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無證駕駛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無證駕駛,顧名思義,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未獲取或持有與所駕車型相對應的合法準駕證明的情況下駕駛該機動車。那么,你知道無證駕駛處罰標準是怎樣的嗎?下面是學習啦小編帶來關于無證駕駛處罰標準,歡迎大家閱讀。
無證駕駛處罰標準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所以,第十種情形——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是一種違法行為,盡管它與其他無證駕駛有所不同,但對該行為應當給予處罰。根據《交通事故處理法》第十五條、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如下:無論駕駛犬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然后,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2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有違法,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并予以處罰,及時退還機動車;
3.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
無證駕駛和被視為無證駕駛的可能的十種情形
1、沒有駕駛證的;
2、未經考試,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3、駕駛證被注銷、吊銷的;
4、不符合駕駛條件(年齡和健康狀況),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5、駕駛證已超過有效期的;
6、駕駛證被暫扣的;
7、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駕駛民用機動車的;
8、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在中國駕駛的;
9、駕駛車輛超過最高準駕車型的;
10、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
有律師將1至5情形稱為“絕對”無證,6至9情形稱為“相對”無證,10情形稱為“疑似”無證。
對1、3、5、6、9情形,交警處理起來不會有什么困難。
對2、4情形,交警通常不能現場做出判斷,大多數情況下,駕駛人都會蒙混過關;在進入司法程序時,這兩種情形可能被查實,駕駛人將承擔無證駕駛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對7、8種情形,如是一般違法,交警大多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但無論是一般違法還是嚴重違法,其實都應當依法按無證駕駛處理。
無證駕駛處罰程序
向112 指揮中心報警,112 指揮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 → 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初步了解案情 →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 立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 → 作出事故認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 → 宣布責任認定,并告知當事人申請調解或向法院起訴的權利 → 是否共同申請調解 → 組織調解 → 調解達成協議,制作《損害賠償調解書》 → 根據違法事實作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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