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爾雅專業(yè)論文寫作
2017年爾雅專業(yè)論文寫作
《爾雅》乃我國重要之訓詁典籍,歷來研究者多若星辰。學習啦小編整理了2017年爾雅專業(yè)論文寫作,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2017年爾雅專業(yè)論文寫作篇一
略論《爾雅》的語言學價值
【摘 要】《爾雅》是我國最早的一部訓詁專著,也是我國最早的一部詞書。本文將對其語言學價值做以論述。
【關鍵詞】《爾雅》;語言學;價值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為中國古代到底有沒有語言學所困擾。岑麒祥在其《語言學史概要》中說:“只有十九世紀以后的語言學研究才是科學的。” [1]王力在《中國語言學史》中指出:“中國在‘五四’以前所作的語言研究,大致是屬于語文學的范圍。” [2]從中我們可知,中國古代的語言學研究由于受到傳統(tǒng)“小學”的影響而顯得比較零碎,缺乏科學的系統(tǒng)性,應當納入語文學研究范圍。所謂語文學研究就是對文字或書面語言的研究,特別著重在文獻資料的考證和故訓的尋求。它和語言學是兩個帶有褒貶性的概念。
總體說來,中國古代語言學研究主要的特點有三:第一,研究對象是文字,不是語言。第二,研究目的是為解經服務的。第三,研究成果比較零碎,缺乏系統(tǒng)性。
上述三點可以認為是中國古代語言學研究的特點,亦可認為是其缺點。但是,任何一門科學在經歷由草創(chuàng)到確立,到發(fā)展,再到成熟和完善的過程都會存在許多問題,我們不應當因為這些問題而把中國古代語言學排斥在語言科學之外。中國古代是有語言學的,并且有著豐富的古代語言學著作,《爾雅》就是其中的杰作。
一、先秦時期的“名實之辯”
先秦時期是我國語言研究的萌芽和草創(chuàng)時期。這一時期語言研究在理論上表現(xiàn)為人們在討論哲學、邏輯、思維問題時已經不自覺地涉及到了語言的社會本質、語言與思維的關系等問題。在哲學上有所謂“名實之辯”,即討論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墨家認為“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即用來稱呼的叫做“名”,所稱呼的事物叫“實”,而“名”必須通過語言活動才能表示出來,“聲出口,俱有名”。這里的“名”實際上是語言范圍的問題。在思維和存在誰是第一性的問題上,墨家認為“有之實也,而后謂也;無之實也,則無謂也”。
在政治上有所謂“正名主義”??鬃邮紫忍岢?ldquo;正名”思想,這里的“名”一方面是倫理等級制度在詞的內涵和外延上的表現(xiàn),另一方面要求人在運用語言時要按確定的詞義來選擇詞語,即“名不正,則言不順”。在邏輯上墨子提出“以名舉實”。“名”就是用詞表示的概念。“舉實”即用概念反映客觀事物,“以名舉實”就是說概念反映事物要靠詞語來實現(xiàn)。先秦諸子在上述問題中涉及到的語言問題歸結起來就是語言的社會本質,語言和思維的關系即語言符號的形式和內容的關系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先秦諸子有截然不同的觀點,老子、管仲等人認為詞與概念之間存在必然聯(lián)系,“名生于實,實生于德,德生于理,理生天智,智生于當”。而荀子則說明了詞與概念之間的關系是“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于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按荀子的觀點,詞與概念之間沒有必然聯(lián)系,是社會成員約定俗成的,語言是一種社會現(xiàn)象。顯然這種觀點是符合語言實際的。
二、《爾雅》是先秦語言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先秦諸子“名實之辯”的語言理論探討對語言實踐產生了很大影響,《爾雅》正是“名實之辯”的產物。
