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黄特色三级在线观看免费,看黄色片子免费,色综合久,欧美在线视频看看,高潮胡言乱语对白刺激国产,伊人网成人,中文字幕亚洲一碰就硬老熟妇

學習啦 > 論文大全 > 學術論文 > 法學學術論文范文

法學學術論文范文

時間: 家文952 分享

法學學術論文范文

  法學是研究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于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這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學學術論文范文,僅供參考!

  法學學術論文范文篇一

  法學本科刑法學教學方法的思考

  摘要:作為一門規(guī)范法學科目,刑法學的講授不僅應注重理論的講解,更應注重實踐應用,要實現(xiàn)刑法學的教學培養(yǎng)目標,其教學方法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但目前我國高等院校法學本科刑法學教學方法各有利弊,需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對教學方法進行合理“定位”,綜合考慮法學本科刑法學的培養(yǎng)目標、學生的學習激情及學期時間分配等相關因素,系統(tǒng)應用各教學方法的優(yōu)點。既注重課堂理論講授的技巧,又注重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引入“學習小組”課形式,培養(yǎng)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同時在有條件的基礎上適用診所教學法,鍛煉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

  關鍵詞:教學方法 培養(yǎng)目標 理論教學 實踐應用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1578(2011)06-0052-02

  刑法學是一門研究犯罪、刑事責任與刑罰的學科,是一門圍繞國內刑法展開的規(guī)范法學科。作為法學本科14門核心學科之一,刑法學的講授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為刑法本身是其他部門法的保障法,所以刑法學的講授有利于學生進一步熟悉和掌握其他部門法的規(guī)范內容,有利于學生從更寬泛的角度解決發(fā)生在任何領域的刑事犯罪問題。但是。要使刑法學講授的作用發(fā)揮到實處,教師的教學方法起著關鍵的作用。不合理的教學方法不僅不能發(fā)揮刑法學講授的作用,難以實現(xiàn)其教學目標,反而可能錯誤地引導學生,甚至使學生失去學習刑法學的興趣,因此,要使學生真正掌握刑法學的內容。實現(xiàn)該學科的教學目標,就必須使用科學合理的教學方法。

  1 目前我國法學本科刑法學教學方法評析

  統(tǒng)觀我國目前高等院校法學本科刑法學教學方法,主要有如下幾種:

  1.1理論講授教學法

  這是一種傳統(tǒng)的教學方法,是教師單方面的、較長時間的講說,注重概念的講解和法律條文的闡釋,注重理論的灌輸和法條的背誦。其特點為教師是整個教學活動的中心,學生順著教師的思維去獲取新知識、新觀點、新思想,是目前我國刑法學教學中常用的方法。

  該種教學方法優(yōu)點在于有利于學生系統(tǒng)地把握刑法學學科的知識要點,理解和掌握刑法規(guī)范的內容,有利于為實踐應用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礎,但其缺點在于純粹的理論講授,機械的理論灌輸。難以把握學生實際的掌握程度。而且學生所把握的更多是表面的刑事規(guī)范內容,是否真正掌握刑法規(guī)范背后的思想精髓,是否能運用法律思維思考實踐中的刑事犯罪問題,恐怕是這一教學方法所難以體現(xiàn)的。

  1.2案例教學法

  這是借鑒英美國家判例教學的方法,是近年來綜合性大學刑法學教學普遍采用的新方法。是在法學教學中,通過教師引導學生自主分析和研究現(xiàn)有案例,解釋成文法內容并培養(yǎng)學生實際應用能力的教學方法。其主線是教師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討論來指導學生去理解法律理論和原則。

  該種教學方法的優(yōu)點在于通過實際案例分析,有利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而且有利于豐富課堂內容。增加師生間的教學互動,但是,缺陷在于,我國目前法學本科教學所采取的案例教學法更多注重的是形式應用,而忽略了英美判例教學方法的實質內涵。目前案例教學法只是加強理論講授的一·種輔助方法,仍然是以教師為主導,引導學生通過案例分析去理解刑法理論內容,不利于從根本上培養(yǎng)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和實踐應用能力。

  1.3法律診所教學法

  這是在借鑒國外先進的教學方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各高等院校的實際情況新興的一種教學方法,是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承辦真實的案件來學習法律的適用,運用法律的技能和作為法律職業(yè)人員的職業(yè)道德。

