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停車處罰規(guī)定
違章停車現(xiàn)象很常見,車輛亂放不僅給城市形象帶來影響,同時也會擾亂城市道路秩序。那么,你知道交通違章停車怎么處罰嗎?接下來就跟著學習啦小編一起去看看交通違章停車處罰規(guī)定吧!
交通違章停車怎么處罰
根據(jù)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guī)定:
一、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guī)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三分,可以并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
三、不按規(guī)定停車或車輛發(fā)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后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fā)生故障造成后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200元,記六分,可以并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于2003年廢止,根據(jù)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guī)定,該法律規(guī)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guī)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者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違法停車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wěn)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違章停車怎么繳費
第一,通過查詢確認自己的交通違例行為是電子眼拍攝的交通違例行為,方可選擇任一處理點接受處理。如果是流動電子警察,即路面執(zhí)勤民警用相機或攝像查處的,必須到執(zhí)勤民警所屬大隊違例處理點接受處理。
第二,依法要求接受處理的是交通違例的當事人或車主。當事人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方可查詢、打印違例處理通知書。
第三,當場核對違例通知書各項條款、指標,確認無誤后才可以簽名。違例當事人或車主代辦者需在相應位置簽名,一經(jīng)簽名認可,法律上即時生效。
第四,要妥善保存交款單。
第五,被扣車、扣牌證者或外地車需要出具違例處理回執(zhí)者,交款后須返回處理點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他情況交款后不必返回。
第六,領取電子監(jiān)控交通違例行政處罰通知書后15日內繳款,免收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3%加處罰款。
第七,單位要求領取違例記錄清單的,憑當事人單位介紹信、工作證、企業(yè)代碼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