《爾雅》成書于戰(zhàn)國末年,編纂人是齊魯儒生。[3]作為書名,“爾”是“近”的意思(后來寫作“邇”),“雅”是“正”的意思,在這里專指“雅言”,即在語音、詞匯和語法等方面都合乎規(guī)范的標準語?!稜栄拧返囊馑际墙咏?、符合雅言,即以雅正之言解釋古語詞、方言詞,使之近于規(guī)范。這說明先秦時期名不副實的詞匯變異現(xiàn)象影響到了人們的交際,語言的社會性要求人們按確定的詞義理解和使用詞語。《爾雅》用標準語解釋方言和古語,貫穿著“以名舉實”的語言理論,為當時的人們正確理解、運用“名”提供了標準。
《爾雅》每一篇的篇題都是“釋×”,篇與篇之間的安排都經過認真考慮,釋詁、釋言、釋訓三篇,屬語詞部分,其中有形容詞、名詞,也有動詞,釋親以下十六篇,幾乎全是名詞,其中釋親、釋宮、釋器、釋樂四篇是對名物稱謂制度的釋義,釋天至釋畜十二篇屬于自然科學的名物稱謂,其中釋天、釋地、釋丘、釋山、釋水五篇為一組,是對天文、地理名詞的釋義,釋草、釋木、釋蟲、釋魚、釋鳥、釋獸、釋畜七篇是關于動植物名稱的釋義。
在語辭性條目中,《爾雅》用當時的標準語,對人們容易產生語義分歧的方言語辭、古代語辭、日常用語給予正名。春秋戰(zhàn)國是社會大變革,大動蕩,思想大解放的時代,在語言上表現(xiàn)出“名不符實”的詞匯變異現(xiàn)象,《爾雅》在這個時候“正名”,對社會穩(wěn)定,語言進步有重要的作用。
在社會關系條目中,《爾雅》對稱謂進行了統(tǒng)一解釋正名,這對維護封建等級制度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在人文名物和自然名物條目中,《爾雅》對客觀事物本身的名號與實體進行了分辨正名。由于語言的時代和地域變異,同一自然現(xiàn)象,人文名物在不同時代和區(qū)域有不同的“名”,《爾雅》的正名,對漢語詞匯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極其重要。
縱觀《爾雅》二千多個條目,涉及社會,自然的方方面面,充分體現(xiàn)“正名”、“名實相符”的先秦語言學思想,可謂先秦語言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三、《爾雅》首創(chuàng)按詞的意義類別編排詞匯的體例,形成了后世的“雅學”
在歷史上,《爾雅》備受推崇。這是由于《爾雅》匯總、解釋了先秦古籍中的許多古詞古義,成為儒生們讀經、通經的重要工具。事實上,《爾雅》并不是經,也不是某一部經書的附庸,它是以“正名命物”和解經為目的的教科書。人們借助這部詞典的幫助,可以閱讀古籍,進行古代詞匯的研究,可以了解古代社會,增長知識。它首創(chuàng)的按意義分類編排的體例和多種釋詞方法,把兩千多個條目分成十九個義類,對后世影響深遠,形成了后世所謂的“雅學”――按《爾雅》體例編排的書。如漢代揚雄的《方言》是典型的仿《爾雅》之作,東漢劉熙的《釋名》分類比《爾雅》還細。此外,《漢書・藝文志》的“小爾雅”、三國張揖的《廣雅》,唐宋的《蜀爾雅》、《羌爾雅》,明代的《通雅》、《駢雅》,清代的《說雅》、《選雅》、《毛雅》等,都是仿《爾雅》體例之作。《爾雅》在中國辭書編纂體例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對后代詞書、類書的發(fā)展產生了很大影響。
四、《爾雅》對研究漢語詞義演變史具有重要價值
《爾雅》中保留了不少古義。如《釋宮》:“宮謂之室,室謂之宮。”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在先秦時代宮和室是同義詞,《詩經・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又說:“作于楚室。”證明《爾雅》的釋義是有語言事實為依據的。“宮”在先秦時有“圍繞”的意思,從《爾雅・釋山》中可以得到證實:“大山宮小山,霍。”由于“宮”的“圍繞”義漢以后已消失,有的人把這個句子的標點也搞錯了。酈道元的《水經注》就以為“宮”是名詞,結果成了“大山曰宮”。
《爾雅》作為我國第一部語言學著作、第一部訓詁學著作,為后世語言學的學習和研究留下了寶貴的遺產,它的語言學價值是非常巨大,值得后人認真學習并繼承和發(fā)展。
【參考文獻】
[1]岑麒祥.語言學史概要[M].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8:8.
