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經濟周期與經濟法的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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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經濟周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一種固有的現(xiàn)象,其波動是經濟發(fā)展不平衡的產物。宏觀調控法是經濟法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試以改革開放以來,為了應對歷次經濟周期,中國實施的主要的宏觀調控法規(guī)與政策為切入點,粗淺分析經濟法的靈活性在經濟周期中的體現(xiàn)。
論文關鍵詞 中國經濟周期 宏觀調控 靈活性
經濟周期實質上反映的是一國的經濟體系在經濟運行過程中反復出現(xiàn)的對其均衡狀態(tài)偏離與調整的過程。世界經濟發(fā)展史表明,經濟發(fā)展方式一直都是不斷變化的;經濟在沿著其總體發(fā)展趨勢運行和發(fā)展的過程中,往往伴隨著經濟活動的上下波動,表現(xiàn)出周期性的特點。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經濟有時發(fā)展地很繁榮,有時又會出現(xiàn)低迷現(xiàn)象,經濟在其總體發(fā)展趨勢中,呈現(xiàn)出周期性波動的特征。
一、經濟周期的簡要解釋
1825年,英國發(fā)生了世界上第一次生產過剩危機,此后經濟學家們開始注重對經濟周期這一問題的研究,他們給經濟周期下了此定義:“經濟活動水平的一種波動,它形成一種規(guī)律性模式,即先是經濟活動的擴展,隨后是收縮,接著是進一步擴張。這類周期隨著產量的長期趨勢進程而出現(xiàn)。”從經濟學家們的描述中,可以這樣簡單地理解經濟周期:經濟活動繁榮與蕭條的交替出現(xiàn)并不斷重復的現(xiàn)象就是經濟周期。
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周期運行階段與歷次宏觀調控措施回顧
關于中國經濟周期的階段劃分存在著爭議。一般根據(jù)經濟增長率的“谷—谷”劃分法,可以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周期運行的階段劃分為:1978-1981年、1982-1986年、1987-1990年、1991-1999年、2000-2009年、2010-至今。
(一)1978-1981年間的經濟波動與宏觀調控措施
1978年,我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宏觀經濟運行的問題主要表現(xiàn)為:經濟運行速度猛增、財政赤字較為嚴重、外貿赤字出現(xiàn)及外匯儲備接近于零,此即第一輪經濟過熱。
針對以上問題,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調控措施:搞好整體平衡;正確處理積累和消費之間的關系;抽緊銀根,大力減少貨幣投放和各項貸款;加強物價管理,嚴格控制物價上漲。
?。ǘ?982-1986年間的經濟波動與宏觀調控措施
經過1982-1984年經濟體制改革的探索,我國的經濟建設進入了快速發(fā)展階段。投資和經濟的快速增長使得能源、交通、通信和各種原材料的供應出現(xiàn)短缺和價格的快速上漲。因而,1982-1986年宏觀調控面對的形勢是宏觀經濟出現(xiàn)了過熱現(xiàn)象。針對這一時期的經濟情況,政府采取了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guī)模的措施:控制基本建設投資規(guī)模、控制銀行借貸規(guī)模、控制自籌投資、加強對新開工項目的管理等;同時,政府還采取了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物價、對信貸進行全面檢查等措施。這一時期,中國人民銀行開始行使央行職能。
?。ㄈ?987-1990年間的經濟波動和宏觀調控措施
1987年為上個經濟周期的恢復期。1988年我國實行的價格改革引起了建國以來最大的一場搶購熱潮。伴隨搶購風潮的是銀行存款擠兌風潮,從1988年9月到1991年年底,我國進行了為時三年的“治理整頓、深化改革”,對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的調控主要集中在1988年和1989年,采取的宏觀調控措施主要是:加強調控物價;加強控制信貸規(guī)模,提高銀行存款利率,實施緊縮的貨幣政策;縮小固定資產投資規(guī)模,調整投資結構。
?。ㄋ模?991-1999年間的經濟波動和宏觀調控措施
1991年中國經濟增長走出低谷后,我國經濟開始迅速啟動起來,步入高速增長時期。從1993年開始,我國經濟開始出現(xiàn)經濟過熱現(xiàn)象,金融秩序混亂。
