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2017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追尾事故,即在同方向行駛的車輛之間,跟在后面的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距離過近,與前方車輛的尾部發(fā)生接觸或碰撞的事故。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17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相關(guān)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7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一
1.翻車及墜車事故
此類事故的惡性程度較大,事故致死率提高。從這類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分析,主要是超速行駛(包括在正常道路超過限速、雨雪及其他氣象條件較差時未注意減速慢行以及在彎道、坡道等環(huán)境較差的道路未注意減速等)等違章行為和措施不當(誤將油門作剎車)所致。特別是雨雪天氣,駕駛員要注意減速慢行,遇急彎、陡坡、依山傍水的道路時,要加倍謹慎。低駕齡的駕駛員要注意采取預見性減速措施,防止發(fā)生突發(fā)情況時采取措施不及,還要防止因猛踩剎車引起車輛側(cè)滑。
事故案例:某年,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共交通公司客車翻車,31人死亡,56人受傷,直接經(jīng)濟損失520000元。攀枝花市公共汽車公司64路公共汽車駕駛員晏某駕駛四川05/00698號黃河牌大客車,在金江火車站接運乘客返回攀枝花市,擅自將載有97名乘客的大客車讓給他的朋友、非駕駛員吳某駕駛。2月13日15時02分,當吳駕車行至渡金線17公里+400米處進入彎道時,由于車速過快客車偏離正常行駛路面,吳沒有及時校正方向和采取制動措施,致使客車沖出右側(cè)路面,翻于坡長為39米的金沙江邊,造成特大翻車事故。
2017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二
2.追尾事故
追尾事故,即在同方向行駛的車輛之間,跟在后面的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距離過近,與前方車輛的尾部發(fā)生接觸或碰撞的事故。簡單點說,就是后車與前車沒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追尾事故通常發(fā)生在兩車之間,但在高速路上由于行車速度比較快,一旦發(fā)生追尾事故,通常是惡性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和財產(chǎn)損失都極為慘重。造成追尾交通事故有主客觀兩個方面的原因,但主要還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形成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第一主管方面的原因: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帶情緒駕車、駕車時注意力不集中;第二,客觀方面的原因:車輛燈光安全設(shè)施不全、車輛超載、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guī)定停車。
事故案例:2006年某月某日,在鄭州機場高速上,一輛皮卡車追尾撞上了一輛吉普車,兩車在路邊護欄阻擋下停車。隨后,皮卡車車頭突然爆炸,吉普車后部很快被引燃,并迅速向前車蔓延。最后,兩車均被大火吞噬。皮卡車上兩人及時跳車,得以逃生。但傷情十分嚴重:一名男子手臂等全身多處被燒脫皮。另一名男子則全身多處燒傷。吉普車上的一名司機及一名乘客則不幸遇難。
2017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三
7月1日晚9時,上海某醫(yī)院的一輛卡車在市某加油站加油時機械發(fā)生故障,司機趙X X打手電筒修車,邊上圍了一些司機觀看,突然發(fā)生爆炸,然后燃燒。汽車燃燒后,加油站職工用石棉被、滅火器進行撲救,立即將火撲滅。事后人們得知在汽車著火的地下,有九只油罐,儲存各種油品 60000KG,齊稱萬幸。
事故分析:
(1)加油站在加油過程中油蒸氣很濃。
(2)趙X X用旋鑿敲打機械撞擊產(chǎn)生火花,遇油蒸氣發(fā)生爆炸。
特別提示:
加油站是易燃易爆場所,管理制度中明文規(guī)定:嚴禁在站內(nèi)檢修車輛、敲打鐵器等產(chǎn)生火花的作業(yè)。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實,往往造成類似事故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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