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社會保障制度概論論文
社會保障制度是一個國家安定發(fā)展的必要保障,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有著重要的意義。 下面是學習啦小編帶來的關于社會保障制度論文的內容,歡迎閱讀參考!
社會保障制度論文篇1:《淺析我國社會保障制度》
摘要:文章通過闡述社會保障機制的起源和發(fā)展,以及在國家發(fā)展中起到的作用,同時也概迷了我國社會保障的發(fā)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通過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措施,進而推動社會保障在市場經濟發(fā)展中所起的調節(jié)作用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中所起的安全作用,推動和加快市場經濟的發(fā)展,為構建和諧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社會主義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 現狀 問題 措施
一、我國桂會保障制度的現狀
當前,我國的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我國社會也從農業(yè)社會開始向工業(yè)社會邁進,經濟結構進行戰(zhàn)略性調整,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成分并存的格局。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社會保障制度,已不能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發(fā)展的客觀需要,成為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制約因素。1978年以來,為適應經濟改革的需要,社會保障立法的步伐不斷加快。1994年開始,國務院組織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醫(yī)療保險試點。1998年11月召開的全國城鎮(zhèn)職工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會議上,提出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建立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的機制,建立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以及醫(y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切實保障了職工基本醫(yī)療。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要建立健全與經濟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還是應該堅持補救型模式。所謂補救型,簡而言之是國家的作用不是萬能的而是有限的,不是大包大攬而是提供底線的,不是主導的而是引導的,不是普救式的而是補救式的。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需要一個漸進過程,根據當前的實際情況,要堅持低水平、廣覆蓋、多層次的基本方針。國家對社會保障措施也逐步由全部包攬向“國家、單位、個人”三方負擔轉變,由“企業(yè)自保”向“社會互濟”轉變,由“福利包攬”向“基本保障”轉變,由“現收現付”向“部分積累”轉變,由“政策調整”向“法律規(guī)范”發(fā)展。
二、建立具有我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要面對的矛盾及存在的問題
1.“人多錢少”的現象。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生產力發(fā)展水平較低,在世界屬于低收入國家。為了最大可能的緩解錢少與人多的矛盾,一是要想辦法節(jié)流,如盡可能減少管理費用開支;二是要在開源上做好文章,資金來源多渠道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標之一。為此,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必須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社會保障模式由國家型向保險型轉變,二是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模式由現收現付制向國家積累制轉變,三是由被動地實施社會救濟向積極地推進再就業(yè)工程轉變。
2.用工與養(yǎng)老的矛盾。我國勞動部于1998年制定了《基本養(yǎng)老保險覆蓋計劃》。該計劃規(guī)定了三年后所有的勞動者將不分身份區(qū)別,在統一制度下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但是,現在還有一些臨時用工企業(yè)總是想方設法逃避為雇員繳納養(yǎng)老金。特別是在《勞動法》實施監(jiān)管不力的地區(qū),對打工者”只榨青春不養(yǎng)老”的現象并不鮮見。養(yǎng)老保險制度幾乎形同虛設。為了改變這一現狀,我們必須從明確養(yǎng)老屬性、強制企事業(yè)單位和雇主繳納與喚醒勞動者自我保障意識三方面著手。
3.“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法規(guī),很多是經濟體制改革中出現問題時的應急產物,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例如經濟體制改革涉及國企改革,面臨破產、職工安置等現實問題使資產重組、企業(yè)改制、破產兼并舉步艱難時,才開始考慮到是失業(yè)保險立法的時機;抗洪救災時遇到救災無秩序問題時,才感到缺少救災立法等等,立法行動總是落后在經濟發(fā)展的后面,處于一種被動狀態(tài)。由于社會保障立法滯后。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對社會保障爭議案件的處理,也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tài)。這就要求應當把社會保障立法作為建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抓緊制定社會保障的基本法律。目前,通過立法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fā)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huán)境已成為當務之急。社會保障的核心法律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因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盡快制定頒布社會保障制度中處于核心地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法》,同時,由國務院盡快制定和頒布與該法相配套的一系列條例,以保證社會保險工作有法可依。
