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騎電動車過馬路被撞屬于誰的責任?
法律知識:騎電動車過馬路被撞屬于誰的責任?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過程當中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還是比較頻繁的, 只是相比于一些造成人員嚴重傷亡的大型交通事故大部分的交通事故都只是類似于車輛刮擦的程度, 但是不管什么樣的交通事故,都需要進行責任認定,那么騎電動車過馬路被撞誰的責任?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騎電動車過馬路被撞屬于誰的責任
騎電動車被撞誰承擔責任需要看誰的過錯較大,如果損失不嚴重,沒有人受傷,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就選擇報警處理。
1、根據雙方過錯劃分責任
2、對方沒有強險的話也可要求對方在強險范圍內承擔,你們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劃分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fā)生事故的;
3、倒車、溜后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fā)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huán)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huán)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fā)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fā)生碰刮的;
11、沖紅燈發(fā)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fā)生事故的;
16、單方發(fā)生交通事故。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