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xiàn)代文學價值選擇的啟示
【內容提要】
中國現(xiàn)代新文學在各種價值沖突和選擇中,逐步生成了偏重歷史責任和倫理規(guī)范的價值追求,與偏重自由超越和生命意義的價值追求兩大基本文學價值系統(tǒng),它們都在促進文學自身價值重建中介入了現(xiàn)代社會思想文化的價值重建。作者認為,要確立以人為價值主體的文學觀,消除對立,整合融通,在新的邏輯起點上尋求文學價值內涵的普遍認同與價值結構的科學和諧,選擇并建立相對合理、較為穩(wěn)定、既有主導傾向又有開放性的文學價值系統(tǒng)。
在中國,自“五四”時期有“新文學”與“舊文學”的稱謂起,就在觀念上有了以“新”“舊”為價值標準對文學的劃分意識和評價尺度,也就有了相對于舊系統(tǒng)而言對新文學價值系統(tǒng)重建的要求①。如果說,當年胡適認為“歷史上的‘文學革命'全是文學工具的革命”②,提出的是對文學自身價值體系重建的話,那么,以“ 反對舊道德、提倡新道德,反對舊文學、提倡新文學”③為主要內容的“新文化運動”,就清楚地表明對新文學介入社會文化價值重建的吁求。當時的這兩個目標和任務,在客觀上觸及到新文學后來發(fā)展中一對重大關系,即如何處理文學自身的價值重建與文學介入社會價值體系重建的關系。這對于在整個20世紀中國文學發(fā)展中,都是關系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F(xiàn)代文學的經(jīng)驗無疑為我們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所謂文學自身價值體系重建,是指側重于對文學本質、屬性、功能,文學表現(xiàn)對象、語言、創(chuàng)作方法、接受等文學本身的價值理論問題和實踐中的價值問題的重新認識和體系建構,包括對文學各具體門類如詩歌、戲劇、小說、散文等特性和價值屬性的重新認識、界定、評價等。它包含價值觀念、價值創(chuàng)造、價值實現(xiàn)三個子系統(tǒng)。它是以文學的邏輯來建構的價值體系。所謂文學介入社會價值體系重建,是指文學以其不可替代的特質和方式融入社會精神價值系統(tǒng),對人的知識、信仰、倫理道德、心靈情感等發(fā)揮潛移默化的特殊作用和審美評價,文學因此與整個社會文化價值體系建立新的效應關系。這是由文學的社會人文性質所決定的。
中國現(xiàn)代文學的經(jīng)驗表明,在文學最終作用于人這個交叉點上,文學自身的價值選擇與文學如何介入社會相統(tǒng)一。在這一點上,魯迅做出了最好的思考與回答,也在后來遇到了最大的難題。魯迅認為中國舊文學是“瞞和騙”的“不好”的文學,而再三地呼吁文學應該“真誠地,深入地,大膽地看取人生并且寫出他的血和肉來 ”④,并從精神上喚起民族的覺醒,追尋理想的人性。他認為“不好”的舊文學可能引人“更深地陷入瞞和騙的大澤中”⑤,而“好”的新文學可以是“引導國民前途的燈火”⑥,這體現(xiàn)出他對新文學的價值選擇。魯迅從現(xiàn)實的教訓中意識到,改造國民精神比醫(yī)治肉體創(chuàng)傷更重要。據(jù)許壽裳留學日本回憶:“魯迅在弘文學院的時候,常常和我討論下列三個相關的大問題:一,怎樣才是最理想的人性?二,中國國民性中最缺的是什么?三,它的病根何在?”⑦魯迅在自己一系列的創(chuàng)作中,著力于“畫出國民的魂靈”,“為人生,而且要改良這人生”⑧,批判國民劣根性,去尋求“國民精神之發(fā)揚”⑨。直到去世前不久,他仍在思考中國的“人史”,并說:“我至今還在希望有人翻譯出斯密斯的《支那人氣質》來??戳诉@些,而自省,分析,明白那幾點說的對,變革,掙扎,自做工夫,卻不求別人的原諒和稱贊,來證明究竟怎樣的是中國人。”⑩魯迅主要是以小說和雜文來解剖中國人的“國民性”弱點的(《阿Q正傳》、《示眾》可謂小說方面的代表),但他并沒有把“病根”歸于“小民”,而是歸于“大小統(tǒng)治者”的“治績11;更贊嘆中國大多數(shù)老百姓是能夠“明黑白,辨是非”12的,那些“地層下”的民眾是“中國的脊梁”13。