從1992年下半年開始,政府注意到信貸和投資過快擴張這一問題,采取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1992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出《關于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和信貸規(guī)模進行宏觀調控的通知》,提出了有關調控措施。1993年6月,國務院提出了適度緊縮的貨幣政策。央行于1993年5月、7月分兩次提高存貸款基準利率;1993年12月,通過金融體制改革,確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作為獨立執(zhí)行貨幣政策的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體系,實行商業(yè)銀行與政策性銀行分離的金融組織體系。自1994年開始,財政出現(xiàn)赤字后向銀行透支不再被允許;1995年1月、7月兩次提高存貸款基準利率;1995年、1996年繼續(xù)實行雙緊的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
這次調控的最大特點是政府綜合運用各項調控措施有步驟、分階段地逐步推進,特別是通過充分運用利率政策調控經濟取得了很好的調控效果。財政方面結合分稅制改革,進一步強化了增值稅、消費稅的調控作用,通過發(fā)行國債來引導社會資金的流向。這一時期是政府配合運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手段調控宏觀經濟運行機制的形成階段。
從1998年開始,受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加之國內供求關系逐漸向買方市場轉變,通貨緊縮與有效需求不足成為我國經濟的主要問題。對此,宏觀調控措施由適度從緊、穩(wěn)中求進轉向擴大內需、穩(wěn)健的貨幣政策。
?。ㄎ澹?000-2009年間的經濟波動和宏觀調控措施
2001年開始,我國經濟周期進入上升階段。到2003年,隨著世界經濟尤其是美國經濟的全面復蘇,我國經濟走出了通貨緊縮。但在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出現(xiàn)了局部過熱的跡象和一些不健康、不穩(wěn)定的因素。為了保持經濟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和較快增長,國家加強了宏觀調控的決策和安排。此次宏觀調控的一個突出特點是貨幣政策特別是公開市場操作在調控過程中發(fā)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4年,固定資產投資依然呈現(xiàn)出過快增長的特點,一部分行業(yè)出現(xiàn)了投資過剩,經濟出現(xiàn)局部過熱,通貨膨脹日漸加大。針對出現(xiàn)的新問題,政府于2004年年底將宏觀調控措施由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wěn)健的貨幣政策向雙穩(wěn)健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轉變,以此避免投資和資產價格的過度攀升。
2006年,全球各類資產大幅度上漲,導致國內資產價格也隨之上漲,流動性過剩成為我國經濟的首要問題。此外,旺盛的消費需求也為新一輪通貨膨脹埋下隱患。另外,由于持續(xù)擴大的貿易順差和強勁的出口勢頭,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進一步得到鞏固和加強。2007年和2008年我國經濟再次受到通貨膨脹的困擾,因此,反通脹成為這一時期我國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同時,2007年在美國爆發(fā)的次貸危機于次年蔓延至全球范圍,形成了全球性金融危機。在世界經濟面臨衰退的情況下,我國外部需求顯著收縮,國內失業(yè)比例增加,加上全球通脹壓力開始緩解,通縮風險同步增加,我國經濟面臨著剛剛“降溫”又急需“升溫”的境況。為了應對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和可能面臨的經濟下行趨勢與通貨緊縮,2008年11月,我國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確定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貨幣政策由“從緊”到“適度寬松”,顯示出在多種的調控目標面前,宏觀經濟調控手段的變化更具有靈活性。
到2009年,我國各項經濟數(shù)據(jù)全面下降,經濟增長和世界經濟一起下降,并且降至了近十年來的一個相對低點。但在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下,2009年下半年我國經濟開始有所起色。而2010年,隨著世界經濟的復蘇,中國經濟在其帶動下也開始了新一輪的增長。
三、宏觀調控法的靈活性分析