4.社會保障實施機制的薄弱。社會保障的實施機制包括行政執(zhí)法、爭議解決的仲裁活動及法律監(jiān)督程序等。實施機制較弱的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法律中缺乏法律責任和制裁措施的規(guī)定。建議在人民法院設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庭。專門從事審理勞動和社會保障案件,使當事人在其社會保障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獲得有力的司法保護。人民法院對社會保障領域里犯罪案件,應當依法及時審理;對拒不繳納法定的社會保險費、拒不履行支付保險金義務、不正當使用保險基金、貪污、挪用、侵占保險基金的行為人,應當依法分別追究其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三、健全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措施
社會保障制度是現代國家的一項基本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經成為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之一。社會保障工作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保證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穩(wěn)定發(fā)展的大局。針對我國目前社會保障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
第一,從立法角度看,社會保障基本法的制度應提到全國人大立法的議事日程上來。目前,通過立法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fā)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huán)境已成為當務之急。當然由于我國目前城鄉(xiāng)存在著二元結構,基本法的制定應該較粗、較簡,然后國務院依據城鄉(xiāng)有別原則制定和頒布與該法相配套的一系列條例,從而可以由粗到細,由簡到繁,逐步實現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科學化、合理化,以保證社會保障工作有法可依。同時,社會保障制度的立法內容應當與其他法律部門的立法內容相銜接,以保證社會保障法律規(guī)范的有效實施。為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制裁挪用、擠占社會保險基金的違法行為,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關于制裁挪用、擠占社會保險基金的違法犯罪行為補充規(guī)定。
第二,健全社會保障的司法機制。完善的法律制度必然要包涵著健全的司法機制,因為健全的司法機制是解決糾紛的法律武器,為法律制度的健康運行提供最終保障。當然社會保障法律制度也不例外,需要健全的司法機制。建議在人民法院設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庭,專門從事審理勞動和社會保障案件,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傷害時獲得有力的司法保護,在條件成熟后,可借鑒國外普遍實行的專門法院審判方式,建立我國專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法院,在審判中充分體現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的特殊性,現在,有些地方在人民法院已設立了社會保障法庭,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yè)采取強制的司法措施,追繳社會保險費。充分運用司法機制在保證社會保障法律實施方面具有的強制性和震懾作用。
第三,國家應重視社會保障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工作,無論從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司法還是其貫徹執(zhí)行和廣大公民的遵守,都離不開社會保障專業(yè)人才的辛勤工作,因此,我國必須加強這方面人才的培養(yǎng)工作??墒悄壳?,社會保障法學專業(yè)以及涉外社會保障法學專業(yè)的研究人員奇缺,學科建設落后。應引起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重視。通過多渠道加強這一領域的研究和學科建設,為完善社會保障的法律制度建設提供理論依據已是當務之急。另外,加強對現有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及政策的宣傳也很重要,這一點在廣大農村地區(qū)顯得尤其突出,許多農村的農民想參加社會保障,但由于不知道相關法律與政策或對當前的政策持懷疑態(tài)度而望而卻步。因此,加強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宣傳也迫在眉睫。所以一定要加快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的步伐。
社會保障制度論文篇2:《試談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對我國經濟的影響》
摘要:近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fā)展,社會的保障制度也日益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是一個國家安定發(fā)展的必要保障,本文主要論述了新時期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對促進我國經濟的促進作用。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經濟;發(fā)展
社會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國家為主體,依據一定的法律和規(guī)定,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會保障基金為依托,對公民在暫時或者永久性失去勞動能力以及由于各種原因生活發(fā)生困難時給予物質幫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社會保障制度是通過集體投保、個人投保、國家資助、強制儲蓄的辦法籌集資金,國家對生活水平達不到最低標準者實行救助,對暫時或永久失去勞動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進全體社會成員的物質和文化福利,保持社會安定,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