[2]王力.中國語言學史[M].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15.
[3]何九盈.中國古代語言學史(新增訂本)[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35.
[4]濮之珍.中國語言學史[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017年爾雅專業(yè)論文寫作篇二
《爾雅.釋水》訓釋方式淺析
摘 要:《爾雅》是我國最早的訓詁學專著,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對釋水篇的訓釋方式進行了一下歸類,共分成了六種訓釋方式:“描述式”、“A為B”式、“A曰B”式、“連類而釋”、“A,B。”式、“A,B也。”式。另有兩條歸入其他類。
關鍵詞:爾雅;釋水;訓釋方式
《爾雅》是我國第一部按照事物分類來編纂的詞典,現(xiàn)存十九篇,分為釋詁、釋言、釋訓、釋親、釋宮、釋器、釋樂、釋天、釋地、釋丘、釋山、釋水、釋草、釋木、釋蟲、釋魚、釋鳥、釋獸、釋畜。其中《釋水》是非常精彩的一篇,它對所有有關水的地理現(xiàn)象、人文現(xiàn)象以及河川進行了詳盡、生動的描述,讓我們對古代的水文化有了一個比較全面的認識,同時也為我們閱讀古籍起到了極大的幫助作用。
何為水呢?《說文》云:“水,也。北方之行,象眾水流,中有微陽之氣也。”[1]《爾雅義書》:“《釋名》云:‘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云:‘水,盛氣也。’。”[2]段注云:“水,外陰內陽。”[3]雖然各家的言論不一,但都描繪出了水的基本特點和重要性。
《爾雅・釋水》篇共分為四部分:水泉、水中、河曲、九河。這四部分順序有先后,并不是雜亂無章的?!豆茏?#12539;水地篇》云:“水者,何也,萬物之本原也,水之原在乎泉,故釋水之篇先泉后水,又總題曰水泉也。”水中,寫了洲、渚、、坻、五類,皆是水中高地;河曲,《爾雅義疏》云:“此釋河耳,謂之曲者,河勢善曲,其地疏闊,隨處委折,咸被斯名,故題曰河曲也。”;九河,描寫了徒駭、太史、馬頰等九條河流。
《爾雅》十九篇,各篇在釋詞方式上有所不同,釋水篇總共有27個詞條,都用了以下訓釋方式。
1、描述式。這種訓釋方式主要是對事物的形狀、特性、顏色、習性等方面進行描述。[4]釋水中總共有8條用了這種訓釋方式。是釋水篇最主要的訓釋方式之一。例如:
(1)濫泉正出,正出涌出也。
濫泉,郭注:“《公羊傳》曰‘直出,直猶正也。”“《爾雅正義》引李巡曰‘水泉從下上出曰涌泉。’。”從上面的解釋我們可知,濫泉就是噴涌而出的泉水。
在這一條里,濫泉是根據它的特性對它進行描述解釋的。而且沒有使用“為”、“曰”等訓釋詞語。
再如,“河出虛色白,所渠千七百一川,色黃,百里一小曲,千里一曲一直。”這一詞條就對河曲的顏色、形狀等進行了描述。
2、A為B式。主要用來下定義和立界說,被訓詞一般在后面出現(xiàn),句子似短語。在釋水中總共有9條用了A為B式。占了釋水詞條總數的1/3,是釋水篇中使用次數最多的訓釋方式。例如:
(1)水草交為湄。
郝懿行《爾雅義疏》:“湄者,《說文》用《爾雅》、《釋名》云‘湄,眉也,臨水如眉臨目也,水經川歸之處也。’。”
(2)潛行為泳。
郭注“水底行也。”泳,《說文》云“潛行水中也。”潛,《說文》云“涉水也,一曰藏也,一曰漢水為潛。”由此,我們可知,泳就是在水底游。
在這些訓釋條例中,都是“訓詞+為+被訓詞”的格式。
3、A曰B式。這種訓釋方式同A為B式類似。在釋水篇中總共有5條用了該訓釋方式。例如:
(1)逆流而上曰洄,順流而下曰游。
者,《說文》云:“逆流而上曰洄,水欲下,違之而上也。”洄者,《說文》云:“洄也。”《華嚴經》“水轉曰洄,逆流則向水回轉,順流則但浮游直行。”