  該教學方法優(yōu)點在于能鍛煉學生操作法律的技能和方法,是一種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有利于加強教師與學生的互動,但缺點在于有效的診所教學不僅要求有熟悉實務的有經(jīng)驗的教師指導,而且需要國家有獨特的法律環(huán)境(比如,允許學生參與和代理真實案例),還需要與非政府組織建立良好關系,因此,并非所有高等院校都有條件運用此種教學方法。目前也只是在開設法學專業(yè)的有能力的綜合性大學中才存在此教學法的應用。

  1.4研討式教學法

  這是一種教師在課堂上與學生就某一專題所涉及的內容共同進行探討的教學方法。其優(yōu)點在于它的雙向互動性。既提高了學生理論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鍛煉了學生的實踐操作技能,但缺點在于對于本科教學而言,運用此教學法要求學生對相關刑法專題所涉及的知識點有透徹的理解和認識。因此,并非常用的教學方法。反而,類似于研討式教學法的問題式教學卻得到了普及,通過對實踐中存在的疑難問題進行探討,在刑法規(guī)范基本知識范圍內理解和應用有利于加深本科學生對相關課堂內容的理解。

  2 法學本科刑法學教學方法的合理“定位”

  教學方法只是一種教學手段,法學本科刑法學的教學只是借助這些手段達到其教學目標而已,因此,科學的教學方法應有合理“定位”。具體應考慮如下方面因素:

  2.1本科刑法學教學的培養(yǎng)目標

  刑法學教學是法學教育的一部分,本科法學教育不僅局限于專才教育,而且應兼顧通才教育,培養(yǎng)“厚基礎、寬口徑”人才依然是本科法學教育的目標,自然也是刑法學教學的培養(yǎng)目標。不僅要培養(yǎng)禮會急需的應用型人才,還要為在科研上有發(fā)展前途的學生提供深造和專門培養(yǎng)的可能性。這就要求刑法學教學不僅要教授理論知識,而且要培養(yǎng)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和實踐應用能力,不僅要使學生理解刑法規(guī)范表面的內容,更應把握法律思想的精髓。

  2.2法學本科學生的學習激情

  由繁重的高中生活到輕松的大學生活,思想上的松懈使多數(shù)法學本科學生缺乏學習興趣,沒有教師在教學方法上的引導,期待學生饑渴地飽覽群書是一種妄想,更不切實際,把希望寄托在學生的自我約束上是不可取的,因此,如何調動學生的學習激情,如何使學生自愿接觸教學內容,是合理教學方法所應考慮的重要因素。

  2.3刑法學講授學期時間的分配

  要實現(xiàn)刑法學教學的培養(yǎng)目標,還應考慮在有限的學期時間內科學合理地分配教學內容,刑法學不僅是一門理論學科,更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規(guī)范法學科,全書分總論與分論,通過兩個學期的教學完成對學生的指導。無論是總論教學還是分論教學。要想在一學期內完成并實現(xiàn)教學目標,任務都是繁重的,因此,合理的教學方法就是必要的。

  基于上述分析,科學合理的刑法學教學方法不是單純某一種教學方法,而應是在充分考慮上述因素基礎上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種教學方法的優(yōu)點,真正實現(xiàn)刑法學教學的目標。

  3 法學本科刑法學教學方法的合理應用

  正如上文所說。要實現(xiàn)法學本科刑法學的教學目標,就必須結合多種教學方法,系統(tǒng)地應用于理論及實踐教學中。但如何發(fā)揮各教學方法優(yōu)點,并系統(tǒng)應用于教學中去呢?具體分析如下:

  3.1以理論講授為主的系統(tǒng)教學方法在課堂講授中的合理應用

  純粹的理論講授不僅枯燥。而且無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但理論的講授是學生獲取基礎理論知識的前提,因此,理論講授法應注意技巧的應用。首先就課堂所涉及的知識點作簡要說明,使學生對課堂內容有清晰認識以便自我檢測,然后系統(tǒng)講解每個知識點,并適時穿插應用案例教學法和研討式的問題教學法,引導學生在分析案例和回答問題的基礎上。培養(yǎng)獨立思考能力,并不斷加深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3.2引入“學習小組”課形式。加強互動教學的合理應用

