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之戰(zhàn)時間是什么
甘之戰(zhàn)是啟討伐不服他最高領袖地位的有扈氏的戰(zhàn)爭。戰(zhàn)爭進行得很激烈,最終夏后氏獲得勝利,啟得以建立中國第一個王朝夏朝。下面學習啦小編告訴大家甘之戰(zhàn)時間是什么,供大家閱讀!
甘之戰(zhàn)時間是什么
相傳帝禹時期(約公元前21世紀),帝禹部落聯(lián)盟進攻有扈氏(今陜西戶縣一帶)的作戰(zhàn)。
禹在完成治水及戰(zhàn)敗三苗(參見舜攻三苗之戰(zhàn))后,實力更強,威勢益增。曾在涂山(今安徽蚌埠西懷遠縣)召集中原各族系部落首領聚會,以確立其最高領導地位。有不從者,如曹、魏、屈、騖等族,俱被禹以武力征服。此際,禹的權力已超出部落聯(lián)盟領袖具有的公共權力范圍。
在會稽之山召集部落首領集會時,防風氏后至,竟被禹殺。與禹同為姒姓的有扈氏,是位于禹所在地陽城(今河南登封告城)西方的強大部族,對禹的權力膨脹,頗為不滿。
禹遂召集所屬部落進攻有扈氏。經多次交戰(zhàn),終未能將其徹底征服。
甘之戰(zhàn)戰(zhàn)爭背景
在堯舜時代甚至更早,華夏部落聯(lián)盟的領袖已常常數(shù)代連續(xù)產生于同一氏族甚至同一家族,這是傳說中黃帝、少昊、顓頊、堯、舜等均有百余歲的根本原因。但這種繼承法與后來的“夏傳子、家天下”有本質的區(qū)別,即領袖之子并沒有“法定”的繼承權,繼任者的產生要經過議事會的討論和認可,盡管在任領袖之子常會被優(yōu)先提名,但起決定作用的還是被提名者的資歷與才能,這是因為當時的生存斗爭還很艱難,要求領袖人物 有非凡的斗爭經驗與組織才能。但是,隨著社會財富的積累、社會分化的加劇以及王權的產生,大大小小金字塔頂端的領袖職位同受到贊美的財富一道成為追逐的對象,開始有了權力之爭。如在堯舜之際,傳說禹之父鯀極力反對以“天下讓舜”,自己“欲得三公。怒甚猛獸,欲以為亂”,因而被誅殺于羽山 ;又如禹伐三苗,也與“三苗之君”曾參與過這種權力之爭有關。
舜以后,王權進一步強化,傳說禹涂山會盟時“執(zhí)玉帛者萬國” ,“朝諸侯之君會稽之上,防風之君后至,而禹斬之”。此涂山就是河南嵩縣的三涂山,亦即會稽山,正在夏人活動中心地區(qū)附近??梢娊涻?、禹兩代經營,夏后氏已形成一支強大的勢力,為夏王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礎。隨著王權的產生,氏族制度的機關已部分被改造,部分被拋棄,唯繼任領袖的人選要經議事會認可的形式尚存。而從舜到禹正處于社會大發(fā)展的時代,各種人才輩出,首先被舉為禹繼任者的是當時曾掌五刑、負責獄訟的皋陶。皋陶先禹而死,部落聯(lián)合體議事會又推舉了益,即伯益。他是顓頊和少典氏的后裔,又名大費,與皋陶有一定的血緣親屬關系,曾協(xié)助禹平水土,有功而受到舜的器重,被任命為掌管山澤、調馴鳥獸的“虞” ,古文獻曾有“益主虞、山澤辟”之說,有學者認為他的功績在首創(chuàng)畜牧業(yè) 。所以按照傳統(tǒng)習俗,啟作為領袖之子在議事會討論繼任者人選時,雖被優(yōu)先提名,但他的功績與威名無法與益相敵,伯益很自然的成為議事會認可的法定繼承人。
