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知識:事業(yè)單位考試基礎知識考點——公司的分類
經(jīng)濟知識:事業(yè)單位考試基礎知識考點——公司的分類
《公司法》中的一個重要考點:公司的分類。這個知識點不僅僅在事業(yè)單位考試中喜歡考,在銀行和農信社考試中都是一個很基礎的一個考點,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公共基礎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一、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生活當中我們一提到公司,大家肯定首先想到的就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卻有很多人卻不知道到底有哪些區(qū)別,首先兩個公司都是屬于以營利為目的,并且會給股東分紅的營利法人,所以都擁有法人資格,在民法中我們是把法人當作一個獨立的人來看待,是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組織,所以我們這里的有限兩個字是指股東的責任有限,而公司本身的責任是無限的,自己在外面欠的錢就需要自己承擔還到破產為止,例如公司在外面欠了100萬,而公司只有50萬,那么公司就需要把所有的錢用來還債,破產后還有50萬的債務沒有還清,那么股東需要還50萬嗎?是不需要的,因為股東都是有限責任,那么股東的有限責任怎么去理解,因為股份公司和責任公司最大的區(qū)別還是出資方式的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以出資的方式占股權,例如成立100萬的公司,張三出資50萬,李四20萬,王五30萬,那么股東就是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承擔。股份有限公司就不是以出資的方式,而是 把公司的資產分為等額的股份,你買多少股就是占多少股的股東,所以股東就以其所持的股份為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用全部的資產承擔。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上市,但是兩種公司形式在滿足條件下是可以互相轉換的。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
這是以公司的組織系統(tǒng)為標準劃分,母公司是指通過掌握其他公司股份從而實際上控制其營業(yè)活動的公司;子公司是指受母公司控制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所以子公司雖然是受母公司控制,但是它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公司,在自己的債務上他自己承擔,母公司是不用替它還的,只是以自己的出資額為限,一般母公司也是占比很大的大股東。
三、總公司和分公司
總公司是指首先設立或者同時設立,管轄公司全部組織的總機構;分公司是受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只是總公司的分支而已,自己并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說白了一旦分公司欠錢,總公司就需要替它兜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