魯迅深刻地觸及對國民精神的價值、信仰、情感、倫理道德等問題,而這也正是文藝介入對社會價值體系的解構與重建的一個例證。但魯迅并沒有一味追求在作品中為人指出明確的“道路”,或者“預約‘黃金世界'”,而是以其形象性、情感性、藝術概括性等特質和屬性,讓價值選擇和情感傾向自然而然流露出來,達到改造國民精神的作用,實現(xiàn)自己的文學價值目標。這充分體現(xiàn)了“文學價值”之與一般價值的區(qū)別和文學介入社會價值體系重建的獨特意義。而魯迅后來與“革命文學”陣營內部,與自由主義文學在關于文學特性與當代價值方面的爭論或斗爭,包含了深刻的文學價值沖突和自己求真求實的選擇。
“為人生”、“畫民魂”、“舉火把”成了走在時代前列的眾多現(xiàn)代作家的自覺追求,也成為他們藝術創(chuàng)造的價值目標。不獨獨魯迅,從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到田漢、胡風、艾青等等,都在特定的歷史階段對自身在社會大系統(tǒng)中文化身份、價值作用做出了定位與選擇。即便是作品曾被劃入“另冊”的“資產(chǎn)階級”、“小資產(chǎn)階級”、“自由派”作家,其中如梁實秋、沈從文、張愛玲之類,盡管有藝術觀念、言說方式上的不同,但在大的方向上,依然著眼于文學要成為社會的寫照,表現(xiàn)對人生、對生命態(tài)度的嚴肅探索精神。這不能不說也是有意義的價值選擇。依現(xiàn)代文學的經(jīng)驗,我們大體上可以看出,在文學的價值選擇上,大致上呈現(xiàn)為以下三種形態(tài),或者說是三種基本的方向:其一,文學自身價值與社會價值的互滲互動。“互動”表明變化。它不同于以前強調文學的“社會功能”,而是從文學認識論的哲學基礎轉向價值論哲學基礎,也就是說,不僅僅探討文學對社會反映與被反映、作用與反作用的關系,而是從文學活動主客體的相互關系著眼,深入解釋文學實踐主體的需要、動機與文學客體屬性之間建立的價值關系,從而更深入地研究各種價值現(xiàn)象背后的深層原因,特別是作為文學活動主體的個體追求文學價值的動因。價值關系視角在這里就獲得克服或者片面強調文學的社會作用,或者片面追求所謂“純文學”的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在這個意義上,既是現(xiàn)代文學理論建設的需要,也是扭轉現(xiàn)代文學部分創(chuàng)作被動局面的需要。此價值選擇的哲學基礎并不動搖反映論基礎,而是進一步深化這種基礎,從而更有利于實事求是地解釋現(xiàn)代文學的價值現(xiàn)象。
其二,啟蒙與政治審美化的不同路徑。中國現(xiàn)代文學因是處于歷史大變動時期,無疑滲透著濃濃的政治文化因素。文學與政治的關系因之而凸現(xiàn)出來。從價值的選擇看,現(xiàn)代作家作品中選擇的是或將政治性內容審美化,或將審美性因素政治化兩種取向。前者以魯迅、茅盾、巴金為代表,將啟蒙政治予以審美化,如魯迅的《吶喊》、茅盾《子夜》、巴金《寒夜》,都從社會問題入手,從生活、感性、語言、現(xiàn)象賦予藝術生命;后者以創(chuàng)造社、前期“左翼”為代表,從審美浪漫主義轉化為革命浪漫蒂克,從文學革命轉為革命文學,走的是價值選擇政治化的道路,雖給現(xiàn)代文學造成一定負面影響,但也不失現(xiàn)代性文學道路的另一種探索。
