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法律論文資料庫
任何一個國家都不能缺少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要想成為一個合格的法治國家,就必須加強立法,制定更加科學、公平、規(guī)范的法律。下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本科法律論文資料庫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本科法律論文資料庫篇1
淺析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及法律援助
【摘要】弱勢群體的出現(xiàn)是社會歷史發(fā)展的產物,是一定的社會經濟政治等經濟基礎所決定的,同時它又反作用于經濟基礎,所以我國綜合國力經濟政治的發(fā)展與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有很大聯(lián)系,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對弱勢群體的權益實行法律援助,用合法得體的手段援助弱勢群體,從而推動國家經濟基礎的大發(fā)展。
【關鍵詞】弱勢群體;權益保護;法律援助
弱勢群體由于經濟條件差,在社會上處于弱勢地位,各個方面競爭能力差,他們維護自己的權利方面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這需要國家給予援助。不論是老人,婦女、孩子等在身體方面不能自足的群體,還是事業(yè)處于低谷,由于經濟危機等原因失業(yè),破產的群體,都有維護自己權益的權利。當今社會用于維護弱勢群體權益的途徑和方法實在是不計其數(shù),可在這些途徑方法中,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是最根本、最有效的方式。我國是個法治國家,每個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法律對于每個公民來說是公平的,不論職位大小,在法律面前真正做到了“天子犯法和庶民同罪”,所以法律援助是最有力的手段。
一、弱勢群體產生的原因
(一)我國的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是弱勢群體產生的重要因素
我國實行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經濟制度并且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這種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影響下貧富差距不斷拉大,富有的人更富有,貧困的則越來越貧困,這就導致了越來越多弱勢群體的出現(xiàn),從而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huán)。
(二)性別歧視是弱勢群體產生的另一個重要因素
太多的產業(yè)公司對婦女的歧視,太多的產業(yè)工廠只招男工人,因為女性和男性相比勞動體力不如男性,抗壓能力不如男性,除此之外女性還會因為懷孕生寶寶而休假,這樣的情況下男性員工給公司帶來的效益遠遠高于女性,雖然現(xiàn)在社會提倡男女平等,但這只是相對而言。這就導致了多數(shù)的老弱病殘婦女組成了龐大的弱勢群體。
二、對弱勢群體進行權益保護的意義
(一)促進我國的經濟實力、政治水平、國際地位的提升
對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有益于我國經濟水平,政治地位以及綜合國力的提高。我國是民主專制的社會主義國家,公民是國家的主人,我國經濟政治綜合國力的提高離不開每個公民的努力,弱勢群體是我國公民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的存在制約了我國經濟政治綜合國力的快速發(fā)展,因此對弱勢群體權利的保護有利于推動國家的大發(fā)展和大繁榮。我國要想在世界經濟中處于前列,不得不正視弱勢群體權益保護這個問題,倘若任其發(fā)展只會對我國的經濟政治綜合國力形成強大的約束力量。
(二)對弱勢群體權益保護體現(xiàn)了我國政府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有利于提高我國政府的執(zhí)行力,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始終堅持為人民服務,履行自己的責任和使命,時時刻刻對人民負責,人民給了政府權利,政府應當切實行使好這個權利,不辜負人民的囑托,所以政府應當幫助弱勢群體,他們也是公民中的重要一員,對于在經濟實力,競爭力等方面處于劣勢的他們,政府應當適時的援助處于劣勢的他們,行使好政府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保障人民民主和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職能。同時對于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也能從中監(jiān)督政府的執(zhí)行力,檢測政府有沒有真正行使好人民賦予它的權利,從而使得我們的政府成為陽光的政府,自覺接受人民監(jiān)督的政府。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也可以樹立政府的權威。
(三)對弱勢群體進行法律援助可以促進我國法律制度的完善
上文中我們也提到了法律是最根本、最有力的援助弱勢群體的手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公平、公正對于援助弱勢群體具有重要的作用。弱勢群體的經濟實力薄弱,權利意識淡薄,競爭力低下,這就導致弱勢群體在法律訴訟時經常失敗,處于被動挨打的地位,他們官司打不贏,工資追不回,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這也可以看出我國的法律制度不夠完善,弱勢群體的法律意識淡薄,法律也有義務援助弱勢群體,對他們進行不一樣的保護。對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可以促進法律制度的完善,援助弱勢群體必須要求法律制度足夠的完善完備,只有這樣才能最大力度的支持幫助弱勢群體,讓他們免受社會各種力量的威脅,真正發(fā)揮出法律的正義力量。
三、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護的途徑