“法律必須是穩(wěn)定的,但不可一成不變。”美國20世紀最負盛名的法學家之一羅斯科·龐德的這則名言揭示出了這樣一個真理:法律應當并且必須具有穩(wěn)定性,但其穩(wěn)定性是一種相對穩(wěn)定性,而不是絕對的,法律不能固步自封,墨守成規(guī),而是應該根據(jù)社會政治、經濟、人們的價值取向等的變化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化,唯有這樣,法律才是有價值的法,才是“活”法,才是“良法”。筆者將此界定為法律的動態(tài)性,即法律的靈活性。經濟法的靈活性在一國每輪經濟周期發(fā)生之后表現(xiàn)得尤為明顯,作為經濟法法律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宏觀調控法,則更能充分體現(xiàn)經濟法的這一靈活性。
?。ㄒ唬┖暧^調控法的靈活性界定
如前所述,宏觀調控法的靈活性即:宏觀調控法作為經濟法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必須隨著社會經濟形勢和市場的變化要做出相應的調整,以此來實現(xiàn)國家對社會經濟的干預的職能。
(二)宏觀調控法的靈活性在經濟周期中體現(xiàn)的特征
1.變動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歷次經濟周期階段發(fā)生的背景既有“市場失靈”問題,亦有市場雖處于正常狀態(tài),但市場經濟形勢卻發(fā)生了變化。
就前一種情況而言,在我國市場經濟出現(xiàn)缺陷時,國家當然要伸出“國家之手”,調整相關的宏觀調控法規(guī)和政策,對市場經濟進行干預,使市場恢復正常和健康狀態(tài),此時,宏觀調控法便相應地呈現(xiàn)出了變動的特征。
另外,“市場失靈”的表現(xiàn)形式是多樣的,國家針對每次經濟周期產生的背景“對癥下藥”,采取相應的“對策”對其進行干預,使市場恢復正常,這也體現(xiàn)出了宏觀調控法的變動性的特征。
此外,即使市場處于正常狀態(tài),但這一時期的市場仍然處于運動變化發(fā)展之中。此時,國家不需也不應時時刻刻對某種具體經濟關系進行干預,國家的宏觀調控法應該以市場經濟的需要為前提,若市場經濟形勢發(fā)生了改變,則國家的宏觀調控法也應隨之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化。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宏觀調控法又呈現(xiàn)出變動的特點。
2.擴張性和回復性
一方面,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之法,是國家運用公權對私權的一種干預。政府權力如果不受制約,極易走向專制,從而就成為了破壞市場的“利維坦”。因此,作為經濟法法律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宏觀調控法律,其必然也具有潛在的擴張性的特征,這種擴張性會給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不利影響。另一方面,在市場出現(xiàn)“失靈”現(xiàn)象,經濟出現(xiàn)波動時,需要國家公權的擴張,對那些在市場經濟形勢正常時不應干預的經濟關系進行干預,此時宏觀調控法律應對經濟周期的“擴張”是為彌補市場缺陷而“擴張”,是為了使經濟波動趨向平穩(wěn)和正?;?br/> 對于所述第一方面的宏觀調控法律的“擴張”一定要加以控制,使其回復到“原貌”。這時,宏觀調控法就呈現(xiàn)出了回復性的特征。而對于上述第二方面的宏觀調控法律的“擴張”,其實也并不是沒有限制,也需要對其加強控制,這是因為國家干預也同樣存在著“政府失靈”的風險。如果對國家干預不加以控制,任由政府無限制地對市場經濟進行干預,就會導致出現(xiàn)新的市場缺陷,使市場再度失靈”。所以,對第二方面的宏觀調控法律的“擴張”也同樣需要控制,使其回復到干預前的“原狀”,因而從這個層面講,宏觀調控法呈現(xiàn)出了回復性的特點。
3.相對穩(wěn)定性
雖然每一經濟周期運行階段所呈現(xiàn)的特點和暴露的問題不盡相同,與此相對應的所采取的宏觀調控措施也不相同,但并不能就此否定宏觀調控法的穩(wěn)定性。宏觀調控法在具有動態(tài)性特點的同時,也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的特征。站在長遠的角度來看,宏觀調控法具有動態(tài)性,但從細微處具體來看,正是一個個具體的相對穩(wěn)定的宏觀調控法律才促使宏觀調控法持續(xù)、穩(wěn)定地發(fā)展。
四、總結
經濟的周期性波動是宏觀經濟運行的重要特征,是經濟規(guī)律運行的正?,F(xiàn)象。為了應對這種周期性的經濟波動,減少經濟周期波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每產生一輪經濟周期,政府就實施相應的宏觀調控法規(guī)和政策。在這一過程中,宏觀調控法起到了彌補市場缺陷、保障經濟體制改革順利進行、保障我國社會經濟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的重要作用。同時,伴隨著歷次經濟周期的發(fā)生,我國宏觀調控法也不斷進步和完善,體現(xiàn)出了其不同于民商法、行政法等傳統(tǒng)法律的靈活性。宏觀調控法是經濟法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宏觀調控法在應對經濟周期中所體現(xiàn)出的靈活性也從一個方面體現(xiàn)出了經濟法的靈活性。