然而,在益和啟的時代,傳統(tǒng)習俗已被新的價值觀念取代。禹死后,啟立即發(fā)動了對法定繼承人的攻擊,奪取了領袖的職位。關于這場斗爭的經過,有記載說:“益代禹立,拘啟禁之,啟反起殺益,以承禹祀” ;或說“古者禹死,將傳天下于益,啟之人因相與攻益而立啟” ;還有說“禹授益,而以啟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于益,其實令啟自取之” ??傊?,斗爭很激烈,而幾經波折,“叛亂”的啟曾遭益的有力反擊,一度處于劣勢,甚至被拘禁,終于因有禹的經營和培植,夏后啟根基更深、實力更強,在擁護者的支持下,夏后氏及其擁護者聯(lián)合起來對益發(fā)動戰(zhàn)爭,終于殺益,使啟奪得領袖的權位。
夏后啟奪得領袖職位后,在今河南禹縣舉行盟會,通報聯(lián)合體內部各部落和附近酋邦,爭取支持者,以確立自己的統(tǒng)治,這就是文獻記載中的夏啟有鈞臺之享 。但是啟破壞傳統(tǒng)習俗的篡奪行為引起一些部落的不滿,尤其是那些實力雄厚,同樣覬覦聯(lián)盟最高權位的部落首領,以有扈氏為代表,公然表示不服從啟作新的領袖,從而發(fā)生了啟伐有扈氏的甘之戰(zhàn)。
有扈氏是當時一個強大的部落或酋邦。傳說禹時就曾發(fā)生過“攻有扈”,“以行其教” 的戰(zhàn)爭。戰(zhàn)前,禹在誓師之辭中說:“日中,今予與有扈氏爭一日之命,且爾卿大夫庶人,予非爾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罰也。”宣告要和有扈氏決一死戰(zhàn),標榜自己不是為了貪圖有扈氏的土地、人民、財貨,而是代天行罰。還傳說:“昔禹與有扈氏戰(zhàn),三陣而不服,禹于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請服。”這些傳說都反映禹與有扈氏之戰(zhàn),是一場權力之爭。有扈氏以其強大,意欲僭取聯(lián)合體王權而起兵,所以禹伐有扈“以行其教”、“行天之罰”,而且將戰(zhàn)爭的手段與加強政教的手段結合,最終才戰(zhàn)勝有扈氏。啟伐有扈,在一定意義上可謂是禹伐有扈的繼續(xù)。
甘之戰(zhàn)戰(zhàn)爭地點
有扈氏的故地舊說在今陜西戶縣,但近人利用多學科研究成果,考訂其故地在今河南鄭州以北的原陽、原武一帶,應更符合歷史實際,得到不少學者的贊同。而這個地區(qū)正和夏后氏活動地區(qū)相鄰,文獻記載,“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 ,又說“昔夏之興也,融降于崇山” ,崇山就是今中岳嵩山,“禹都陽城”,其地當在今河南登封一帶??脊艑W上的夏文化發(fā)祥地是在以嵩山為中心的伊洛潁汝地區(qū),尤其是在“有夏之居”的伊洛地區(qū),流傳很多關于禹的傳說,如春秋時人們曾“見河洛而思禹功”,贊嘆“微禹,吾其魚乎” 。在一些文獻中更明確地記載了啟之子太康都斟鄩〔今河南偃師境)。伊洛之間的鞏縣稍柴、偃師二里頭都有大范圍的夏文化遺存,二里頭更發(fā)現(xiàn)了宮殿遺址,很可能從啟開始,已將政治中心逐漸移向伊洛平原。而無論是陽城還是斟鄩,距離原陽有扈氏故地均約百公里上下,而且都在古黃河以南,所以有扈氏的叛服對夏后氏統(tǒng)治影響至深,這是夏后氏得知有扈氏不服而發(fā)動甘之戰(zhàn)的一個主要原因。