(2)水中可居者曰洲,小洲曰,小曰,小曰坻,人所為為。
洲者,《說文》“作州。水中可居曰州。周繞其旁從重川,昔堯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地或曰九州。”者,郝懿行《爾雅義疏》“當為渚。”《說文》引作“小州曰渚。”者,郝懿行《爾雅義疏》“《說文》用《爾雅》、《釋名》云‘,止也。小可以止息其上也。然則小于渚,不可居處,但容止息而已。’”坻者,《說文》“坻,小渚也?!对姟吩?lsquo;宛在水中坻’。”者,《說文》云“涌出也,一曰水中坻,人所為為,一曰水名在京兆杜陵。”
通過對上文進行分析,我們發(fā)現(xiàn),這些詞條都是“釋詞+曰+被釋詞”的格式,這種格式和“A為B”式類似,二者總共有14條,占了釋水篇的一半多,由此,我們可知釋水篇主要還是通過下定義的方式,對詞條進行解釋。
4、連類而釋。這種訓釋方式以篇目為屬而釋,沒有被訓詞,多是以篇名為類名,連類而釋。釋水篇中只有一條是用了這種訓釋方式。釋水篇的最后一部分九河。
徒駭、太史、馬頰、覆、胡蘇、簡、鬲津。郝懿行《爾雅義疏》“此釋九河之名”,這一詞條,就是以九河為類名,連類而釋的。解釋了這九河名字的由來。
5、“A,B。”式。這種訓釋不使用訓釋術語,而是直接訓釋事物的異名。在釋水篇中只有一條采用了這種訓釋方式。
滸,水。郭注“水邊地。”郝懿行《爾雅義疏》“此亦水邊地名。”
6“A,B也。”在釋水篇中只有一處用了這種訓釋格式。即“楊舟,紼縭維之,紼,也。縭,也。”孫炎曰:“,大索也,舟止,系之于樹木,戾竹為大索?!墩x》云‘紼訓為,是大訓為,又為系正,謂舟之止息以系而維持之。’”
7其他。下面兩條,筆者認為不應屬于上面的任何一種訓釋方式,所以把它們歸入其他類。
(1)江有沱,河有,汝有。
(2)天子造舟,諸侯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
釋水篇中出現(xiàn)的六種主要的訓釋方式,在《爾雅》其他篇目中也有出現(xiàn),但各篇使用的訓釋方式各有側重,下面進行一下比較。“描述式”、“A,B”式、“連類而釋”主要出現(xiàn)在《釋草》至《釋畜》后七篇中,“A為B”式、“A曰B”式主要出現(xiàn)在《釋親》至《釋水》九篇中,“A,B也。”式主要出現(xiàn)在《釋詁》、《釋言》、《釋訓》三篇中。各篇選用的主要訓釋方式不同,與各篇所訓釋的內容有很大的關系,如,對植物進行訓釋,它們的外形、特點,是訓釋的重點,所以“描述式”就在《釋草》、《釋木》篇中頻繁出現(xiàn)。
《爾雅・釋水》27個詞條,筆者都將它的訓釋方式進行了一下歸類,通過歸類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釋水篇最主要的訓釋方式是描述式,A為B式,A曰B式,也就是說釋水篇的訓釋主要是通過描寫和下定義進行的。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爾雅》的訓釋方式靈活多變,在一個詞條中可能同時使用多種訓釋方式,它為以后的詞書編纂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參考文獻:
[]]許慎.說文解字[M].中華書局,2010.
[2]郝懿行.爾雅義疏[M].北京:北京市中國書店,1982.
[3]段玉裁.說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4]竇秀艷.中國雅學史[M].齊魯書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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