其三,文學價值選擇是中國人在進入現(xiàn)代社會后的精神世界的感性顯現(xiàn)。創(chuàng)作與欣賞,作為作者和讀者的一種精神實踐,內在地包含了人的目的性與價值選擇。文學的價值實現(xiàn)過程也充滿非常復雜的現(xiàn)象,它既反映著文學價值實現(xiàn)的取向、程度,也體現(xiàn)著社會價值取向、精神追求的特征。每一次的文學價值觀念、價值創(chuàng)造和價值體系的重建,都發(fā)生在社會和文學的重要歷史轉型期,都與整個社會價值體系的變化密切相關,都是對文學主導發(fā)展方向的價值探討與引導。在新文學發(fā)展歷程中,其價值選擇和價值重建始終不曾停止。這個過程中,有時相對“統(tǒng)一”,有時“雜亂無章”,有時相對平靜,有時沖突激烈、流派林立。對于作家而言,有的是一以貫之(如魯迅),有的是與時漸進,有的是前后相左(如胡適)。但總起來看,中國新文學形成了兩大文學價值主導系統(tǒng),即以肩負歷史和民族責任、追求文學參與歷史過程因而突出文學對國民群體的精神重建的文學價值系統(tǒng),與以追求個體生命價值和個性自由因而追求文學超越意義的文學價值系統(tǒng)。
中國現(xiàn)代文學價值選擇現(xiàn)象,在不同時空中有不同的形態(tài)、內涵、要素和結構模式,從時間維度來看,存在前后矛盾甚至相悖的現(xiàn)象;從空間維度來看,出現(xiàn)過同一歷史階段激烈的價值沖突和對峙現(xiàn)象。兩大文學價值系統(tǒng)在不同時期或者沖突對峙,或者相互交織,特別是在不同時期的嬗變,構成了復雜的文學價值現(xiàn)象?,F(xiàn)代以來這種文學價值系統(tǒng)格局的生成,既有時代現(xiàn)實需要作為選擇依據(jù),同時又與傳統(tǒng)的文學價值體系一脈相承。
從現(xiàn)實選擇來說,一方面,現(xiàn)代文學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文學的價值取向主要被現(xiàn)實的社會歷史價值的追求所左右,文學不得不在參與歷史進程中體現(xiàn)自身價值意義,這是文學追求社會功能和歷史價值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文學自身的特性決定了它要獲得其獨立價值,必須也必然在重視文學特性的前提下,關心人的生命過程和生命意義,表達情感和撫慰心靈,這是追求生命意義和藝術特性的文學價值系統(tǒng)生成的主要原因。
從文學與傳統(tǒng)文化的關系說,特別是在“五四”時期,在文學價值選擇的表層,表現(xiàn)出強烈的反傳統(tǒng)姿態(tài),以西方文化和文學觀念為思想武器,但是在文學價值體系深層,則有著與傳統(tǒng)割不斷的聯(lián)系,中國文化精神在根本上決定對外來思想的選擇和實踐的向度。這就是說,中國現(xiàn)代形成并在后來延續(xù)嬗變的兩大文學價值系統(tǒng),有其必然性,而其造成的理論上的思維定勢至今還在發(fā)生影響。
進入新世紀,兩大文學價值系統(tǒng)在新的時空下得以延續(xù)、豐富和深化,特別是在張揚個體生命價值和文學獨立自由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體驗生命過程,追求心靈自由,強化情感表達,建構精神家園等,可以說是對曾被抑制的這一文學價值取向的歷史性補償。但是,這一文學的價值選擇取向,在達到一定發(fā)展程度后,在一部分作家那里,并沒有走向與另一價值取向的相互激蕩和推進,而是借助于當代世俗化社會思潮、后現(xiàn)代主義文化理論和非理性主義精神又走向了另一極端,由從缺失的 “補救”到極度地擴張,從合理的生命張揚到無限度的欲望釋放,無序與失范狀態(tài)日益突出。這在一些當下文學作品中表現(xiàn)為:在關于歷史與個人的關系中,進入相對主義、個人主義的歷史敘事,由對“宏大敘事”的顛覆導致對歷史客觀性與真實性的質疑;當人本意識成為文學價值追求的新的邏輯起點,文學回到了對人的生命過程的藝術解釋后,也出現(xiàn)了在人的問題上價值失范的現(xiàn)象,特別是關于人的理性與非理性關系,表面上的豐富感性實際是缺乏理性約束的欲望放縱;完全否定終極理想和價值預設,消遣游戲觀念與媚俗現(xiàn)象并存;回避社會現(xiàn)實問題與責任感淡化,被動地迎合讀者,從而出現(xiàn)價值的錯位和迷失。等等。從“現(xiàn)代”經(jīng)驗看當下“ 文情”,既有重蹈20世紀價值選擇中借助于社會條件偏向一隅、走向一端的覆轍的可能,也有在新時期文學繁榮基礎上進一步嬗變、轉型發(fā)展的基礎。其現(xiàn)象的多樣復雜,沖突的激烈,作家面臨的精神痛苦、迷惘和艱難選擇,都是前所未有的。如果樂觀地看,或許正處在突破和超越的前夜,有可能在對峙、交鋒、沖突中走向整合與融通。這將是又一次歷史性的嬗變和價值。
