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務員需要什么條件
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是由國家及主考機關規(guī)定的,成為某公開招考的公務員職位的任職人員所必須具備的最低資格條件,是公民參與公務員考試與錄用過程的“門檻”。考公務員需要什么條件?公務員報考的基本條件是什么?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歡迎閱讀。
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
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guī)定》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報考國家公務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l)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這一項要求公務員的報考者必須具有公民的政 治權利和必須具有本國國籍。這里所說的"政治權利",是個法律術語,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被選舉 權,參加國家管理、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的公民不能報考公務員。非我國的公 民也不能報考公務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這一項規(guī)定的是報考者必須具備的政治立場。這是我國 公務員制度區(qū)別于西方文官制度的一個顯著特征。我國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在政治上與黨 保持一致。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報考公務員的人也必須符合這一要求。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這一項列舉的是報考者必須具備的法紀觀念和道 德品質。國家公務員掌握著人民賦予的權利,依法執(zhí)行公務。他們的言行不僅關系到政府的形象,也關系 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權利。因此,報考公務員的人必須具有良好的法紀觀念和道德修養(yǎng)。
(4)報考省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的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報考市( 地 ) 級以下政府工作部門的文 化程度由省級錄用主管機關規(guī)定; 這一項規(guī)定的是報考者的受教育程度。它照顧到兩方面因素: 一是根 據(jù)我國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現(xiàn)狀,報考中央和省級政府的要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二是考慮到我國地域間的文化 差異,授權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市(地)級以下政府部門錄用公務員所需文化 程度。
(5)報考省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的須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國家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 考慮到中 央和省級政府工作部門擔負著宏觀管理的職能。不僅要求其工作人員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理論水平和綜 合能力,還要求他們具有基層工作經驗。這里所說的基層,一般是指各種類型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市(地) 以下政府工作部門,但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某些專業(yè)畢業(yè)生,如外語、計算機、財會和考古專業(yè)的畢業(yè)生, 可以直接進入中央和省級政府機關中工作。
(6)身體健康,年齡為三十五歲以下; 這一項要求的是報考者的身體狀況和年齡限制。其中,年齡限 制經錄用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放寬。
(7)具有錄用主管機關批準的其它條件; 這一項所規(guī)定的情況是指,在上述所列六項基本條件外,還 可根據(jù)擬任職位的要求,規(guī)定一些特殊資格條件。如某經濟監(jiān)督部門要求其錄用對象應具備中、高級專業(yè) 技術職務;或某公安部門要求其錄用對象的身高要達到一定高度等等。這些特殊資格條件,必須經錄用主 管機關批準才能有效。
考公務員需要的條件
一、招考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間出生), 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錄用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公安、監(jiān)獄勞教等系統(tǒng)招考的資格條件,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中,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報考省直機關的人員,除特殊職位外,必須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在我省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的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
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公務員政策。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chuàng)新意識強,干事創(chuàng)業(yè),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含)以前選調到基層,現(xiàn)在縣(市、區(qū))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其中,參與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務得到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報名條件都會在簡章上公布的。有些職位是要求黨員或者基層功過經驗。但是絕大部分是不會要求黨員的。
公務員報考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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