論文關鍵詞 中國經濟周期 宏觀調控 靈活性
經濟周期實質上反映的是一國的經濟體系在經濟運行過程中反復出現(xiàn)的對其均衡狀態(tài)偏離與調整的過程。世界經濟發(fā)展史表明,經濟發(fā)展方式一直都是不斷變化的;經濟在沿著其總體發(fā)展趨勢運行和發(fā)展的過程中,往往伴隨著經濟活動的上下波動,表現(xiàn)出周期性的特點。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經濟有時發(fā)展地很繁榮,有時又會出現(xiàn)低迷現(xiàn)象,經濟在其總體發(fā)展趨勢中,呈現(xiàn)出周期性波動的特征。
一、經濟周期的簡要解釋
1825年,英國發(fā)生了世界上第一次生產過剩危機,此后經濟學家們開始注重對經濟周期這一問題的研究,他們給經濟周期下了此定義:“經濟活動水平的一種波動,它形成一種規(guī)律性模式,即先是經濟活動的擴展,隨后是收縮,接著是進一步擴張。這類周期隨著產量的長期趨勢進程而出現(xiàn)。”從經濟學家們的描述中,可以這樣簡單地理解經濟周期:經濟活動繁榮與蕭條的交替出現(xiàn)并不斷重復的現(xiàn)象就是經濟周期。
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周期運行階段與歷次宏觀調控措施回顧
關于中國經濟周期的階段劃分存在著爭議。一般根據(jù)經濟增長率的“谷—谷”劃分法,可以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周期運行的階段劃分為:1978-1981年、1982-1986年、1987-1990年、1991-1999年、2000-2009年、2010-至今。
(一)1978-1981年間的經濟波動與宏觀調控措施
1978年,我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宏觀經濟運行的問題主要表現(xiàn)為:經濟運行速度猛增、財政赤字較為嚴重、外貿赤字出現(xiàn)及外匯儲備接近于零,此即第一輪經濟過熱。
針對以上問題,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調控措施:搞好整體平衡;正確處理積累和消費之間的關系;抽緊銀根,大力減少貨幣投放和各項貸款;加強物價管理,嚴格控制物價上漲。
?。ǘ?982-1986年間的經濟波動與宏觀調控措施
經過1982-1984年經濟體制改革的探索,我國的經濟建設進入了快速發(fā)展階段。投資和經濟的快速增長使得能源、交通、通信和各種原材料的供應出現(xiàn)短缺和價格的快速上漲。因而,1982-1986年宏觀調控面對的形勢是宏觀經濟出現(xiàn)了過熱現(xiàn)象。針對這一時期的經濟情況,政府采取了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guī)模的措施:控制基本建設投資規(guī)模、控制銀行借貸規(guī)模、控制自籌投資、加強對新開工項目的管理等;同時,政府還采取了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物價、對信貸進行全面檢查等措施。這一時期,中國人民銀行開始行使央行職能。
?。ㄈ?987-1990年間的經濟波動和宏觀調控措施
1987年為上個經濟周期的恢復期。1988年我國實行的價格改革引起了建國以來最大的一場搶購熱潮。伴隨搶購風潮的是銀行存款擠兌風潮,從1988年9月到1991年年底,我國進行了為時三年的“治理整頓、深化改革”,對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的調控主要集中在1988年和1989年,采取的宏觀調控措施主要是:加強調控物價;加強控制信貸規(guī)模,提高銀行存款利率,實施緊縮的貨幣政策;縮小固定資產投資規(guī)模,調整投資結構。
?。ㄋ模?991-1999年間的經濟波動和宏觀調控措施
1991年中國經濟增長走出低谷后,我國經濟開始迅速啟動起來,步入高速增長時期。從1993年開始,我國經濟開始出現(xiàn)經濟過熱現(xiàn)象,金融秩序混亂。
從1992年下半年開始,政府注意到信貸和投資過快擴張這一問題,采取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1992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出《關于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和信貸規(guī)模進行宏觀調控的通知》,提出了有關調控措施。1993年6月,國務院提出了適度緊縮的貨幣政策。央行于1993年5月、7月分兩次提高存貸款基準利率;1993年12月,通過金融體制改革,確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作為獨立執(zhí)行貨幣政策的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體系,實行商業(yè)銀行與政策性銀行分離的金融組織體系。自1994年開始,財政出現(xiàn)赤字后向銀行透支不再被允許;1995年1月、7月兩次提高存貸款基準利率;1995年、1996年繼續(xù)實行雙緊的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