  借鑒德國法律人才培養(yǎng)的教學方法。在通過課堂講授獲取基礎刑法理論知識后,將學生分成人數(shù)中等的學習小組,利用學生由課外帶進課堂的相關信息,在小組中暢所欲言,進行個人間的交流,針對問題提出解決辦法,然后再歸納和總結找出較好的方案。由此使課堂教學活動的內容與學生建立密切聯(lián)系,并使學生本人的經(jīng)驗得到肯定和充實。不僅能充分調動學生學習刑法的積極性,更有利于培養(yǎng)其運用法律思維獨立思考的能力。

  3.3在條件具備的基礎上,合理應用診所教學法

  本科刑法學教學更注重培養(yǎng)學生實踐應用的能力。因此,對于有條件的綜合性大學在刑法學講授中可有針對性地模擬診所教學法,通過實際示范和體驗真實刑事案例中的角色學習和應用刑法學理論知識,有利于培養(yǎng)學生的法律思維,也有利于鍛煉其操作法律的技能。

  參考文獻:

  [1]徐顯明主編,中國法學教育狀況[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

  [2]霍憲丹主編,當代法律人才培養(yǎng)模式研究(上卷)[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

  [3]楊欣欣主編法學教育與診所式教學方法[M],法律出版社,2002

  法學學術論文范文篇二

  從羅馬法學家的作用反思我國的理論法學研究

  摘要 羅馬法歷來被后世推崇,歷經(jīng)一千四百余年仍然不衰,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其具有精深的法理的特點,其間 法學家所起的作用不可否認。本文從探尋羅馬法學家在羅馬法 發(fā)展歷程中的作用及地位入手,對我國當今的理論法學研究進行了反思,強調應重視理論法律學人的地位與作用。

  關鍵詞羅馬法學家 法律學人 法學理論

  中圖分類號:D920.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0)03-001-02

  要了解古代西方法律文明,就必然要考察古代希臘羅馬之法律,恩格斯對其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他說:“羅馬法是簡單產(chǎn)品生產(chǎn)及資本主義前的商品生產(chǎn)的完善的法”。羅馬私法之所以能彪炳于人類 社會發(fā)展史和被后世推崇頌揚,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法理精深的特點,而羅馬法學家的研究是羅馬法理原則逐步達到精深純熟之境地的一重要原因。羅馬有法諺曰:“法學家創(chuàng)造了羅馬法。”筆者試探尋羅馬法學家在羅馬法發(fā)展歷程中的作用及其地位,并從中得以啟示。

  一、羅馬法學家的作用及其地位

  作為西方法律 文化源頭活水之一的羅馬法,之所以備受后世推崇、歷經(jīng)一千四百余年仍然不衰的原因諸多,學者陳朝璧說:“羅馬法之得以昌明,本以法學家之解答為第一原動力”,而法學研究之中斷,亦為其一重要衰落原因。

  (一)羅馬法學家的作用

  羅馬法學家是一個崇尚理論研究的團體,羅馬法典的編纂亦是以高度概括而深厚的理論為其基礎開展的。馬克思在其《黑格爾法 哲學批判》一書中說:“羅馬人是獨立自主的私有財產(chǎn)的唯理論者。”羅馬法學家對私法的貢獻主要就體現(xiàn)在賦予私法高度概括和理論思想。

  從羅馬法之發(fā)展而言,公元1世紀至公元3世紀末為羅馬法之黃金時代,學者名之曰“古典時代”,“蓋在此期間,羅馬法學家之輩出與法學之闡明,開羅馬空前絕后之盛況。”在羅馬發(fā)展的歷史中,它的最輝煌的階段恰恰是著名法學家輩出的階段,也是他們在法律舞臺上大顯身手的階段。在羅馬法鼎盛時期,法學家就是皇帝立法文件的起草者,哈帝末年規(guī)定凡有解答權的法學家對同類案件的意見一致的,該意見即生法律效力。奧古斯都皇帝開始,一些著名法學家就被賦予“法律解答權”。古典羅馬法時期五大法學家的解答和著作被統(tǒng)治者認可而具有法律效力。五大法學家對同一問題意見不一致時,以多數(shù)意見為準;如果不同意見人數(shù)相等,則以帕比尼安意見為準,如果他沒有 發(fā)表意見,則由法官自由裁量決定。帝國后期羅馬法學家的一些主要表述和觀點逐漸被整理歸納并最終被編纂成法典。