我們認為價值評價、價值標準、價值目標、價值取向等文學價值問題,需要借助于價值哲學,從價值論入手探討。現(xiàn)代文學所提供的經(jīng)驗,是對現(xiàn)代以來兩大文學價值系統(tǒng)在新的時空條件下的延續(xù)、豐富、深化以及進一步地對峙、沖突和極端化,而沖突的基本趨勢是追求個體生命價值和文學獨立自由傾向日益走向無序與失范。我們能否走出千年形成、百年延續(xù)的循環(huán)圓圈和對立封閉的價值結構模式,立足中國現(xiàn)實,融合東西文化,重新整合文學價值理論資源,在吸收古今中外文學經(jīng)驗的基礎上,應對電子信息時代的沖擊,以人為價值主體,建構和諧、開放而不再是二元對立的文學價值系統(tǒng),這是當前最重要的價值重建問題。我們認為其有益的啟示意義主要是:
第一,從文學與人的價值關系的本來意義上看價值融通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從宏觀說,文學發(fā)展是有規(guī)律的,這個規(guī)律就是文學以人為價值主體和軸心,向外,追求人與世界(社會、自然)的“效應”關系,包括形象而具體地感悟、認識、理解世界,引入介入具體的社會歷史進程并確立自己在其中的價值意義;向內,尋求精神的平衡和心靈的安頓,通過文學表達或激發(fā)自己的感情,滿足精神需要,體驗生命,健全人格,合理地生存。這兩種最本元的文學價值追求的延展和嬗變,是構成兩大文學價值主導傾向的根源。從價值重構的角度看,貫穿始終的一個重要問題是“立人”與“立國”的關系。在近代,梁啟超面對羹沸蜩螗的國事,呼吁用小說來改良群治,并啟蒙大眾。他說:“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說;欲新宗教,必新小說;欲新政治,必新小說;欲新風俗,必新小說;欲新學藝,必新小說;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說。”14梁啟超實際上摭取了“立人”與“立國”的價值觀,只不過是這種價值觀與思想文化變革聯(lián)系在一起。在文學價值選擇中,不僅如何“立人”與“立國”的雙向關系是一個重要問題,而且對“立人”本身如何理解與如何進行藝術表現(xiàn)也是重要的價值重建課題。立國必先立人,是魯迅為代表的那一代文學家的理想和信念,是他們從事文學活動的主要動機。但是,圍繞“立人”展開的文學價值取向上出現(xiàn)過許多分歧,引起將“立人”與“立國”聯(lián)系起來與游離或對立起來而產(chǎn)生的不同沖突。文學如何處理立人與立國、建設精神家園與介入歷史過程,始終是文學價值重建的重要問題。鑒于文學活動具有自由的精神創(chuàng)造活動等特性,文學價值體系的具體形態(tài)將會是復雜的,它不僅介入社會主流意識形態(tài)體系,也能對社會的情感系統(tǒng)、人的精神家園的建構發(fā)揮特殊作用,對社會的信仰體系、對人的誠信理念的建設發(fā)揮積極作用。從文學審美特性著眼,聯(lián)系中國近代以來人文精神中不斷強化入世層面而缺少超越層面的現(xiàn)象,文學以自身的特質介入社會價值體系,彌補主要靠政治上的共同目標和階級的共同意志來統(tǒng)一人們思想所帶來的不足,開辟和建構人們賴以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園的空間;確立以人為價值主體的文學觀,消除二元對立的思維方式,整合融通兩大文學價值系統(tǒng),尋求價值內涵的普遍認同與價值結構的科學和諧。