這次調控的最大特點是政府綜合運用各項調控措施有步驟、分階段地逐步推進,特別是通過充分運用利率政策調控經濟取得了很好的調控效果。財政方面結合分稅制改革,進一步強化了增值稅、消費稅的調控作用,通過發(fā)行國債來引導社會資金的流向。這一時期是政府配合運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手段調控宏觀經濟運行機制的形成階段。
從1998年開始,受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加之國內供求關系逐漸向買方市場轉變,通貨緊縮與有效需求不足成為我國經濟的主要問題。對此,宏觀調控措施由適度從緊、穩(wěn)中求進轉向擴大內需、穩(wěn)健的貨幣政策。
?。ㄎ澹?000-2009年間的經濟波動和宏觀調控措施
2001年開始,我國經濟周期進入上升階段。到2003年,隨著世界經濟尤其是美國經濟的全面復蘇,我國經濟走出了通貨緊縮。但在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出現(xiàn)了局部過熱的跡象和一些不健康、不穩(wěn)定的因素。為了保持經濟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和較快增長,國家加強了宏觀調控的決策和安排。此次宏觀調控的一個突出特點是貨幣政策特別是公開市場操作在調控過程中發(fā)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4年,固定資產投資依然呈現(xiàn)出過快增長的特點,一部分行業(yè)出現(xiàn)了投資過剩,經濟出現(xiàn)局部過熱,通貨膨脹日漸加大。針對出現(xiàn)的新問題,政府于2004年年底將宏觀調控措施由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wěn)健的貨幣政策向雙穩(wěn)健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轉變,以此避免投資和資產價格的過度攀升。
2006年,全球各類資產大幅度上漲,導致國內資產價格也隨之上漲,流動性過剩成為我國經濟的首要問題。此外,旺盛的消費需求也為新一輪通貨膨脹埋下隱患。另外,由于持續(xù)擴大的貿易順差和強勁的出口勢頭,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進一步得到鞏固和加強。2007年和2008年我國經濟再次受到通貨膨脹的困擾,因此,反通脹成為這一時期我國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同時,2007年在美國爆發(fā)的次貸危機于次年蔓延至全球范圍,形成了全球性金融危機。在世界經濟面臨衰退的情況下,我國外部需求顯著收縮,國內失業(yè)比例增加,加上全球通脹壓力開始緩解,通縮風險同步增加,我國經濟面臨著剛剛“降溫”又急需“升溫”的境況。為了應對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和可能面臨的經濟下行趨勢與通貨緊縮,2008年11月,我國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確定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貨幣政策由“從緊”到“適度寬松”,顯示出在多種的調控目標面前,宏觀經濟調控手段的變化更具有靈活性。
到2009年,我國各項經濟數(shù)據(jù)全面下降,經濟增長和世界經濟一起下降,并且降至了近十年來的一個相對低點。但在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下,2009年下半年我國經濟開始有所起色。而2010年,隨著世界經濟的復蘇,中國經濟在其帶動下也開始了新一輪的增長。
三、宏觀調控法的靈活性分析
“法律必須是穩(wěn)定的,但不可一成不變。”美國20世紀最負盛名的法學家之一羅斯科·龐德的這則名言揭示出了這樣一個真理:法律應當并且必須具有穩(wěn)定性,但其穩(wěn)定性是一種相對穩(wěn)定性,而不是絕對的,法律不能固步自封,墨守成規(guī),而是應該根據(jù)社會政治、經濟、人們的價值取向等的變化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化,唯有這樣,法律才是有價值的法,才是“活”法,才是“良法”。筆者將此界定為法律的動態(tài)性,即法律的靈活性。經濟法的靈活性在一國每輪經濟周期發(fā)生之后表現(xiàn)得尤為明顯,作為經濟法法律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宏觀調控法,則更能充分體現(xiàn)經濟法的這一靈活性。
