于訂約者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于發(fā)生了當事人既不能預見,又無法事先采取預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一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guī)淼年P于不可抗力的定義,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不可抗力的定義:
何謂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各國解釋不盡一致。中國法律認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按《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解釋,是指非當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沒有理由預期其在訂立合同時所能考慮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障礙。據(jù)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發(fā)生的,不是由于當事人一方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對其發(fā)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兩種:
1、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風、地震、干旱、暴風雪等人類無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災害事故;
2、是社會原因,如戰(zhàn)爭、罷工、政府禁止令等引起的。在實踐中,對不可抗力的認定是很嚴格的,要與商品價格波動、匯率變化等正常的貿(mào)易風險區(qū)別開來。
舉例:基金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定義——指任何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無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戰(zhàn)爭、疫情、騷亂、火災、政府征用、沒收、法律變化、突發(fā)停電或其他突發(fā)事件、證券交易場所非正常暫?;蛲V菇灰椎?。
不可抗力的重點解析:
1.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客觀情況
2.在《考試用書》中,“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圍一般包括以下兩大類:一類是自然事件,如水災、火災、地震、瘟疫等;另一類是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暴亂、武裝沖突、罷工等以及政府法律、行政行為等。”這部分內(nèi)容僅作一般掌握即可。
3.應當注意,盡管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責事由,但并不是發(fā)生了不可抗力就可以全部免責,有的時候會得到部分的免責。例如,承包商承包的是一條公路,全長100公里,因其中3公里的范圍內(nèi)發(fā)生了地震導致承包商工期延誤,則承包商只能就受到地震影響的局部免責。
4.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的判定標準:
我國《民法通則》第153條及《合同法》第117條第二款規(guī)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某一情況是否屬不可抗力,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加以認定:
1、不可預見性。法律要求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須是有關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對這個事件是否會發(fā)生是不可能預見到的。在正常情況下,對于一般合同當事人來說,判斷其能否預見到某一事件的發(fā)生有兩個不同的標準:一是客觀標準,就是在某種具體情況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夠預見到的,合同當事人就應預見到;如果對該種事件的預見需要有一定專門知識,那么只要具有這種專業(yè)知識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預見到的,則該合同的當事人就應該預見到。另一個標準是主觀標準,就是在某種具體情況下,根據(jù)行為人的主觀條件如年齡、智力發(fā)育狀況、知識水平,教育和技術能力等來判斷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應該預見到。這兩種標準,可以單獨運用,但在多種情況下應結合使用。
2、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對可能出現(xiàn)的意外情況盡管采取了及時合理的措施,但客觀上并不能阻止這一意外情況的發(fā)生,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個事件的發(fā)生完全可以通過當事人及時合理的作為而避免,則該事件就不能認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對于意外發(fā)生的某一個事件所造成的損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過當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這個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4、履行期間性。對某一個具體合同而言,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須是在合同簽訂之后、終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間內(nèi)發(fā)生的。如果一項事件發(fā)生在合同訂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遲延而又經(jīng)對方當事人同意時,則不能構成這個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一項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必須同時具備上述四個要件,缺一不可。
不可抗力的特點
1.不可抗力是當事人不能預見的事件。
2.不可抗力是當事人不能控制的事件。
3.不可抗力是獨立于當事人意志和行為以外的事件。
4.不可抗力是阻礙合同履行的客觀事件。
不可抗力的定義相關文章:
不可抗力的定義
上一篇:變量定義規(guī)則
下一篇:參考系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