第二,真、善、美是價值的基本范疇,同時也是文化的基本范疇,是人類追求的最高目標。文學是有鮮明的思想性的藝術,是包涵較為鮮明的真、善、美的內容的,是對人的知、情、意都可發(fā)揮作用的藝術形式。因此,文學價值的選擇,不能回避真、善、美及其相互關系。中國傳統(tǒng)文學價值觀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對真、善、美本身及其在文化價值系統(tǒng)中的結構、位置的理解存在偏差。“濃于倫理而淡于宗教”的文化特性,使文學中的倫理道德的價值即善的目的性被格外突出,而遮蔽了真與美;而當它被推向極端之后,又會轉向對所謂“純美”的追求。現(xiàn)代文學史上有成就的作家,大多注重人生與人心之真,將“善”向人性深處推進,又使佳境與筆墨達臻完美。“五四”時期,冰心、王統(tǒng)照、許地山、葉圣陶都寫有“真 ”、“善”、“美”兼具的問題小說。魯迅、許欽文、蹇先艾、魯彥等寓居京城,但魂系鄉(xiāng)土,以愛美與求善排遣現(xiàn)實中人性的苦悶。林語堂的小說將人文主義與基督教精神相綰結,突出基督教人性“善”的一面,肯定人的真實價值。他說:“短篇小說之主旨在于描寫人性,一針見血,或加深讀者對人生之了解,或喚起人類之惻隱心,愛,同情心,而予讀者以愉快之感。”15沈從文在戰(zhàn)亂年代目睹了城市人文明的退化與人格的萎縮,把價值選擇定位于人的美好和和諧的鄉(xiāng)村世界。以《邊城》為代表的一批作品,正是實踐了他的文學價值追求:“我們得承認,一個好的文學作品,照例會使人得在真美感覺以外,還有一種引人‘向善'的力量。我說的‘向善',這個詞的意思,并不屬于社會道德一方面‘做好人'的理想,我指的是這個:讀者從作品中接觸了另外一種人生,從這種人生景象中有所啟示,對‘人生'或‘生命'能作更深一層的理解。”16孫犁在抗日背景下寫的《荷花淀》,戰(zhàn)爭與人性善這兩者并不沖突,正是戰(zhàn)爭中人性善的存在才顯現(xiàn)了戰(zhàn)爭的殘酷性與毀滅性,從而揭示了戰(zhàn)爭的真諦。今天,在一部分作品存在著以假亂真、以丑為美、以惡為善的現(xiàn)象時,重新認識真、善、美之間的關系,仍然是重建文學價值系統(tǒng)的重要課題。從價值選擇去看,最大的自由是合規(guī)律性、合完善性的藝術實踐,是真、善、美的合目的性的統(tǒng)一,最終目的是使人獲得更多的自由。
第三,認識對文學“需要”進行價值論分析的必要性。人對文學的需要是構成價值關系的重要方面,需要的復雜導致價值取向的復雜,研究“ 需要”是揭示文學價值迷失與混亂的重要切入點。當前文學的復雜現(xiàn)象,歸根結底是因為人們對文學的多種多樣的“需要”而產(chǎn)生的,從一般道理來說,什么作品最大限度地滿足了讀者的需要,什么作品就會被接受,就有發(fā)行量,就顯出它的更大的價值。但正是這種“常識”,掩蓋了一個實質問題,就是,“需要”本身是有層次與合理與否的區(qū)別的,是有價值取向的。文學滿足人的需要,當然是多方面的、各種各樣的,但是,它有一個總的取向,就是在整體上有利于人更好地生活和全面地發(fā)展,有利于人類共同的進步。實際上,“需要并非天然合理,主體需要有健康的、有益的需要與不健康的、有害的需要之分。滿足健康的需要,是有價值的;滿足不健康的需要,只能產(chǎn)生負價值。”17堅持主體需要的客觀社會性是唯物主義價值觀的關鍵所在。對主體需要最大的誤解,莫過于把主體需要混同于主體欲求。人的需要本身并不取決于人的意識,也不取決于人的生理和心理感受,而取決于人的社會本性,取決于個人在生產(chǎn)關系體系中的地位,取決于人的客觀生活條件。不能把主體需要同其在意識中的反映(欲望、幻想、情欲、興趣、動機、目的)混同起來。文學有滿足人的精神需求、理想、愿望的功能,也有陶冶情操、凈化不合理的欲望的義務。文學價值重建如果不能在“需要”層面作出理性分析,而一味地把滿足人的無限的欲望當作“滿足精神需要”,只能加深價值混亂而無益于價值系統(tǒng)建設。對需要也有一個評價問題即衡量需要的價值高低的問題。主體需要什么樣的文學,是以主觀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的,但這種需要的出現(xiàn)并不是純粹主觀愿望,而是社會發(fā)展促進和激發(fā)了個體的新的需要,或者說是受社會客觀條件所制約,從根本上說是由歷史決定的。