?。ㄒ唬┖暧^調控法的靈活性界定
如前所述,宏觀調控法的靈活性即:宏觀調控法作為經濟法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必須隨著社會經濟形勢和市場的變化要做出相應的調整,以此來實現(xiàn)國家對社會經濟的干預的職能。
(二)宏觀調控法的靈活性在經濟周期中體現(xiàn)的特征
1.變動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歷次經濟周期階段發(fā)生的背景既有“市場失靈”問題,亦有市場雖處于正常狀態(tài),但市場經濟形勢卻發(fā)生了變化。
就前一種情況而言,在我國市場經濟出現(xiàn)缺陷時,國家當然要伸出“國家之手”,調整相關的宏觀調控法規(guī)和政策,對市場經濟進行干預,使市場恢復正常和健康狀態(tài),此時,宏觀調控法便相應地呈現(xiàn)出了變動的特征。
另外,“市場失靈”的表現(xiàn)形式是多樣的,國家針對每次經濟周期產生的背景“對癥下藥”,采取相應的“對策”對其進行干預,使市場恢復正常,這也體現(xiàn)出了宏觀調控法的變動性的特征。
此外,即使市場處于正常狀態(tài),但這一時期的市場仍然處于運動變化發(fā)展之中。此時,國家不需也不應時時刻刻對某種具體經濟關系進行干預,國家的宏觀調控法應該以市場經濟的需要為前提,若市場經濟形勢發(fā)生了改變,則國家的宏觀調控法也應隨之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化。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宏觀調控法又呈現(xiàn)出變動的特點。
2.擴張性和回復性
一方面,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之法,是國家運用公權對私權的一種干預。政府權力如果不受制約,極易走向專制,從而就成為了破壞市場的“利維坦”。因此,作為經濟法法律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宏觀調控法律,其必然也具有潛在的擴張性的特征,這種擴張性會給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不利影響。另一方面,在市場出現(xiàn)“失靈”現(xiàn)象,經濟出現(xiàn)波動時,需要國家公權的擴張,對那些在市場經濟形勢正常時不應干預的經濟關系進行干預,此時宏觀調控法律應對經濟周期的“擴張”是為彌補市場缺陷而“擴張”,是為了使經濟波動趨向平穩(wěn)和正?;?br/> 對于所述第一方面的宏觀調控法律的“擴張”一定要加以控制,使其回復到“原貌”。這時,宏觀調控法就呈現(xiàn)出了回復性的特征。而對于上述第二方面的宏觀調控法律的“擴張”,其實也并不是沒有限制,也需要對其加強控制,這是因為國家干預也同樣存在著“政府失靈”的風險。如果對國家干預不加以控制,任由政府無限制地對市場經濟進行干預,就會導致出現(xiàn)新的市場缺陷,使市場再度失靈”。所以,對第二方面的宏觀調控法律的“擴張”也同樣需要控制,使其回復到干預前的“原狀”,因而從這個層面講,宏觀調控法呈現(xiàn)出了回復性的特點。
3.相對穩(wěn)定性
雖然每一經濟周期運行階段所呈現(xiàn)的特點和暴露的問題不盡相同,與此相對應的所采取的宏觀調控措施也不相同,但并不能就此否定宏觀調控法的穩(wěn)定性。宏觀調控法在具有動態(tài)性特點的同時,也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的特征。站在長遠的角度來看,宏觀調控法具有動態(tài)性,但從細微處具體來看,正是一個個具體的相對穩(wěn)定的宏觀調控法律才促使宏觀調控法持續(xù)、穩(wěn)定地發(fā)展。
四、總結
經濟的周期性波動是宏觀經濟運行的重要特征,是經濟規(guī)律運行的正?,F(xiàn)象。為了應對這種周期性的經濟波動,減少經濟周期波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每產生一輪經濟周期,政府就實施相應的宏觀調控法規(guī)和政策。在這一過程中,宏觀調控法起到了彌補市場缺陷、保障經濟體制改革順利進行、保障我國社會經濟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的重要作用。同時,伴隨著歷次經濟周期的發(fā)生,我國宏觀調控法也不斷進步和完善,體現(xiàn)出了其不同于民商法、行政法等傳統(tǒng)法律的靈活性。宏觀調控法是經濟法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宏觀調控法在應對經濟周期中所體現(xiàn)出的靈活性也從一個方面體現(xiàn)出了經濟法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