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的基礎知識有哪些
航空安全的基礎知識有哪些
1.安全飛行原理
飛機是在空中飛行的。它比空氣重,因此它必須在空氣中以相當大的速度運動,才能獲得托舉它在空氣中飛行的能力。這種由于飛機與空氣之間的相對運動而產生的力稱為空氣動力。圍繞空氣動力而展開的飛行原理研究,決定了飛機在各種環(huán)境條件下的安全運行和飛機的設計與制造標準。然而,實際飛行情況要復雜得多,飛機構形和外界條件是千變萬化的,其組合有可能形成多種困難的臨界情況,而安全飛行原理闡明的正是在各種安全臨界情況下,在盡可能考慮人——機系統(tǒng)實際特性的條件下,如何按照基本飛行原理正確的使用和操縱飛機;分析各種特殊情況下可能發(fā)生的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2.航空安全的基本理論和保障安全的主要方法
航空安全的基礎是優(yōu)秀的飛行人員、適航的航空器、安全的交通運行和無暴力干擾的運行環(huán)境。“人為因素失事”仍然是到目前為止一個尚未解決的安全問題,但使人們能夠理解的是國際民航組織的積極倡導并發(fā)布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民航界各個層次都重視并采取了積極反映。人為因素方面的任何進步均可望對促進飛行安全發(fā)揮重大作用。
航空安全管理同樣沿用了泰羅的“科學管理”,即通過收集數(shù)據(jù)分析研究,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工作標準,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財力的一整套管理理論和方法。充分利用其科學管理的成果,又要利用現(xiàn)代數(shù)學手段和信息論、控制論、系統(tǒng)工程等學科的分析方法,發(fā)展了以系統(tǒng)觀點為核心的現(xiàn)代管理科學。按照科學所揭示的客觀規(guī)律來對航空生產的安全進行計劃、決策、組織、控制和協(xié)調,把生產者、生產工具和生產對象構成的生產力三要素有機、協(xié)調的組織在一起,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航空安全和人身財產的安全。
從政府主管到航空企業(yè)從事安全管理主要措施是兩個方面,一是制訂條例、規(guī)范、標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另一方面是開展旨在預防安全事故的各種形式的活動。
3.空防安全
“空防安全”在我國民航界常用“防止劫機、炸機、防止國家通緝犯罪嫌疑人利用航空器外逃”來概括它的內容。但在“民用航空法”的“法律責任”章節(jié)中還明確了追究法律責任的另外6種非法干擾行為。它們是:
(1)對飛行中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
(2)隱匿攜帶槍支子彈、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
(3)故意在民用航空器上放置危險品或者唆使他人放置危險品。
(4)故意傳遞虛假情報,擾亂正常飛行秩序。
(5)盜竊或者故意損毀、移動使用中的航行設施,危及飛行安全。
(6)聚眾擾亂民用機場秩序(國際稱為:機場非法暴力行為)。
“空防安全”重在預防,也就是“防的有效”,不把任何危險帶上天;但“反”也是必不可少的應對措施,絕不能讓犯罪分子輕易得手,帶來對飛行安全更大的危險,要“反的成功”。
做好空防工作要從“防、反”兩個方面著手,它涉及政府、機場、航空承運人、機組、甚至還關系到旅客的協(xié)作配合。有關部門或個人切實做好職責分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