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用事實站好依法治國律師崗
試論用事實站好依法治國律師崗
律師是守衛(wèi)法律尊嚴的門神,是社會正義聲音的維護者。律師執(zhí)業(yè)的能力水平和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反映了一個國家的法治水準。
1986年7月,胡喬木同志在為第一屆全國律師代表大會所作的題詞《律師頌》中寫道:“你戴著荊棘的王冠而來,你握著正義的寶劍而來。”既形象地道出了律師的如西西弗斯般任重而道遠的艱難和自身使命重大的責任,也是這首詩鼓舞了許多人如勇士般毅然走上了律師的崗位。
時隔29年,在近日召開的全國律師工作會議上,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多個政法部門再次表達了對律師的關注,要求將法律已規(guī)定的律師會見、通信權(quán)等落實到位。
律師與政法部門同為法律的捍衛(wèi)者,理應為人民服務,為正義伸張。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此次全國律師工作會議上指出,如果無視律師的合理意見,錯案發(fā)生幾率就會上升。這與其說是對政法部門的要求,更不如說是對中國律師的鞭策。律師與政法部門的關系是相互的,正如孟建柱同志的20字所言,是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監(jiān)督,正當交往、良性互動。
對于律師而言,從業(yè)之門一旦打開,既是天堂,也是地獄。若以客觀事實為依據(jù),那便是依法治國的天堂;若以財色權(quán)的誘惑為準繩,那便是正義和法律的地獄。
法律是律師的世界觀,服務是律師的方法論。因此,無論在什么條件下,律師都應該遵守憲法法律,做好法律的衛(wèi)兵,用法律的權(quán)威和法律的真理為人民服務。無論什么時候,維護法律的權(quán)威和公平正義都理應成為律師的義務,義不容辭。
真、善、美,是人類永恒的追求。律師作為法律工作者,更應該幫助人們鋪平追求的路。法律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事實真相才是法律的唯一。
有一些律師中的“老鼠屎”貪慕身外之物,與司法人員進行不正當交往,吃喝請托,甚至違法交易、大搞利益輸送等壞了律師的名聲,更玷污了法律的尊嚴。對于這些律師界的敗類,應用法律利刃除之。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律師作為學法之人,自身學的不僅僅是治國之道,而且應該是服務之道,用法律為人民服務,為維護青少年合法權(quán)益服務,就是要通過不懈努力,在青少年中樹立起“遇事找法,辦事用法”的行為準則。
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莫以錢多論英雄,莫以官高論英雄,且以責任使命論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