甘之地望有陜西戶縣境、河南洛陽西南和鄭州以西古甘水沿岸等說法。據(jù)今所知,有扈氏故地不在陜西,所以戶縣說可排除。洛陽說的可能性也不大,因為據(jù)《水經注》這里雖有甘水和故甘城,但與甘之戰(zhàn)的古戰(zhàn)場無涉,如前所述,伊洛平原是夏文化的腹心地區(qū),啟伐有扈,戰(zhàn)場不可能置于自己的后方。甘地是夏王啟討伐有扈氏叛亂的一個重要戰(zhàn)場,其地理位置必在雙方勢力范圍鄰接處,而且根據(jù)夏王朝處于攻勢、有扈氏處于防御的作戰(zhàn)態(tài)勢,前人關于甘地在有扈氏南郊之說值得重視??冀駵铌柕貐^(qū)古代曾有潘水和滎潘之澤,周代以前稱甘水和滎甘,地傍甘水和滎甘之澤的區(qū)域則為甘地,它北距原武有扈氏故地僅數(shù)十里,西傍印山嶺,東鄰圃田澤,是有扈氏的南方門戶,也是啟與有扈氏大戰(zhàn)的古戰(zhàn)場,這一說法是有道理的。滎陽不僅對有扈氏是具有戰(zhàn)略意義的地點,滎陽之西即鞏縣、偃師,也是一條進入“有夏之居”的必經之路,夏王朝面對有扈氏的威脅,要保衛(wèi)他的腹心地區(qū),也要把敵人拒于甘地,即今鄭州西北古滎澤之外。
甘之戰(zhàn)戰(zhàn)爭過程
啟伐有扈氏的甘之戰(zhàn)是兩強相遇,因而打得十分激烈,但留下的有文字記載的史料不多,主要是啟的一篇戰(zhàn)斗動員令《尚書·甘誓》,全文為:“大戰(zhàn)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于祖;不用命,戮于社。”
文中第一段介紹《甘誓》背景,是啟在戰(zhàn)于甘之前,召集左右高級官吏申明紀律約戒的誓師詞。“六卿”過去的解釋多認為是六軍之將,實際上“六卿”和“六軍”都是周代以后出現(xiàn)的,是成書時借用的后代詞匯,其所指當即下文中的“六事之人”。在古文字中事和史是一個字,商代甲骨文中商王所稱的“我史”、“朕史”、“東史”、“西史”等往往參與征戰(zhàn),所以夏后啟召“六事之人”傳達戰(zhàn)爭約戒就很容易理解了。第二段是誓師詞全文,首先宣布有扈氏罪狀是“威侮五行、怠棄三正”,意思是指責敵人上不敬天象,下不敬大臣,引起天怒人怨,所以伐有扈是代天行罰。其次宣布軍事紀律,命令部屬各自奉行命令,忠于職守,努力戰(zhàn)斗,還申命奉行命令者將在祖廟中受到獎賞,違背命令者,將在社壇前處死。和伐三苗的《禹誓》相比,可見啟時最高行政長官的權威是前一個歷史時代無法相比的。
相傳啟初“與有扈氏戰(zhàn)于甘澤而不勝”,總結原因說“吾地不淺,吾民不寡,戰(zhàn)而不勝,是吾德薄而教不善”,于是勵精圖治,“親親長長,尊賢使能,期年而有扈氏服” ??梢妴⑷〉酶手畱?zhàn)的勝利,“滅有扈氏,天下咸朝” 是很不容易的。
甘之戰(zhàn)戰(zhàn)爭意義
關予這場戰(zhàn)爭古人有“有扈氏為義而亡”、“有夏之方興也,扈氏弱而不恭,身死國亡” 的評論。近人則論為“這是一場爭奪統(tǒng)治權的斗爭,是堯舜禹以來對領袖職務不斷進行爭奪的繼續(xù)”。然而,無論有扈氏是為了維持傳統(tǒng)習俗,還是以傳統(tǒng)習俗為口實進行權力之爭,就啟而言都是為了打破舊秩序,建立世襲的王權。而他最終取得了勝利,王及受命于王的“六事之人”完全取代了議事會,確立了奴隸制的夏王朝。
夏王朝的勝利,使中原地區(qū)部族紛爭的局面得到了統(tǒng)一,鞏固了夏王朝的專制政權。甘之戰(zhàn)是中國歷史上一次極其重要的戰(zhàn)爭,是原始社會部落聯(lián)盟的民主禪讓制的復辟與奴隸制反復辟的長期斗爭的結果,表明新興的、先進的社會制度最終將取代原始社會的殘余勢力。經過這場戰(zhàn)爭,代表新興的奴隸制社會的夏王朝得到了鞏固和發(fā)展,為其后定都斟鄩奠定了基礎,為中國社會進入新的文明階段作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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