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_道路交通安全培訓資料(2)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_道路交通安全培訓資料
道路交通安全培訓資料(二)
1、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對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答:對行人的要求有:⑴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 通安全實施條例》和各省、市、自治區(qū)制定的實施辦法等交通安全管 理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⑵必須遵守車輛、行人各行其道的規(guī)定。 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nèi)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yōu)先通行;⑶必須遵 守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規(guī)定,即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 警告要注意”;⑷必須遵守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規(guī)定;⑸服從交通警察 的指揮與管理;⑹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拋物擊車,或 在車行道內(nèi)坐臥、停留、嬉鬧等;⑺不準強迫、指使、縱容他人違反交 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農(nóng)民朋友在道路上怎樣行走最安全?
答:農(nóng)民朋友作為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時是道路交通中的弱 者,只有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增強自我保護 意識,才能保證自身安全。具體講,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必 須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必須靠路邊行走,即在從道 路邊緣線算起 1 米內(nèi)行走。不要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 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以及道路隔離設施;不要在車行道內(nèi) 坐臥、停留、嬉鬧;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 行工具;不要有追車、拋物擊車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 為。遇有紅燈或禁止通行的交通標志標線時,不要強行通 過,應等綠燈放行或繞道通行。
3、行人怎樣橫過城市街道或公路最安全?
答:行人橫過城市街道或公路時,屬于借道通行,應當讓在其本道內(nèi)行駛的 車輛或行人優(yōu)先通過。為確保自身安全和取得橫過道路的優(yōu)先權,行人橫過城 市道路時,首先應當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通過。 其次是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有信號燈控制的應當遵守信號燈的規(guī)定,綠燈亮時 ,要迅速通過;沒有信號燈控制的,應看清來往車輛,直行通過,千萬不要與車 輛搶道,或相互追逐、猛跑。第三,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應該先 左看、后右看、再左看,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橫過多條車行道,或者車行道的 車流量比較大時,可以采取“左右左”看、一條一條車道通過。第四,橫過道路時 ,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更不能在車輛臨近時突然 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第五,行人列隊橫過道路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 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直行通過,不要斜穿。
道路交通安全培訓資料(三)
一、進一步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力度。
1、是要努力拓寬宣傳渠道,多方面、多方位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結合各類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說法,對日常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曝光,切實增強廣大市民和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
2、是要深入開展交通法律法規(guī)宣傳教育,提高人們的守法意識。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針對不同單位、不同人群,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要組織、督促、指導各機關、單位、街道、社區(qū)開展交通法規(guī)宣傳教育,培養(yǎng)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守法、文明交通意識。要進一步強化對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使他們從小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注重交通安全的觀念。新聞媒體也要利用案例剖析、公益廣告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
二、加大對騎車人和行人的交通管理,不斷提高他們的守法自覺性和交通安全意識,凈化交通環(huán)境。
努力做到政府嚴格執(zhí)法、社會組織自律和公民自覺守法的有機結合,形成“政府負責、社會協(xié)同、公眾參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開展《珍視生命,善待生命,文明行走在都市》活動。
利用市民學校、宣傳欄、電視、廣播等宣傳媒體,在廣大市民中,重點是在市場經(jīng)營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和流動人員中,宣傳“文明行走在都市”活動的意義,開展“文明行走、做文明市民”的實踐活動, 提高廣大市民和未成年人珍視、善待生命,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做一個文明行走的好市民,為城市文明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四、進一步加強交通標識的設置工作。
加強調(diào)查研究,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科學合理地設置交通標識及交通設施,在危險路段、事故多發(fā)地段,設置醒目的告示牌、警示牌,警示機動車駕駛員要謹慎駕駛,注意安全。
五、調(diào)整不合理的交通信號設置,促使交通設施設置規(guī)范化、人性化、科學化。
建議交通管理部門應對全市的交通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調(diào)整不合理的交通信號設置,多建立交橋、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設施,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緩解交通壓力,要有適應城市中長期發(fā)展的戰(zhàn)略前瞻性,做好城市規(guī)劃,保證交通設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六、設立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要求,建議政府盡早設立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利于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救治,促進社會的和諧。
只有交通參與者的素質提高了,交通安全社會化就能實現(xiàn),而且能夠深入持久地鞏固下去,管理社會化工作就會不斷上新水平,開創(chuàng)新局面,出現(xiàn)新成果,才能為建設“世界現(xiàn)代田園城市”奠定好堅實的交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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