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活動傷害事故處理的應急預案
為了切實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認真預防和減少傷害事故隱患,提升學校應對傷害事故的處理能力,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和“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原則,建立應對迅速、處理及時的防范體系,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預防管理
1、學校應建立體育活動(體育課)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
2、學校內的體育器材、場地設施應有專人保管和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3、對身體有問題的[本文來自www.glzy8.com]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
4、體育活動(體育課)應有體育專職人員帶領做好準備活動、整理放松活動,保證學生身心健康參加體育活動。
5、體育活動過程、體育教學過程應符合相關部門的要求。學生活動中保證體育專職人員在場指導。
6、學校體育活動應保證每班配備一名教師指導和管理。
7、學校應當科學、合理安排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場地,避免同一場地擠滿學生。
二、處理程序
學校一旦發(fā)生學生傷害事故甚至傷及生命事件,應當遵循以下程序應對處理。
1、學校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學生;情況嚴重者,應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yī)院救治。
2、及時收集有關事故信息,保存好有關證據、資料,并作好相應的記錄。情況嚴重的應保護好現場。
3、學校應按照上級部門規(guī)定的事故發(fā)生后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嚴重傷害事故應在第一時間上報教育局。
4、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安撫學生(家長)等工作,組織探望、回訪。
5、做好宣傳教育,控制事態(tài)擴展,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保險介入,同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