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嫻經(jīng)典名言
1998年她創(chuàng)辦了香港第一本本土女性雜志《AMY》,任總編輯至今,現(xiàn)為香港皇冠出版社簽約作家,為《經(jīng)濟日報》撰寫專欄,是香港著名的暢銷言情小說家,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二十條張小嫻經(jīng)典名言。
1.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2.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3.暗戀是神圣的,要以對方的幸福為依歸。如果有痛楚,也該留給自己。
4.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所以才會失望,因為有愛,才會有期待,所以縱使失望,也是一種幸福,雖然這種幸福有點痛。
5.愛人是很卑微的,很卑微的,如果對方不愛你的話。
6.媽媽喜歡浮塵子,她說,時光就像浮塵,總是來去匆匆。
7.后來,我才知道,我們努力追求不平凡,到頭來,卻會失去許多平凡女人的幸福。
8.誰說一定要畫蘋果呢?如果只有一種方法畫蘋果,那太可悲了。人是長大后才有各種規(guī)范,不能這樣,不能那樣。
9.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10.那些曾經(jīng)以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們念念不忘的過程里,被我們遺忘了。我們放下尊嚴,放下個性,放下固執(zhí),都只是因為放不下一個人。
11.“我不說再見的。無論你跟我說‘再見’‘拜拜’或者‘明天再見’,我都只會說‘謝謝’。”我說。“因為再見對我來說,就是永遠不再見。”
12.愛一個人,應該包括讓他追求自己的理想。
13.相隔那么遠,不怕會失去嗎?愛情應該是擁有的。愛情,就是美在無法擁有。
14.“為什么每次我跟你說再見,你都說‘謝謝’,而不是說‘再見’?
15.“別離是為了重聚”,別離真的是為了重聚嗎?以前的人,為了一段感情不離別,付上很多代價,比如放棄自己的理想,放棄機會。現(xiàn)在的人,卻可以為這些而放棄一段感情。離別,只是為了追尋更好的東西。
16.帶給你快樂的那個人,就是也能帶給你痛苦的人。
17.愛一個人很難,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
18.只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可以承受我的眼淚,在我快樂時,可以讓我咬一口的肩膀。
19.當時間過去,我們忘記了我們曾經(jīng)義無所顧地愛過一個人,忘記了他的溫柔,忘記了他為我做的一切。我對他再沒有感覺,我不再愛他了。為什么會這樣?原來我們的愛情敗給了歲月。首先是愛情使你忘記時間,然后是時間使你忘記愛情。
20.他有什么好處我不知道,但是他有一個很大的缺點...我是知道的,他不愛我,這個缺點還不夠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