一、社會保障制內容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通過立法而制定的社會保險、救助、補貼等一系列制度的總稱?,F代國家最重要的社會經濟制度之一。作用在于保障全社會成員基本生存與生活需要,特別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傷殘、失業(yè)、生育、死亡、遭遇災害、面臨生活困難時的特殊需要。由國家通過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實現。由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yōu)撫和安置等各項不同性質、作用和形式的社會保障制度構成整個社會保障體系?,F代國家必須制定社會保障法律規(guī)范,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貫徹實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險制度。指由國家依法建立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傷殘、生育和失業(yè)時,能夠從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制度。
(2)社會福利制度。廣義上與社會保障同義,狹義上指由國家或社會在法律和政策范圍內向全體公民普遍地提供資金幫助和優(yōu)化服務的社會性制度。
(3)社會救濟制度。指國家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對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經濟、社會原因而無法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會成員給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4)社會優(yōu)撫制度。指國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為,對有特殊貢獻的軍人及其眷屬實行的具有褒揚和有待賑恤性質的社會保障制度。
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對我國經濟的作用
1.為市場經濟的良性發(fā)展提供保障
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又是強者經濟,優(yōu)勝劣汰、傾向效率是市場經濟的特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者的就業(yè)與經濟無保障的風險將呈增大趨勢,競爭中的分配導致個人收人懸殊,出現兩極分化的現象也越來越明顯。物價的波動、市場的不穩(wěn)及市場“失靈”的負效應會給勞動者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響,這一切,都會直接輻射于市場經濟運行的社會大環(huán)境。因而,可以運用獨立于企業(yè)之外,既不受企業(yè)效益影響,又能切實為競爭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會保障制度這一“安全網”、“減震器”、“保護傘”把弱者保護起來,以緩和社會矛盾,防止社會動蕩,給企業(yè)一個寬松的競爭環(huán)境,給變幻莫測的市場一個寧靜的港灣。
2.擴大內需、促進消費
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有助于擴大內需、促進消費,是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內需由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構成,而投資需求最終通過消費需求發(fā)揮作用。資料顯示,我國的消費率僅為60.3%,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消費水平。但針對目前中國的情況,不少人基于對年老、患病、失業(yè)、住房、子女教育等預期支出的考慮,消費者個人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儲蓄。其中不少人儲蓄的增加往往是在家庭的衣、食、住、行等基本消費需求尚未完全滿足的情況下實現的,其實這是一種非常消極的“強制儲蓄”,非常不利于經濟的增長。其實刺激消費需求是擴大內需最為重要和最為現實的手段,所以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完善能夠免除預期支出增大的后顧之憂,從而具有最大的刺激消費需求擴大的效應。只有大家肯消費了,才能刺激生產的順利進行,經濟才能在正常的氛圍下得到發(fā)展。
3.有利于市場經濟宏觀調控
社會保障制度是市場經濟運行中宏觀調控機制的重要內容。政府宏觀調控是減少和避免市場機制缺陷的必要措施,社會保障正是國家宏觀調控機制的重要內容。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是兼顧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實現效率與公平的有機結合。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政策的核心內容,正是國家宏觀調控體系和法律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保障制度中的社會保險是市場經濟運行中勞動力再生產的重要保障機制;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是調整經濟發(fā)展與社會公平矛盾的必要的協調機制;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與支付又是國民收入分配的調節(jié)機制,使國家能對國民收入分配進行再調節(jié),盡量縮小貧富差距,緩和矛盾,確保市場穩(wěn)定;社會保障基金的投向是國家用以調節(jié)國民經濟產業(yè)結構的重要手段。社會保障的這種再分配功能雖然不能直接改變國民財富的總量,但能直接改變國民經濟運行中的結構比例和流量,社會保障成為減少市場經濟波動的內在的“減震器”。
三、小結
目前我國正在沿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軌跡穩(wěn)定的發(fā)展,那么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就需要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尤其是在改革開放三十年后,經濟結構已變?yōu)殚_放型、全球型。世界新科技革命迅猛發(fā)展,經濟全球化趨勢增強,國際競爭意識增強的前提下,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的發(fā)展和完善更要建立在對現行的市場經濟基礎上,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促進我國經濟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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