  另一方面,羅馬法學衰亡的過程同時也是羅馬法逐步走向衰敗的過程。羅馬從公元前3世紀開始,內憂外患不斷,法學已不被重視。爹克列體安努斯帝(Diocletianus)(公元284~305年在位)奪取政權后,大權獨攬,高級官吏全由他任免,故稱帝政專權時代。其法律淵源:

  1.敕令。由于皇帝獨操立法權,故此時期敕令幾乎成為唯一的法源。

  2.先哲學說。由于各家學說不完全一致,發(fā)生混亂,歷代皇帝采取了一些措施。公元426年戴阿多修斯(Theodosius)二世和瓦倫體尼亞努斯(Valentinianus)三世頒布《學說引用法》(Lex Citationis),限定只有引用五大法學家的意見,作為判案的依據(jù),其他法學家的意見只能供參考。這表明羅馬法學家百年爭鳴的繁榮時代已經(jīng)過去。

  (二)羅馬法學家的崇高地位

  羅馬是一個崇尚法治的國家,法學家在羅馬社會中享有很高的聲望,擁有很高的法律地位。關于其表現(xiàn),筆者試作了 總結如下:

  1.學說匯編的編纂。例如,法律學者何歟?烏爾比安曰:“法律學者,神事及人事之智識,而正不正之科學也。”優(yōu)帝時期,諸如這段法學的概念等法學家的觀點和學說,被收錄到優(yōu)帝的學說匯編之中,而賦予其崇高的國家認可的意義。

  2.取得高位或榮譽。例如,在優(yōu)帝的學說匯纂中說到:“塞斯圖斯·艾利烏斯(Sextus Aelius)和他的兄弟普布利烏斯(Publius Aelius)以及阿提利烏斯,他們精通于法學 教育,因此兩個艾利烏斯都做了執(zhí)政官,而阿提利烏斯是第一個被民眾成為‘博學者’(sapiens)的人。”;“當塞爾維烏斯作為使者去世的時候,羅馬人民在講臺面前為他樹了一座雕像,至今還保留在奧古斯都的將臺前。”

  3.賦予“法律解答權”。學說匯纂中這樣描述:“為了提高法的權威,奧古斯都皇帝第一個規(guī)定,根據(jù)他的批準可以進行解答;從那時候起人們開始把解答權作為一種恩惠進行 申請。因此最優(yōu)秀的哈德良皇帝……批復說,通常解答權不是請求的而是被實施的,因此如果有人非常自信地準備向民眾提供解答,他很高興。”

  由資料可知,法學家在羅馬這個國家中享有很高的權威,上至皇帝貴族、下至貧民百姓,對法治的追求使他們普遍對于法學家們給予認可和尊重,并且許多皇帝都曾賦予當時代的權威法學者以崇高的法律解答權,甚至許多法學家被民眾們選舉甚至為官吏們保舉成為執(zhí)政官。筆者相信,這種普遍的社會認同,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法學家之輩出與法學理論研究之興盛。二、對我國理論 法學研究的反思

  魯迅先生在《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一文中曾道:“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雖是等于為帝王將相作家譜的所謂‘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們的光耀,這就是中國的脊梁。”然而環(huán)顧四周,在市場 經(jīng)濟進一步深入的當下,本應作為“中國脊梁”的諸法律學人界中卻充斥著各種學術腐敗、學術異化、學術泡沫等現(xiàn)象,并呈現(xiàn)日盛一日之勢。究其原因,筆者認為,很大程度上要歸咎于我國當下對法律學者與學人的重視程度還很不夠這一事實。