(一)純凈我國黨、政府、人大代表的隊伍
中國共產黨是我國社會主義事業(yè)的領導核心,要堅持科學、民主、依法執(zhí)政;政府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以嚴格規(guī)范行政執(zhí)法行為,下放權力,自覺接受人民的監(jiān)督;人大代表要始終堅持為人民服務,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的聯(lián)系,時刻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純凈隊伍,真正的代表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弱勢群體提供必要的援助,幫助他們獲得更好的經濟生活。
(二)法律知識普及,弱勢群體要真正懂法、守法、用法
弱勢群體的權益受到威脅主要是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不懂法,不會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這就要求法律知識普及民眾,下層群眾了解法律,可以正確利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四、結語
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人們的收入也在與日劇增,但是這樣也不可以忽視社會上的一些弱勢群體,他們是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不能同步進行下的產物,他們是光明社會中的陰影,是不容忽視的。雖然,國家對弱勢群體實行了一系列的保護措施,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弱勢群體的利益仍不能受到完全的保護。關于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主要需要以下幾方面:一是弱勢群體本身了解各種各樣的法律知識,懂得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二是國家各個部門完善法律措施,落實具體的法律措施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傊S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需要全社會的配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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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法律論文資料庫篇2
淺析網購消費者維權的方法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新發(fā)展
在網絡技術越來越發(fā)達的今天,消費者足不出戶便能夠接收到大量的信息,動動手指便有商品送上家門。網絡購物的迅猛發(fā)展有賴于發(fā)達的科學技術為其提供了技術基礎,各大網絡平臺為運營商提供便利平臺的同時也讓消費者隨之受益,例如消費者的消費空間不斷擴大,消費時間卻越來越短,采買效率顯著提升。消費者的網購點擊頻率越高,意味著運營商接收的單子也越多,與此同時各大網絡平臺也收獲了高額的交易費。但網購的弊端也逐漸浮出水面,由于網上消費市場中的主體無法直接接觸彼此,只能通過網絡溝通,加上商品魚目混雜,消費者只能通過圖片的描述和買家的評價判斷商品質量和性能,買到的商品往往差強人意。"遠程網購"的非現(xiàn)場型使買方和賣方之間隔著一層勘不破的紗,正是這層紗使得消費者相比較于賣方來講處于弱勢地位。為了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2013年10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并于2014年3月15日起實施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里關于網購中保護消費者的條款包括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和第四十四條。其中第二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采用網購、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除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交付的報紙期刊、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shù)字化商品外等經過消費者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外,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任何理由只需支付運費即可。法條的規(guī)定無疑給了消費者最有效的定心丸。法條亦對經營者的義務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例如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提供網上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其經營地址、聯(lián)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shù)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信息。該條款內容保護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避免了消費者因找不到賣方而無法維權的情形發(fā)生。在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的規(guī)定上使消費者在維權的時候有據(jù)可查,減少了消費者因為不了解維權途徑而放棄維權的情形發(fā)生。安全保障權利亦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法律武器,賣方必須保證自己的商品質量合格,否則要承擔"什么"責任。
