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文章:有些崇高比墮落還要壞
七十年代發(fā)生了這樣一回事:河里發(fā)大水,沖走了一根國家的電線桿。有位知青下水去追,電線桿沒撈上來,人卻淹死了。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
這件事在知青中間引起了一點小小的困惑:我們的一條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頭?結果是困惑的人慘遭批判,不瞞你說,我本人就是困惑者之一,所以對這件事記憶猶新。
照我看來,我們吃了很多年的飯才長到這么大,價值肯定比一根木頭高;拿我們?nèi)Q木頭是不值的。但人家告訴我說:國家財產(chǎn)是大義之所在,見到它被水沖走,連想都不要想,就要下水去撈。不要說是木頭,就是根稻草,也得跳下水。他們還說,我這種值不值的論調(diào)是種落后言論——幸好還沒有說我反動。
實際上,我在年輕時是個標準的愣頭青,水性也好。見到大水沖走了木頭,第一個跳下水的準是我,假如水勢太大,我也可能被淹死,成為烈士,因為我畢竟還不是鴨子。
這就是說,我并不缺少崇高的氣質,我只是不會唱那些高調(diào)。
時隔二十多年,我也讀了一些書,從書本知識和親身經(jīng)歷之中,我得到了這樣一種結論:自打孔孟到如今,我們這個社會里只有兩種人。
一種編寫生活的腳本,另一種去演出這些腳本。前一種人是古代的圣賢,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后一種包括古代的老百姓和近代的知青。所謂上智下愚、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就是這個意思吧。
事實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虛偽,這種東西比墮落還要壞。
人有權拒絕一種虛偽的崇高,正如他有權拒絕下水去撈一根稻草。假如這是對的,就對營造或提倡社會倫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顧浪漫煽情,要留有余地;換言之,不能夠只講崇高,不講道理。
舉例來說,孟子發(fā)明了一種倫理學,說親親敬長是人的良知良能,孝敬父母、忠君愛國是人間的大義。所以,臣民向君父奉獻一切,就是崇高之所在。
孟子的文章寫得很煽情,讓我自愧不如,他老人家要是肯去做詩,就是中國的拜倫;只可惜不講道理。臣民奉獻了一切之后,靠什么活著?
再比方說,在七十年代,人們說,大公無私就是崇高之所在。為公前進一步死,強過了為私后退半步生。這是不講道理的:我們都死了,誰來干活呢?
在煽情的倫理流行之時,人所共知的虛偽無所不在;因為照那些高調(diào)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餓死——高調(diào)加虛偽才能構成一種可行的生活方式。
從歷史上我們知道,宋明理學是一種高調(diào)。理學越興盛,人也越虛偽。從親身經(jīng)歷中我們知道,七十年代的調(diào)門最高。知青為了上大學、回城,什么事都干出來了。
有種虛偽是不該受譴責的,因為這是為了能活著。 現(xiàn)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還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我總覺得有煽情氣質的人唱高調(diào)是浪費自己的才能:應該試試去寫詩——照我看,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都有詩人的氣質——把營造社會倫理的工作讓給那些善講道理的人,于公于私,這都不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