  羅馬法之繁盛,是建立在極為堅實的理論基石之上的。羅馬的高度發(fā)達的理論基礎首先表現(xiàn)于其高度成就的法典之中。中國自重視立法的作用以來,其軌跡基本是沿著法典化的道路前進的。然而,其成文的法律成果有時并不讓人滿意,甚至出現(xiàn)一些與上位法相抵觸或侵犯公民權利的情形。“孫志剛案”中北大五法學家上書請求審查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是一例,近來由“成都釘子戶唐福珍自焚”而引發(fā)的五博士建議人大審查《城市房屋拆遷 管理條例》又是一例。案件的背后令我們反思,我國當今所立之法,是否都真正符合民意代表民心,是否都可當之無愧的標貼“良法”的標簽?環(huán)顧建國以來的法律歷程,僅僅是作為一國最為根本的憲法就曾四次廢立,這種反復的結果必然使得憲法和其他法律在國民心目中的權威性大打折扣。從法理上講,“良法之治”是法治實現(xiàn)的基本特征和前提,法律必須保證一定的穩(wěn)定性方能被人們所信服繼而遵從,其實,如果我們有高深的理論為指導的話,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不良法律的產(chǎn)生和制定不久就被新的立法所取代的情況的。中國當今立法的上述問題,我們不能不認為與立法缺乏深層次的理論研究作支撐有關。“重 實踐、輕理論”是立法的一個深層次病害。

  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應該說大部分人選擇法律為其專業(yè)便是出于將來步入公檢法等機關或是律師事務所的目的,然而,仍還是有志向于從事理論研究之學人,而在當今中國體制下,一旦下此決心,便意味者一種地位相對不高與生活較為清貧的選擇。這條“冷板凳”在市場經(jīng)濟的沖擊下,一則是越來越少人愿意選擇,二是縱然一時選擇此業(yè),也無法長時間甘坐于此,一種浮躁的、甚至造假的學術之風的盛行,便是我國法律學人地位及受重視程度低下的結果。

  筆者堅信,即使對于世俗與功利的法律來說,理論法學人的作用也許并非立竿見影,但他們仍是法律這一機器上一顆顆不容無視的螺絲釘。法國學者福柯曾說:“知識分子的 工作不是要改變他人的 政治意愿,而是要通過自己專業(yè)領域的分析,一直不定地對設定為不言自明的公理提出疑問,動搖人們的 心理習慣、他們的行為方式和思維方式,拆解熟悉的和被認可的事物。重新審查規(guī)則和制度,在此基礎上重新問題化(以此來實現(xiàn)他的知識分子使命),并參與政治意愿的形成(完成他作為一個公民的角色)。”也就是說,對整個 社會的演進來說,理論學人實質上起著一種監(jiān)督者的作用,并引導著和促進著我們這個社會朝向更有理性的方向 發(fā)展。雖然就當今中國法制建設而言,法律學人尤其是從事理論研究的學者的地位不是那么高、其影響也可能不是那么吸引公眾的眼球,然而不可否認,我國的法律制度的每進一大步,其背后都有這部分人的身影,諸如“孫志剛案”以及“唐福珍案”中由于法學博士們的奮起而推動我國法律制度的完善,法律學人們正用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方式改變著社會前行的軌跡、重塑著中華民族的精神氣魄!

  由此看來,法律學人絕非可有可無。正因如此,整個國家與社會公眾應以一種更為尊重與肯定的眼光看待這部分甘心坐冷板凳的學者及其學術成果,重視他們對社會法制進程的推動作用,惟其如此,才能保證源源不斷追求真知的年輕學子投身法學理論研究,使中國法學理論研究之泉源常涌不竭、后繼無窮!

  三、結語

  羅馬法之發(fā)達與其深厚的法學理論的指導息息相關,其中亦不無法學家與法律學人之功勞。我國法律學者與法律學人當下的地位和受重視程度有待提高,值得我們對相關政策與制度進行反思。

  注釋: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9頁.

  江平,米健.羅馬法基礎.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4頁,第62頁,第83頁,第30頁.

  周枏.羅馬法.北京:群眾出版社.1983年版.第40頁.

  陳朝璧.羅馬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9頁.

  馬克思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82頁.

  丘漢平.羅馬法.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7頁.

  周枏.羅馬法提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8頁,第9頁.

  黃右昌.羅馬法與現(xiàn)代.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36頁.

  羅智敏譯.學說匯纂(第1卷).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49頁,第53頁,第39頁.

  包亞明主編.權力的眼睛——??略L談錄.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47頁.

  黎四奇.金融監(jiān)管法律問題研究——以銀行法為中心的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前言第3頁.

  參考文獻:

  [1]朱景文主編.法 理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21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