網上購物離不開提供平臺的網站服務者,消費者很難確定經營主體的真實身份,但網絡交易平臺的提供者能夠直接與銷售者和服務者進行聯(lián)系。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了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接受服務或者購買商品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在向經營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時,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如果不能提供服務者或者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的聯(lián)系方式的,要承擔賠償責任。當然網絡交易平臺的提供者在賠償之后可以向賣方進行追償。第二款中規(guī)定了若是網絡交易平臺的提供者是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和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對于消費者來說,由于無法真實的接觸到賣家,本身就會缺乏安全感,一旦賣家提供的俱是虛假信息,消費者根本沒有能力找到現(xiàn)實中真正的銷售者和服務者。但網絡交易平臺的提供者則不一樣,其有義務調查銷售者、服務者的真實信息。該條款具體規(guī)定了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的責任,使得消費者維權的途徑拓寬了,更加有利于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網購的缺陷與維權
網購的非現(xiàn)場型導致消費者只能通過銷售者拍攝的商品圖片、文字說明和以往參與過購物的消費者評價來判斷商品的質量、性能等。圖片和文字是可以美化的,好評內容也有可能造假或含有水分。網購是一種便利且成本低的消費方式,稍不注意就會陷入到賣方設置的陷阱中,消費者需要更高的警惕性。
經調查發(fā)現(xiàn),大部分的消費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的態(tài)度是憤怒的,但真正付諸行動來維權的卻是寥寥無幾。而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來自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因為所購商品價值較小;二是所受損失較小;三是維權意識薄弱,覺得耽誤時間或者根本不知如何去維權。這些都間接助長了銷售者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惡劣行為,促使他們更加百無禁忌的去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當然也有部分消費者試圖去維權,但是起到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根本對賣方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維權的途徑有很多,比如申請售后服務,找客服投訴,撥打三一五熱線等等。但真正獲得賠償?shù)南M者仍少數(shù)。
三、法律的不足與完善
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做出了一些規(guī)定但仍然存在不足,需要我們進一步完善。雖然規(guī)定了銷售者和服務者有義務做出安全保障提醒,但無法從本質上對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起到震懾作用。例如:過期變質的食品、不合格)電器等,法條規(guī)定銷售者必須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從網上購物會讓銷售者輕易獲知消費者的真實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加之近期出臺的解釋要求實名制郵遞快遞,這些都有可能泄露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進而直接造成財產損失。雖然規(guī)定了網絡交易平臺的責任,但對于一般消費者來說針對網絡交易平臺的追責也只是找到售后去協(xié)調,很多原則性的問題仍無法解決。申請售后服務亦需要賣方與買方之間的協(xié)商,只有雙方達成了合意,糾紛才得以順利解決。
由于網絡的復雜性,消費者往往很難準確找到侵權主體;其次網絡購物很少有發(fā)票憑證,即使有也很難保存。距離遙遠,舉證困難,維權成本高,都使消費者難以堅持并真正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網購發(fā)展的同時也出現(xiàn)了很多新的問題,我們應該加快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立法進程,從法律上給予網購安全保障,彌補經濟發(fā)展帶來的秩序漏洞。對于消費者來說,我們可以多留心網絡交易平臺和銷售者的信用度,查看其交易量和評價,多方面的了解商品再進行購買;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將商品的質量性能和售后服務等基本情況都了解清楚;盡量購買時采取貨到付款,在收貨時先檢查貨物再簽收。
在規(guī)范網購市場上筆者有幾條建議:
(一)加快關于電子商務方面的立法,從法律上規(guī)范網購市場,加大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破壞電子商務市場的行為的打擊力度。做到違法必究。明確商務網站的建立和市場準入資格,確立退貨、換貨、退款等法定程序。
(二)建立全國范圍的商家信譽網,對于網站信用等級劃分確立更加嚴格、公正、公開的制度。建立商家真實身份認證制度,確認民事關系的主體,使網購雙方交易更加透明公正。
(三)建立消費者投訴網站,消費者認證身份后方可對其評價,保證評價是建立在消費者的真實意愿基礎之上,防止出現(xiàn)賣方通過不正當途徑獲取好評誤導消費者的現(xiàn)象發(fā)生。
四、結語
網購受歡迎的同時亦存在著侵權的隱患,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維權之路困難重重。本文對消費者的維權現(xiàn)狀進行了淺析,筆者認為應該在法律上嚴格規(guī)范網購市場和追責原則,對于消費者應加強維權意識的培養(yǎng),將維權進行到底不僅是對消費者的保護更是對整個網購市場秩序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