而把主體的需要看作純粹個人隨心所欲的主觀愿望,則必然導致脫離歷史環(huán)境進行文學價值評價,引起歷史尺度與價值尺度的矛盾沖突。從主體歸屬說,“需要”有個體、階級、群體、民族、人類等不同層次。每個從事文學活動的人都是一個主體,每個主體都有一套價值坐標體系,從這個意義上說,主體的需要就是價值評價的內在尺度。當然,主體歸屬意識具有復雜性,個人、民族、階級、人類等不同層面會存在主體意識相互交織現(xiàn)象;同時,主體歸屬意識并不一定直接決定文學價值蘊涵。在一定程度上,文學的價值屬性是否具有普遍性、人類相通性,與主體歸屬意識有關系,但這不應同時導致另外一個簡單的結論,認為越是超越時空具體性的文學作品就越有價值,或者離開個體、民族、階級的主體歸屬而只從“人類”主體意識出發(fā)的文學創(chuàng)作才具有人類性和永恒價值屬性。不加區(qū)別地談論“主體”,把具體的主
體(或個人的、或階級的、或群體的、或民族的)需要說成普遍的(抽象的)人的需要,是常常引起價值判斷和價值評價分歧的重要原因。
第四,文學價值系統(tǒng)的建構過程,并不是要尋求一個絕對“完滿”的“唯一正確”的模式,而是一個不斷地對價值導向的選擇過程;一個國家在一個特定時代,尤其是在價值多樣化的時代,需要建構較為科學的相對穩(wěn)定的主導文學價值觀念系統(tǒng)。文學價值選擇應以人的全面發(fā)展與社會進步為價值中樞,一方面文學要適應社會的要求,另一方面文學要保持自己的獨立特性。以聞一多的心路歷程為例,從《死水》、《紅燭》到《詩言志辨》到《最后一次講演》,可謂從詩人學者到“民主斗士”,既是作為個體,又同社會潮流與文學主潮合拍的人生進取和文學進取,作為包涵文學價值和精神世界豐富的作家,他最終用鮮血完成的旅程比作品更動人、更顯示其獨立的價值。文學不能被動地順應潮流,而應主動地介入生活,在保持獨立特性的前提下重建價值體系,構成文學與歷史、與人的新的價值關系,在宏觀上形成合理的文學價值結構系統(tǒng)。
第五,文學價值重建和嬗變受社會對文學整體“供求關系”的制約。每一次社會變革,都刺激了新的文學需求,也引起文學價值體系的劇烈變動。如果把文學從創(chuàng)作到出版到閱讀看成一個精神生產(chǎn)和消費的過程,那么這其中就有“供求關系”問題。中國現(xiàn)代文學,有供不應求的時期,也有供大于求的時期,有復雜的供求矛盾。而造成這種現(xiàn)象的原因,既有文學自身的,也有社會變革方面的。所謂社會變革方面的原因,一是社會變革直接刺激某種文學的需求,使之呈現(xiàn)出“需要優(yōu)勢”,如 “五四”時期對徹底反封建的“吶喊”文學和張揚個性解放的“人的文學”的特別需求,抗戰(zhàn)時期對救亡的戰(zhàn)時需求。以艾青的詩集為例,他最早自費印的《大堰河》只印了500本,托書店代賣,一周賣了不過幾本;而抗日烽火中出版的《北方》、《向太陽》、《火把》等則成了“熱門貨”,不少年青作者作為“信物”購贈給戀人或攜帶奔赴抗戰(zhàn)前線,也成了戰(zhàn)時詩朗誦主打作品之一18。另一方面是社會變革對社會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審美情趣等方面的影響對文學需求的間接刺激和影響。文學供求關系的變化是社會精神動向變化的反映,其背后則有社會的經(jīng)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及其意識形態(tài)方面的復雜原因,社會變革對文學需求的刺激,或者說對文學需要優(yōu)勢的形成的影響,直接影響文學價值取向。當今文學在“供求關系”方面積累了許多問題,需要從文學價值的主客體關系入手探討,特別是對“需要”的深入研究。
第六,社會重大變革既給文學的發(fā)展提供機遇,又提出難題,特別是文學價值重建的難題。20世紀中國文學確實是在一直追求價值的歷史性的變革和整體的調整,但同時,這種選擇、重構和調整的深廣度又是有限的,路徑也是曲折的,傳統(tǒng)觀念在某些方面的反復顯而易見。而造成這種狀況的重要原因,是本世紀中國社會歷史的演變,既給文學提供機遇,又不斷給文學提出難題,同時又掩蓋和暫時“淡化”了某些文學難題,一遇機遇,似乎難題不難,機遇一過,難題如故。文學在不同歷史條件下的起伏沉落,文學價值的過度地被褒被貶,以及許多相互沖突、矛盾和前后悖逆的現(xiàn)象,都有社會歷史的動因,但它們并不一定都是合理的和必然的,這些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正與機遇與難題的交織相關。我們不能指望社會提供一個“完善”的靜態(tài)的條件,然后去重建文學價值體系。進入21世紀的中國文學發(fā)展面臨更為復雜的環(huán)境,如何把握歷史提供的機遇以克服價值重建難題,進行有效的價值創(chuàng)新,是需認真對待的現(xiàn)實課題。
注釋:
①從對新文學發(fā)軔期先驅者理論如梁啟超《論小說與群治之關系》、胡適《文學改良芻議》、陳獨秀《文學革命論》的重新解讀中會發(fā)現(xiàn),“重建”的直接動因和出發(fā)點,源于他們作為先進知識分子從“新民”、“新國”、“ 立人”、“立國”、重建價值體系的歷史高度意識到“新”文學的迫切需要,特別是在對文學屬性、功能的重新理解的基礎上,對中國古代文學整體與社會發(fā)展、與人構成的不和諧的價值關系的重新認識。他們在各自的理論中,不約而同地達成了基本的共識:第一,中國古典文學對中國社會及其國民普遍存在
的病狀負有責任,并形成因果關系,文學是“因”,弱國子民的現(xiàn)狀是“果”,因此文學必須革命。第二,文學對于社會發(fā)展和國民精神的引導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國社會的變革,特別是文化精神體系的由“舊”到“新”,有賴于文學參與其中。
②見耿云志《胡適年譜》,第39頁,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6年版。
③見《毛澤東選集》(合訂一卷本),第660頁,人民出版社1967年橫排本。
④⑤⑥⑧魯迅《論睜了眼看》,《魯迅雜文選集》(上冊),第85頁,外文出版社1976年版。
⑦許壽裳:《亡友魯迅印象記》,第19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53年版。
⑨魯迅:《摩羅詩力說》,1908年第2期《河南》月刊。
⑩魯迅:《“立此存照”(三)》,《魯迅全集》,第6卷,第626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
11魯迅:《沙》,《魯迅全集》,第4卷,第549頁。12魯迅:《“題未定”草(九)》,《魯迅全集》,第6卷,第435頁。
13魯迅:《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魯迅全集》,第6卷,第118頁。
14飲冰:《論小說與群治的關系》,《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資料(第一卷)》,第50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15梅圣泉:《林語堂名著全集(第六卷)》,第115頁,東北師范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16沈從文:《短篇小說》,《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資料(第四卷)》,第102頁。
17王玉棵:《當代中國價值哲學》,第19頁,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8楊匡漢、楊匡滿:《艾青傳論》,上海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